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蓟千城再次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他的女朋友,星雨的回答很简单:
“因为我不想变成你的前女友。”
“你要是担心这个,我们可以结婚。”
“我更不想变成你的前妻。”
他无可奈何地笑了:“那至少——散步的时候手拉手?”
“我怕影响你的气场。”
“什么气场?”
“和你走在一起,我呼吸都困难。”
“知道么,大海提供地球70%的氧气。”
她不喜欢和他一起走在大街上。他太惹眼,她太寻常,以至于每个注意到他的女孩都会向她投来质疑的目光,好像在说,你凭什么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他是不是有什么残疾?
遇到熟人,他拉她过去打招呼,她总是找理由避开。上厕所,买水,实在走不开就站在他身后一米之外,从不主动说话。
有次熟人问道:“哎,千城,那位是你助理吗?”
他回头叫她:“星雨。”
她红着脸,讪讪地走过来,他伸手搂住她的颈子:“她可不是助理,嘿嘿。”
有一天,他们在树林里散步,她又磨磨蹭蹭地走在后面,蓟千城终于怒了:“这附近都没有人,你怎么还不跟我走在一起呢?”
她摸摸脑袋:“不……不知道。”
话间未落,她突然双脚离地,整个人“倏”地一下就到了他的背上。
“你要是再不跟我走在一起,我就把你扛在肩上。”
“放我下来,城哥。”
“答应不?”
“答应,答应。”
他没有放她下来,而是把她顶在树上,舌尖挑开唇齿,肆虐地吻她,她招架不住,手也无处可放,眼前只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她只好捧着这个脑袋,它不停地乱动,好像一只排球在她怀里滚来滚去。
“潘星雨,你喜欢我不?”
“不知道。”
“我是你的男朋友不?”
“不是。”
“那你干嘛要跟我在一起?”
“不知道。……减轻阶级焦虑?”
“卧槽。”
实际上恰恰相反。她越是和他在一起,就越感到自己太穷。以前虽然也穷,但她并没有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
他开始给她买衣服,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渐渐地包揽了这件事。她亦放心地交出自己的审美,他买什么她穿什么,不问价钱,没有意见,本来她也懒得在这上面费心。他把自己的衣柜让出来,里面塞满了她的衣服,以至于星雨过去时,已不需要带任何衣物了。她再也无法扫除自己在益园路17号A座5501的“存在痕迹”——不是她买的东西她不好意思带走,只得留下另一份自己。回到玉合路,她还是那个身穿劳保服、脚蹬破球鞋、天天烧焊、和十八罗汉混在一起的潘星雨。
最最让她开心的是,她可以随便买书了。蓟千城送给她一个Kindle,让她共用他的账号,她可以阅览属于他的几千册藏书。电子书比纸书便宜,还可以“一链下载”。每天睡前,他们都会各自抱着Kindle看一个小时,然后聊聊书、聊聊写作、直到入睡。
对于和蓟千城在一起可以过一种不做饭、不铺床、不洗衣、不做清洁的清闲生活……星雨一度以为那只是一种客气,她也曾努力地想把清洁做到他认可的标准,很快她意识到对于一个严重龟毛的人,她永远也不可能达到这种标准,就彻底放弃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蓟千城终于给她分配了两项家务。
一、浇花。保证捕蝇草们好好地活着,时刻处于“工作状态”。
二、捕蛛。买房的时候,为了避开蜘蛛,他挑的是最高层,以为蜘蛛爬不上来。没想到,家里还是偶尔会出现几只。而这几只,蓟千城说,最好在他知道之前,星雨就把它们消灭掉。
除此之外,她又给自己找了另一项工作:给Momo做饭。自从小柴犬进了家门,星雨表示能接受,蓟千城喜出望外,就再也没有送回去。他们很快发现Momo非常挑食,不喜欢的东西宁肯饿着也不吃。星雨于是从市场买来鲜肉,打成肉泥,和各种青菜、豆类、红薯拌在一起,加上一杯米和水,用高压锅煮上一大锅后分成小盒冻好,带到公寓。每次解冻一盒,拌在狗粮里,Momo吃得不亦乐乎。这样渐渐形成规律,狗粮里没有星雨做的肉饭,Momo根本不吃。
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但他们已经生活在一起了。
他带她见过自己的朋友、同学、同事、亲戚——和远在非洲出差的姨妈姨父通过视频、他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圈子里。她不爱社交,于是他就成了话多的那一个,她站在旁边,只负责微笑。
她却对家乡只字不提。他问,她只说最粗略的答案。他发现她身上、背上全是伤疤、他问是谁干的,他要找他算账,她不说。
夜里,他紧紧地搂着她:“星雨,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发誓。”
“我知道,”她轻轻地说,好像需要安慰的人是他,“我知道……”
