在不破坏雕像整体外观的情况下,技术人员从底座的内槽里找到一枚微型录音笔,外面用一块石膏封住了。而这块石膏和雕像原本的石膏体的质地有点出入,显然是后面加上去的。录音笔因为长时间没有充电,已经关闭,幸而里面的文件还可以读取。
而在雕像表面,技术人员还发现一些细微裂痕。这些裂痕中渗入了一些深色物质,经过检测竟是人血。
血液样本被拿去比对,很快得出结果:和肖润芝和汪鑫的血液样本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肖润芝和汪鑫头部遭到撞击而亡,凶器就是这个雕像。
想不到F国警方一直无法找到的犯案凶器,竟会在萧婓的办公室里发现?!
而微型录音笔经过技术比对,通过信号连接锁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这台电脑就属于顾澎。
从这个转折点开始,顾澎和萧婓均被列为嫌疑人。
警方动作迅猛,即刻展开对二人的全部调查,包括方许在证词中透露的机密。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两人贩卖病人样本输送到海外,同样会面临审判。这件事上级十分看重,要求彻查。如今正好借由命案推动,将这件事刨根问底。
这样急转直下的发展,直接搞懵了顾澎、萧婓。
顾澎先是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承认的确送过萧婓一个雕像,后来得知雕像就是杀人凶器,又不承认是他送的。
民警问顾澎,不是他送的是谁送的?
顾澎说:“是方许!当时方许已经回来了,我说要送个东西给萧婓,问他有没有认识的艺术家,给我搞一件拿得出手的艺术品。那东西要不是方许,我哪里找得到啊,我根本不认识什么艺术家!”
民警又问,是哪一位艺术家,叫什么?
顾澎回答不上来,方许提过一个名字,还说这个人很有名,他就信了,根本没往脑子里记。
顾澎还说,萧婓喜欢那种看不出来是名牌,但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高级货的东西,而且不喜欢穿的用的和别人一样,所以送他的礼物不能是量产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顾澎才让方许找一个看不出Logo又能凸显品味和逼格的礼物。
民警又向方许核实顾澎的口供,方许说:“雕像根本不是我送的。不过我第一次在萧婓办公室看到的时候,就认出来是肖润芝、汪鑫公寓里的那个。我当时还问萧婓雕像是谁送的,萧婓说是顾澎。我承认在那一刻怀疑过顾澎,为什么肖润芝的东西会出现在顾澎手里呢,但我没多想,也没深究。”
萧婓则说:“对,我记起来了。方许是问过我。那这是不是就能证明,东西是顾澎送我的?我真的没有杀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上面会有死者的血。如果是我干的,我为什么要把凶器放在自己的办公室?你们展开调查,我居然没有将它销毁,还等着你们来找!”
将作案工具藏在自己家里,在以往的案件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有些连环案的凶手为了时刻能回味案发时的刺激,就会选择将有关的东西摆在随时可以看到的地方。
但这次的案子却与以往不同。
顾澎如果是凶手,那他是出于什么心态,将杀人凶器送给最好的朋友兼生意伙伴呢?
