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走后,她没有上楼,而是从锦囊里掏出了一顶鸭舌帽盖在头顶上,她想随意的走走。
“嘿!小女孩,”一个年轻女人叫住了她,是住在楼下的邻居,叫珍妮,哥谭大学的大二学生,她养的那盆水仙嘴巴很脏,和康斯坦丁有的一比。
“有什么事吗?”她问。
“现在出去可不是个好选择,”珍妮的脸上带着担忧,“虽然哥谭治安在逐渐变好,但你这样的小女孩还是不应该独自出门。”
她露出一个安抚性的微笑,“谢谢你的关心,我在这里长大,我知道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晚安。”
她朝珍妮摆摆手,就继续往前走了。
“唉,”珍妮本想再说点什么,可桃乐丝已经消失在了转角,她只能小声点对自己说了声,“晚安。”
她应该去追,可这里是哥谭,作为一个外来者,她有属于自己的哥谭生存法则,里面里有一条不要过多的关心陌生人。
“sing dah da la da da……”
桃乐丝心情颇好地哼着歌,韦恩大学附近的治安相比较哥谭其它地方还算可以,加上年轻人多,所以人还是挺多的。
她像个游客一样四处打量,街道两侧现代建筑和18世纪的哥特风建筑交错矗立着,没有半分违和感,新与旧,科技与历史,繁荣与危险组成一个完整的哥谭。
如果故事不在你这里上演,你也许会成为一座著名的旅游城市,像洛杉矶和纽约,她在脑海里和哥谭说。
【今年直到现在,我拥有了195万的游客。】
她笑了一声,“那些人真是刀山上翻跟头。”
【不知死活】
“接的挺快。”
警笛声突然响起,一辆火红色敞篷跑车在她身边疾驰而过,车上坐着个个明显喝醉了的年轻男人,车后跟着两辆警车。
她咧开嘴笑,“照这个速度下去,哥谭你的人均GDP又要增长一点了。”
【你到底是和谁学的。】
“有些人的幽默感是天生的,”她的话音刚落,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巨响和急刹的声音,“我说什么来着。”
她继续朝前走,为了避让一伙吵吵嚷嚷的人,她拐了一条巷子里,这条巷子里的灯坏了,忽闪忽灭,但没什么关系,她能看见。
但她刚走两步,血腥味就从巷子里随风飘了过了,新鲜的人类血液,她啧了一声,脚尖一转打算离开。
【你也许应该去看看。】
“关我什么事,”她拒绝,她出来是来散步的,不是当义警的。
【可以踹谜语人两脚。】
“你不早说,”桃乐丝立马来了兴趣,从锦囊里随便掏了一个面具,往脸上一扣,就朝着巷子深去走去。
因为失血过多,尼格玛的视线开始变的模糊,他恼怒地想着刚刚那个该死的杂种究竟用了什么将划伤了他的腹部,新研制出的高科技武器?
在他昏死过去之前,他听到了一道清脆的女声在他头顶响起,“那我不就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他的脑袋就被狠狠地踹了一脚,他的意识瞬间消失。
“真没意思,”桃乐丝不悦地又往尼格玛脸上踹起几脚。
躺在地上的不止谜语人一个,还有三个,一个已经死了,人首分离,死不瞑目,另外两个还活着,腿受了伤,正在求她施以援手。
“蝙蝠侠会来的,别求我,”说完她抓了把自己的头发。
说曹操曹操到,为了不被找麻烦,她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对面前从天而降的哥谭骑士举起双手,“路过,不是我干的,我就踹了谜语人几脚,没踹死。”
“你现在应该在你的公寓里,”蝙蝠侠不赞同的目光落到了桃乐丝身上,她的伪装敷衍的过分,穿着常服,带着一个看着很廉价的纯白无孔面具。
“散步路过,我不参合这件事,我走了,”桃乐丝说完,右手打了个响指,消失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