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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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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席又变得嘈杂。

法官再次落槌,示意律师继续。

“第四个疑点,我方当事人为什么要预谋杀人?经多方核实,原告与我方当事人并不存在利益纠纷,我方当事人甚至从未与原告直接接触。那请问作案动机是什么?没有作案动机,原告的指控就不成立。”

“第五个疑点,每年4月是新生林养护期,护林员并没有说谎。火灾发生地点位于林区中央,当浓烟升起后,护林队迅速组织灭火,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属于正常范围。如果是预谋杀人,怎么会如此迅速?这说明园区此前并不知情。”

“第六个疑点,护林员的消费与收入不符并不能证明其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关联。请原告拿出更直接的证据,而不是凭空臆测。”

“第七个疑点,原告说当时打不开门,那另一名原告是怎么进入屋内?屋子是从内部上锁的吗?发现着火后为什么要找钥匙?为什么认为钥匙就在屋内?请原告给出合理解释。”

“第八个疑点,原告说火是从外面烧进来,可警方鉴定起火点在屋内。这又如何解释?”

“结合以上八个疑点,我方认为原告的证据链不完整、逻辑不自洽,不接受指控。”

律师说完,淡定地看了眼法官,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有没有补充?”

赵君临半眯着眼,笑容里没有笑意:“没有。”

“被告还有没有要说的?”

律师盯着赵君临:“没有。”

“那我们宣布审判结果。”法官翻开文件簿,扶了扶眼镜,“根据原告的指控,被告收买他人、恶意纵火,严重危害原告的生命安全,构成纵火罪、谋杀未遂罪,证据确凿。经国安部和司法部高层认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由于证据涉密,暂不公开。如果被告不服,可以申请上诉。”

旁听席一片哗然。

公开庭审,证据保密——这在A国历史上没有先例。

国安部和军队都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在处理涉密案件时能直接行使司法权。这些案件在判决时不公开,更不会公开庭审——如果不拿出证据,仅凭法官一张嘴,不光难以服众,还容易引起骚乱。

赵君临这是想干什么?

千华看着赵君临,眼里有惊讶和担忧。

“没事,放心。”赵君临笑容不减,只有熟悉他的人知道他此刻有多温柔。

“那我们进行下一起案件的宣判。”法官又扶了扶眼镜,“有请另一位当事人。”

赵君泽站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走上原告席,坐在千华右边。

“请当事人陈述。”

“3273年1月12日,凌晨两点十分,我接到电话,说千华遇到危险,要我赶到洛水路43号,也就是千华的家……”

“我开车赶过去,发现家里十分凌乱,地上有几具尸体,而千华藏在储物室里,应激反应严重。”

千华眉目低垂,眸子里有微光浮动。

“我把他带出来,送进了医院。”赵君泽在这里收尾。

赵君临没有补充。

“被告有没有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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