顾澎开始承认雕像是他送的,当时还不知道这是凶器。那模样不像是装出来的。
方许和萧婓都说雕像是顾澎送的,顾澎却改口说是方许送的。但顾澎拿不出证据。
萧婓说,根本不知道顾澎找方许代办礼物这件事。
方许也说不知情,这是顾澎单方面的说辞。
这样交叉矛盾的说辞,如果找不到进一步证据,三人就要到法庭上辩论了,再看法官对证据的认定,斟酌量刑。
也就是这个时候,傅明裕决定将录音笔一事透露给萧婓。
可以想象萧婓当时有多崩溃,他的注意力还放在如何择清自己的杀人嫌疑上,突然得知有录音笔,而且确定就是顾澎干的。
接下来警方利用讯问技巧,令本就做贼心虚的萧婓认为,录音笔里已经录下非常致命的东西。
萧婓下意识认定警方已经掌握关键性证据,而且关系到基因数据送往海外一事。
连续数日审讯,从朋友之间的互相打掩护,到发现被朋友反咬一口,萧婓的心理防线一再后移,到这一刻终于崩盘。
萧婓决定拿出证据,证明基因样本输送是顾澎提议的,他只是配合,最多是从犯,还可以提供参与的其他几家医院,希望戴罪立功。
顾澎听闻此事,当场急眼。
他不知道为什么萧婓没有坚持住,事到如今两人已成敌对立场,连律师都说,这种案件发生到后期,一定是互咬,最后就是看谁是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刑期会有很大差异。
顾澎担心自己会处在被动挨打的地位——现在谁还死扛着不交代,上了法庭一定倒霉,要比就比谁能更快一步咬死对方,将主要责任都推出去。
于是顾澎把心一横,坦白说录音只是未雨绸缪,万一以后发生冲突,萧婓要出卖他,他好多一条应对策略。
他还说愿意配合警方调查,萧家医院这些年一直在谋财害命,他们忽悠“潜在用户”做手术,故意夸大病情,还提供最贵的治疗方案,这些证据他都愿意提供!
然而到了雕像来源这件事,顾澎依然坚称来自方许。
方许得知录音笔一事,先是惊讶,随即笑道:“想不到顾澎还有这种小心思,萧婓居然是被算计的那个。不过也是,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三人的讯问录像傅明裕反复看了几遍,特别是到方许这里,恨不得逐帧分析。
说到录音笔时,方许表现出的惊讶不像是演的——他的确不知道。
提到雕像,萧婓看上去更无辜,顾澎则是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似乎雕像来自方许的可能性更高。
其实案件调查到这个阶段,已经形成完整逻辑链,可以递交检察院。
傅明裕却迟迟没有推进。
没多久,傅明裕就找到一个论坛,上面集合众多民间收藏家,经常有人在上面发帖,求助大家帮忙鉴定真假,因此论坛还展示出各路中外艺术品作者、画家、雕塑家的“签名”习惯。
雕像的签名比较特别,有的在非常明显的位置,有的则藏在很隐秘的地方,之前也发生过因找不到“签名”而搞错雕塑家身份的事件。
而本案的凶器雕像,就属于外观上找不到任何签名的那种,顾澎又说不上来艺术家的名字,导致技术人员无法确认身份。
傅明裕浏览许久,正好看到一个帖子,题目是:能否通过色彩习惯来分辨作品真伪?
下面有上百条回复。基本上都认为,色彩习惯是会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其中包含着艺术家本人对色彩的偏好,也会在运用过程中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
有人举例,某某大师就不喜欢蓝色,极少能在他的绘画里看到,某某大师讨厌红色,几乎没有用过,但是到了某一个时期,却出现一幅大量使用红色调的画。
傅明裕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便将方许代替林纯画的几幅油画和雕像进行比对。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猜测,傅明裕还请教了专业人士,得出的结论是:非常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傅明裕又调出方许在艺术学校求学时期的其他作品,还有方许变身为“林纯”之后,“方米理想家”中出现过的衣服饰品,以及“林纯”私下的日常装束,等等。
方许似乎非常喜欢暖色调,他的物品里出现大量的黄色、橘色、紫色、米色,但不包括一些过于热情的颜色,比如粉色、红色。蓝色、绿色偶尔出现,黑色几乎是绝迹。
显然,色彩在方许的生活里已经形成浓重的个人性格,而作为“杀人凶器”的雕像在用色上和方许的绘画用色习惯则完全吻合。
就是说,雕像是方许赠送的可能性变高了,甚至极有可能人就是方许杀的。
这边,技术人员进一步对雕像外观的上色笔迹进行分析。
另一边,专案小组联系F国警察,希望他们能找到方许曾投资过的艺术家,以及艺术学校教雕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