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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 1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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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她嘴里蹦不出好话...闵玧琪不语,只是拿出手机递给她。

手机上还插着耳机。

知道李朝歌不喜欢蓝牙耳机,他特意用的有线耳机。

李朝歌看着他递过来的东西,有些失神。

以前俩人在一起时,每次闵玧琪创作的歌曲,哪怕只是一小段旋律,她都是他的第一个听众。

他总是递过来耳机,让她听,和她说哪个地方是因为她有的灵感。

他又把她当创作灵感写歌了?

明明想把他推开的,可李朝歌还是接过耳机,戴上。

见她没拒绝,闵玧琪按下播放键。

耳机里传来的旋律很不错,这狗男人肯定又要狠赚版权费了。

摘下耳机,李朝歌没对歌曲发表评价,只是冲闵玧琪要钱。

“灵感是我给你的,所以你的版权费都是我的。”

闵玧琪笑了,微微点头,“嗯,都是你的。”

狗男人搞什么宠溺呢,李朝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狠狠瞪了一眼闵玧琪。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欠虐,被她瞪了,闵玧琪反而开心。

他拿过李朝歌的手,把手机塞在她手里。

“不是要出solo吗,拿回去选歌,看看有没有适合的。”

李朝歌原本要推开他的动作一顿,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听熟人说你的公司在给你选歌,我就估计你要出solo了。”微仰着头看着李朝歌,闵玧琪笑了。

“李泡芙,这里面的歌曲都是我给你写的,祝你早点solo出道。”

李朝歌低头看着手机,列表显示的歌曲数量是9首。

果然狠狠糟蹋他的爱情,他就有灵感写歌。

闵玧琪:“怕给你带来麻烦,歌曲版权我都用你的名字注册好了,要是这些歌曲没有合适你solo专辑的,就再联系我。”

担心粉丝们因为他写歌给李朝歌,让她又挨骂,所以他干脆把歌曲的创作人都写了李朝歌的名字。

他一下这么懂事体贴,李朝歌多少有些不适应。

“歌曲我收下了,但是闵玧琪,你把创作者的名字改回去,这些歌曲都是你写的。”

“改不了了,没关系的朝歌,是我自愿的,而且事情也没别的人知道。”

李朝歌不信改不了,她打算去问问懂这些事情的人,把歌曲创作者的名字改成闵玧琪。

两人曾经相恋过,闵玧琪又怎么会不了解李朝歌。

“泡芙,你别改好吗?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这是他写给李朝歌的歌,歌曲的灵魂是她,演唱者会是她,歌曲上会出现的创作者名字,也应该是李朝歌。

看着他祈求的神情,李朝歌的心情有些微妙,她微微点头。

“好,我答应你。”

田正国和金太亨都在看着李朝歌那里,心中好奇闵玧琪在和李朝歌说些什么,为什么李朝歌没撵他走。

看到李朝歌离开了练习室,金太亨犹豫了一会儿没有跟上去,田正国没忍住,跟了上去。

刚和边浩宇打完电话,让他问下公司的音乐制作人,关于歌曲版权的一些问题,李朝歌就看到了狗狗祟祟的前男友。

“滚过来。”

探头探脑地田正国听到她的话,嘿嘿傻笑两声,然后走到李朝歌身边。

“朝歌~”

李朝歌上手掐着他的脸颊。

“什么时候学会偷听了?”

被她掐,田正国美得很,他还微微弯下腰,让李朝歌掐得更舒服更顺手点。

“我没偷听,就是想和你说说话,我好久好久没见到你了。朝歌~我真的好想你~”

说完田正国就想抱抱她。

可是额头却被李朝歌的手指抵住了。

“田正国,我们早就结束了。”

她总是喜欢扎他的心,田正国抬起手握住她抵住自己额头的手指。

“我知道,这段时间我最清楚的就是我们已经分开了这件事,我也想过要忘了你的,可是怎么办啊朝歌,装作放下你真的好难受,我就是忘不了。”

“明明知道你不爱我了,知道你和我的亲故在交往,知道你是狠心的女人,可是我的心还是不停地在想着你,每一天都很想见你,想像现在这样,能握着你的手。”

“朝歌,求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们之间的那些开心甜蜜,那些美好,可以延续下去的对不对?”

他越说越可怜,声音微哽,那双眼眸湿漉漉又水灵灵地,眼泪从眼眶里掉落,滴在了李朝歌的手背上。

虽然分手了,但是田正国一旦可怜起来,李朝歌还是会不争气地心软。

“所以呢,知道我是狠心的女人还来找我,是想要做什么?”

“朝歌,我只想留在你身边。”

李朝歌看看他,又看看手背上那滴眼泪,脸色怪怪的。

你们男的怎么都喜欢插足当小三啊......

田正国靠近李朝歌,忍住羞耻,低声说道:“嫂子...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

!!!

李朝歌瞳孔地震!

嫂子!

这一套田正国他是从哪学的?要知道就是当初她和闵玧琪在一起,金太亨时不时跟她小偷一把那会,金太亨也没喊过她嫂子!

这对于李朝歌这个才十九岁的大学生来说,有些太刺激了!

说起来,田正国他和车寅悠是好朋友,车寅悠比他大几个月,要说田正国喊李朝歌嫂子,真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但真的没问题吗......

李朝歌新奇地看着田正国,“你骚都骚了,怎么还脸红啊?”

田正国的脸滚烫滚烫的,但还是磕磕巴巴道:“那嫂子...你喜欢我这样吗?”

那能不喜欢吗,她就喜欢这种纯纯的又能骚骚的纯欲男,田正国又不是不知道。

李朝歌的耳朵有些泛红。

“再说吧。”

撂下这句话,李朝歌走了。

看着李朝歌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田正国抬起双手捂住了脸,虽然很羞耻,但又很激动。

朝歌没有拒绝他,她说“再说”,这就够了!

朋友们说他忘不掉朝歌,是因为他在热恋期正上头的时候被她甩了,其实心底不甘心的情绪比喜欢更大,说他只要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李朝歌。

朋友们还说只要开始下一段感情,他忘记李朝歌的速度会更快。

可田正国不想那样做,不管是小三还是小四,他只要能留在朝歌身边就行。

他不要利用别人去忘记李朝歌,他要利用李朝歌去忘记李朝歌。

虽然很抽象,但田正国就是这么想的。

等到他腻了,不喜欢李朝歌的那一天,他才能彻底忘掉李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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