她不知道。
* * *
星雨和秋喜见面后过了两周,影视版权之事毫无动静,她因此也就没有向蓟千城提起。一来,因冒名顶替之事,蓟千城对秋喜十分反感,星雨根本不敢在他面前说起这个人,更怕盘问之后带出父亲、哥嫂、以及她不愿意提起的陈年往事。二来,秋喜的话也不大靠谱。几百万的交易哪有那么容易?她只是一个实习生。当然秋喜也没有必要骗她,意向肯定是有的,公司上层要么还在犹豫,要么正与网站接触,目前尚无实质进展,星雨不想让人空欢喜一场。
何况这段时间蓟千城正在处理另一件烦心事。
他与白象夫妇的合影开始在写手群和读者群中广泛传播,渐渐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局面。星雨最先是从秋喜那边知道的,秋喜也算不上是网文圈里的人。这事能传到秋喜那儿,说明它已经传播过一段时间了。星雨知道后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千城,主要是怕影响到他与瑟瑟的关系。与此同时,她也寄希望于瑟瑟能以最快速度清理掉传播出去的照片。
但是,很快就有读者认出了他是鹿城咖啡店的老板蓟千城,还扒出他的曾外祖父蓟清、外公蓟应旗、江州蓟氏家族以及他们的天珠收藏。更有好事者找到了几个多年前某艺术节目对蓟清的采访以及蓟应旗画展的片断,说明“原木”大大出身名门,遗传了家族的艺术天分,再加上长得太帅,一时间成了各大论坛八卦的热点。
眼看实在是瞒不住了,瑟瑟只好打电话过来,哭着向蓟千城道歉。
蓟千城整整生气了一个晚上,次日清晨,对星雨叹道:“鱼藏大大是对的。不论有多么大的诱惑,面对多么强烈的暗示、背负多么严重的道德谴责,她就是不出现。她永远都是那个藏在林中的猎手。你能看见猎物不断地倒下,但你永远也发现不了她。”
“那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已经暴露,就不要浪费了。”
网站为了宣传《七年十一天》,曾经提出要对他进行视频采访。他本来不同意,接下来的一天,他给负责影视的编辑朱迪发消息,说可以视频。朱迪趁热打铁,提出要几张他的生活照以作未来的宣发之用,他也没有拒绝。
一轮宣传下来,鹿城咖啡的生意从向来的不温不火,变成了人满为患,特别是夜班。
蓟千城把晚班彻底地交给了陶然,说只要他出现在前台,就能听见手机拍照的喀喀声。
星雨和秋喜见面后的第三周,网站终于传来消息,朱迪说有两家公司对《七年十一天》的影视版权感兴趣,一家是“万迦娱乐”也就是秋喜的公司,一家是“天岚影视”。从制作实力上说,天岚影视历史悠久,作品丰富,是业界知名的大公司,但近几年因项目发行不利,触碰政策禁区,还打了几个官司,已开始走下坡路。万迦娱乐则是成立不到五年的新公司,每年只制作一两部剧,公司老总以前是做电影的,和一些知名导演有良好的关系,去年有一部大热作品播出,是行业上迅速蹿起的新星。两家都很有诚意,经过初轮的沟通,网站把两家的优缺点都罗列了出来,朱迪倾向于出价较高的万迦娱乐。
直到这时,星雨才告诉蓟千城秋喜曾经为此事找过她,万迦之所以关注这部作品,离不开秋喜的大力推荐。
“我不反对卖给万迦娱乐。”蓟千城说,“这家公司做剧还是认真的,前面几部都播得不错,豆瓣评分也高。相比之下,天岚影视虽是老牌公司,团队多,作品多,市场表现良莠不齐。”
朱迪说,天岚影视仗着自己有名比较压价,最多只肯出到三百万,超过这个数就不谈了。万迦这边说四百万可以商量。星雨一听,就更加坚定地站在万迦这边。
但很快就来了第三家公司——光美影业,也把价钱出到了四百万。光美虽然也是家新公司,却是大视频网站旗下的子公司,为了实现平台主控,目前正在IP界做圈地运动。制片人说,他们想买回去做自制剧,分给内部的专业团队操作,可以省略很多不必要的环节,特别是这种不会触及政策红线的题材,速度很快,做完就能播。星雨听罢有些心动。她有听说一位作者十年前就卖出了一本影视版权,当时的心情可谓激动万分,傲视群雄。十年过去了,他的作品依然没有开发,过了版权期后想拿出来再卖,已经没人想要了,因为市场上涌出了太多的类似作品。
朱迪说万迦和光美都不错,让他们自己商量决定挑哪一家。又说不急,以《七年十一天》目前的数据,还会有别家找来,网站这边也会加紧宣传,为作者争取最大的利益。
过了三天,又来了一家新成立不久的影视公司——承元影视,规模虽小,却肯砸钱,直接把价格抬到了四百五十万。光美的态度有些动摇,表示不想参与竞价,但万迦这边,痛快地表示愿意跟进。
这段时间,星雨上班比较忙,下班后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整理新小说的提纲上。版权谈判事宜由蓟千城负责与编辑对接。蓟千城每天都会告诉她最新的进展。两人都倾向于把版权交给万迦,网站也说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很快,承元影视把价格叫到了五百万,万迦这边,态度忽然冷了下来。
“那就给承元影视吧。”星雨说,“钱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