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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Chapter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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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热议再现。

“所以杀人的真的是方许?顾澎和萧婓是无辜的?”

“楼上仔细审题啊,他俩哪里无辜。虽然罪名不是故意杀人,但是犯了别的罪啊,也要依法审判啊。”

“举手,我真没看懂。为什么这里说他们出卖病人数据啊?卖这个干什么用?真有人会买吗?”

“连尸体都被火葬场拿去‘销售’,活人的数据当然更有价值。”

“有的是好吗,那些实验室、研究所。731不就将数据卖了吗,为什么日产的冻伤药效果那么好,就是因为用我们的同胞做人体实验啊。这些基因数据一旦研究出来,就能进行靶向生化攻击,第三次世界大战早就开打了,我们根本没有生存在和平年代。”

“卧槽,这么损阴德的事,不怕遭报应吗?”

“怕就不会这么干了。被鬼迷心窍了。”

“等等,这真不是卖国罪吗?不对,应该叫间谍罪。”

“如果是真的,我觉得比杀人还要严重。我没有对死者不敬的意思哈,也不是在比较人命的价值,就是感觉在后续影响上,这件事更值得枪毙。”

“楼上,如果危害非常严重,的确是死刑。”

“可我感觉宣判还要等很久,可能几年后再看结果,大家都忘了这件事了。”

“不会的,互联网有记忆。这种行为在中国人认知里是丧尽天良,不会忘记的。”

“哎,挺帅两个男的,怎么干这种事。”

“???”

“我有个疑问,刚开始闹开,不是因为两个留学生枉死,F国警方被收买,那边司法黑暗,国内才启动调查的吗?怎么发展到后面,杀人案变成了卖国了?我去,这里面还有多少瓜啊?”

“害,很多案子都是挖出萝卜带出泥。”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关心那些被无良医生忽悠去做手术的人吗?他们招谁惹谁了。”

“吃人血馒头的无处不在啊,有些专家充当资本的喉舌,骗大家用一辈子的积蓄去炒股、买房,等股价、房价跳水,老百姓求救无门,只能认倒霉。当年hk股灾多少人跳楼啊!”

“我记得某某医院就有个专家主任,骗患者说有绝症,给患者开化疗,让患者摘器官,赚得盆满钵满。而且这个人有一整个团队,忽悠十几年才被抓,你敢信?”

“器官摘了回不来,性别改了不可逆,这都是断子绝孙的行为啊!”

“嘿,古代都是穷苦人家才送孩子去当太监。宦官当得再大,也会被人看不起。现在倒好,成追求自由的口号了,真是倒反天罡。”

“‘魏晋风流’‘五胡乱华’。性别混淆,男女不分,可是亡国之相啊。别的国家怎么样随便吧,咱们可要好好的。”

“所以顾澎和萧婓会怎么判?”

“估计要等,调查他俩应该是其他部门的工作,好像超出公安范围了。属于国安?专案小组这边肯定是没法回复。”

“我这么说会被喷吗?我觉得方许挺可怜的。”

“我还有一点不懂,方许为啥要杀她俩?公告里也没说明。”

“一般都不会写明的,就算写也就是一笔带过。内情到底多复杂,只有当事人知道。”

“不管因为什么,杀人就是不对。杀人就该偿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瞧着吧,各大UP主又该忙活编故事了。”

……

因为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影响,许多在F国或附近国家的华人,纷纷涌向与本案有关的地点“打卡”拍照。

比如肖润芝和汪鑫的公寓,方许的公寓,远在郊区的疗养院,甚至是那个不知名的小镇。

精通F国语言的华人,询问小镇当地人关于火葬和土葬的流行趋势,更有华人用短视频的形式讲解,凶手方许是怎么钻漏洞烧死林纯的。

就连方许念过的学校也成了“知名”院校。

方许的雕塑老师也趁着这波热度发表论文,吸引许多艺术圈内人士议论,想不到“指纹签名”竟然会成为破案关键。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红。

这个话题后来还延伸出许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国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国家将会怎样发展,还有UP主说,方许很值得同情帮助,导致这场悲剧的元凶就是因为性别歧视。

因为方许的故事过于曲折,不仅涉及身份改变,还有性别颠覆,他的故事被人总结出来放到网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丝”。

有人认为他的人生很传奇,还不到三十岁,就历经三次“身份转变”:方许、林纯、“方米”。

也有人问,如果最后没有发现雕塑的秘密,方许是不是就成功了?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时期,专案小组正在紧锣密鼓地整合证据文件,准备递交检察院。

