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危:“那祁云仙尊曾一掌将宁赤劈成重伤,可见其实力恐怖,他不是你我好掌控之人。”
另一间屋子里的方慕予连着打了几个喷嚏,“谁在背后议论我坏话?”
方慕予被强制这换上了一身白衣,领子上还挂着羽毛,穿上后活脱脱行走的花孔雀,这些魔族人的审美还真是一言难尽。
方慕予被关在房间里两日,每日三餐准时有人配送,方慕予觉得这样的生活虽然少了些自由,但胜在清净。
他现在所有修为都被禁制,寻常人是查探不到他的真实实力的,在其他人眼里,他只是一个长得有点美貌的凡人,不足为惧,几乎所有人都对他不设防备。
第三日早上,宿危依旧一身黑衣,推开了他的房门,方慕予知道他这是来布置任务了。
宿危:“我猜你已经知道我的来意了,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谁?小的性命都握在您的手中,大人想要小的杀谁,直说便是!”
宿危从衣襟中拿出一个白色小瓷瓶,递给方慕予,“我要你帮我除掉魔族新任魔尊镜黎!”
“这毒药无色无味,你将它投到镜黎饮食当中,就算你完成了任务!”
方慕予内心波涛汹涌,表面却故作从容。
他刚逃出修仙界,就要进入虎狼窝,杀镜黎,不是大哥谁给你的勇气呢?那可是主角,不是我等反派能除得掉的!
我一个从良后的反派尚且逃不过宿命,你又哪来的信心与天道之子对抗!
方慕予:想逃,来得及吗?
宿危只觉得他眼中胆怯是因为无知,下定了决心要把他带入魔族祭祀大典上,只要镜黎看上了他,那他的机会就来了。
镜黎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师尊了,师尊一身修为被封,又被仙门百家追杀,他不敢想象师尊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他会去哪里?
镜黎几乎找遍了所有他能找的地方,可师尊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音讯全无。
镜黎一面想他想得快要发疯了,一面又担心他的身体以及安全。
这几天他几乎出动了所有他能出动的力量,可依旧没有找到师尊的半点影子。
明日便是魔族的祭祀大典,是他登上魔尊宝座必须要进行的一件事,历任魔尊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同于修仙界的祭祀,讲究礼仪庄重,魔族的祭祀载歌载舞,狂欢三日酒水不断,他们用醉生梦死的方式祭奠前任魔尊。
镜黎哪有心思参加什么大典,他的一颗心都拴在了师尊身上。
大典当日,宿危在一众美男美女载歌载舞中,将一个木制大箱子推到镜黎面前,“护法宿危,为新任魔尊送上祝贺礼!”
那口大箱子远比其他祝贺礼要显眼的多,因为它足够大,大到可以装下一个人。
宿危走上前去,欲将箱子打开,他都能想象得到一众魔修见到里面之人的反应,他自信新任魔尊也难过美人关。
可他还没等打开箱子,便看到有黑衣魔使走到新任魔尊身边,俯下身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后,新任魔尊顾不得分寸理智,急匆匆的就离开了。
就这么走了?宿危气得直咬牙。
被装在箱子中的方慕予昏昏欲睡,迷迷糊糊中,他被带着走到了一处雕梁画栋珠光宝气的四方大院中。
与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七人,听说都是被人献给魔尊大人的。
他们被扔进这院子后,连魔尊的影子都没见到过,怕是这个犄角旮旯早已经被魔尊忘到脑袋后面去了,。更别说他们这几个被送的‘美人’了。
除了方慕予,那几个美人整日里都穿的花枝招展的,就期盼着哪日能被魔尊看上,从此逆天改命。
与方慕予分到一个屋子里的也是个凡人,名叫潘如,一双朦胧的大眼睛,简直比女人还美。
方慕予每次见到他,都能想起前世他助理家里养的那只宠物兔子,看上去好欺负的很。
潘如一边整理自己的衣物,一边对方慕予说,“在我家乡大家都觉得我就是最美的人,可是自从见了你,让我感到自愧不如,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你的家乡在什么地方啊?”
方慕予身无一物,也懒得整理,找了个舒服的地方吹凉风,随口扯道:“我家住家缥缈乡缥缈镇,我呢,号称镇上一枝花,唉!算了,你可能都没听说过!”
潘如人真的点头,“确实没听说过!”
方慕予觉得潘如模样呆萌呆萌的,很是可爱,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宠物拱拱,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那些人有没有难为它。
“你是不是想家了啊?喏这个给你!”
潘如递给他一个香囊,“这是我姐姐亲手为我缝的,我想家的时候就把他带在身边,先借给你吧!”
如此‘宝贵’的物品,方慕予自然是拒绝的,他只想欣赏院子里的景色。
来魔族前,他以为魔族是那种终日不见天日,黑气弥漫,是荒芜人烟之地。
可他来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简直是养老圣地!
就拿他们这个大院子来说,琉璃瓦水晶台阶,砖红院墙配桃花朵朵,长廊曲幽,廊上挂着白瓷风铃,风吹过时风铃叮叮作响,还能闻得到阵阵桃花清香。
这是只魔族殿宇中最不起眼的一处,但对方慕予来说,这里哪里是修仙界口中的地狱,分明是他眼中的天堂!
在这地方活到死是最好不过,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镜黎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自己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
而给修仙界的人十个胆子,也没人敢闯进魔尊的老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