就在这个节骨眼,发生了两件事。

先是方许的律师突然找上门。

专案小组很意外,方许从没有提过请了律师,而且在讯问期间,他没有给任何律所或者律师打过电话,说明律师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师还带来一份文件,证明方许已经拿到F国的国籍,也就是说方许现在是F国人。只是还没有在国内办理注销手续。

按理说,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国境内违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国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后很可能会被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但这并不是必然的,还要在判刑时有没有加上这一条。如果没有,服刑之后就不会被驱逐出境。

但方许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中国籍身份时,在境外犯罪,而后回到中国接受调查。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却变成F国籍人。

这里面就牵扯到一个矛盾,针对他的判刑,是针对他犯案时的国籍,还是针对他现在的国籍?

直到方许的律师递出方许的委托申请,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方许是想申请去F国接受审判和服刑。

但这是不可能的。

治外法权是不可以单方面认定的,哪怕F国已经同意,也需要国内同意才行。

除非两个国家愿意为了一个刑事案坐下来谈判。可方许又不是什么国家级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许的申请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则是网络上的一个截图,和一个网友在外网看到的信息。

这条信息很快就被网警捕捉到,并将信息连同截图一起转给专案小组。

“我关注了一个博主,好几年没更新了,我一直以为这个博主不干了,现在和这个案子联系起来,我开始怀疑博主是肖润芝或汪鑫其中一个……”

且不论这个网友讲述的事是否有根据,是不是为了蹭热度,她都成功引起一拨人的注意。

该网友说,她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把证据拿出来,都是私信聊天内容,还是挺难评的,而且她是翻墙搞的,不知道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后来还是在网友们的鼓吹之下,该网友决定将私信截图放出来,不过只放出来一小时就删掉,如果大家觉得是她胡思乱想蹭热度,那就当她没说,可千万不要举报她。

聊天内容如下:

【“明天要见一个死人妖,哈哈哈,我让室友偷拍视频,到时候发出来给大家乐呵乐呵。”

“什么死人妖,异装癖吗?”

“就是阉割过的那种,阴阳人啊。我告诉你,这王八蛋可把我骗苦了,他以前是专门做高仿包的,都是从F国这边寄回国内的。我当时的男朋友就从他这里进货,草,让人白嫖了!”

“信息量有点大啊,容我消化一下。”

“我告诉你哦,这个人妖男女通吃,原来和这边一个奢侈品工匠同居过,我们这个圈子里都知道。后来又和一个拉拉好上了!”

“这有点玄幻了。那他现在是女的?”

“都做了性别手术了,肯定不是男人了。但也不能说是女人吧,你承认他和你是同性吗?本来这件事我是不想搞歧视的,但是他一直在骗人啊,我被骗了这么多年,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再告诉你一个更炸裂的,我第一次发现,不是现在哦,而是前几年在国内,我摸了一下他的裆|部,发现是空的,哈哈哈哈!”

“我靠……我的CPU要烧了。但你后来在F国见到他,是不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离谱的就在这里,并没有。他不止变性了,还整容了!!看上去比我还女人,跟我这里买了好多包,我给她的都是真的,我还一口一个‘亲爱的’,现在想起来真的好气啊啊啊!我一定要曝光他,给他挂网上社死,老娘的流量这不就来了!”

“等一下,他整容了,你怎么知道是他?”

“我前面不是说了吗,我前男友找他拿包,他喝多了说漏嘴了——他俩是发小。说实话,我不排斥买假货,但前提是我要知道这是假货,我愿意买,卖家愿意卖,这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卖家拿假货当真货给我,这就是欺诈啊。他骗了我好几年,我曝光他,就算扯平了。”

“可你打算怎么曝光呢,偷拍的视频也不能作为证据吧,他不可能当面承认呀。”

“总之我有我的办法,他这个人自尊心重,有些性别歧视的词他肯定受不了,我到时候就贴脸开大,看他什么反应。我还可以装无辜啊——我又不是说你,你急什么?我又不知道你是变性的,干嘛这么激动呀?”】

截图传到专案小组,为了验证真伪,很快就联系上原博主。

原博主开始还战战兢兢,后来听说,考虑她翻墙除了翻阅一些英语材料,并关注时尚信息之外,并没有干出格的事,因此不会实质追究责任,最多就是口头教育。原博主松了口气,同意将账号上的信息进行取证。

而这些信息的时间点,刚好是在肖润芝和汪鑫遇害前一天。

这个消失的博主所描述的内容也和案件中的实际情况符合,再看IP所属正是F国。

至于消失的博主所谓的“性别歧视的词”具体是什么,现在只有方许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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