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直至看不见,江言欢这才回眸继续专心喂小猫吃东西。
她知道他去厨房做什么。
这段时间,他时常会煮一些名为‘补身’的汤药给她喝。
她虽然不是医生,但到底也写过两本主角是神医的小说,大差不差的资料她当初可是查了个昏天黑地。
他煮的汤的确是补身的,凝神静气,固本培元,起到调理身子虚弱的作用。
他不光担心自己的心理状况,还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她心里清清楚楚。
为此,她很感动,也很感恩。
是以,哪怕讨厌药味,但只要是他端来的,她每次都能笑吟吟地喝得一滴不剩。
曲起双腿,把下颚抵在膝盖上,江言欢心想——
爱情是需要两个人一起经营的,不能总让他一个人付出......
她是不是应该再主动一点,去对他好呢?
——
东去春来,树绿花开。
距离上次停车场遇袭事件,眨眼已过去一月有余。
据那些混混交代,雇佣他们的人只是通过电话和他们联络,具体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他们通通不知。
就连给他们打钱的账户也是海外账户,根本无从查找。
至此,在对混混们治安拘留并罚款后,此案不了了之。
“叮——”
烤箱定时结束,江言欢戴上厚厚的棉质手套,从中端出烤得外焦里嫩的两个大鸡腿。
凑近闻了闻味道,她满意点头:“嗯,真香!”
把其中一个鸡腿用防油纸包好,再把另一个鸡腿放入洗得干干净净的餐盒中,最后把它们放进一旁的手提袋里,她转身走出厨房。
嘴里哼着小曲,她轻松惬意地先去卧室换好外出衣服,再出来提上鼓鼓囊囊的手提袋踏出家门。
一个月前,在决定要对陆之勉更好一点后,江言欢就跟他商量过,说想每天中午去给他送饭。
一开始,陆之勉是坚决不同意的。
他怕她辛苦,再有雇佣混混的人始终追查不到,他心有余悸,不敢让她独自出门。
后来,江言欢无法,趁着他上班之时,她下楼在小区里转了几圈,最后故意摔倒才把‘某人’引出来。
压下心里的抗拒,她和那人达成合作。
她以后都让他光明正大地跟着,要求是他每天中午送她出门,再接她回来。
那人欣然答应,无不应是。
来到楼下,某人已经恭恭敬敬在等待了。
打开后座车门,某人温和笑道:“小姐,您请。”
抿了抿唇,江言欢低声说:“这里不是苏城,他也听不到,你不用对我使用敬语。”
听到她这话,张全生思量一瞬,随即额首道:“好,听小姐的。”
从手提袋里拿出用防油纸包着的鸡腿递给他,江言欢语气平静地说:“刚烤好的。”
“给我的?”张全生眸中掠过一丝惊喜。
把他的反应看在眼底,江言欢轻轻点了下脑袋:“嗯。”
得到肯定答复,张全生连忙双手接过鸡腿,憨笑道:“谢谢小姐。”
俯身坐进后座,江言欢回眸看向他:“现在时间还早,你先趁热吃吧,吃完我们再出发。”
“我吃过午饭了。”大剌剌地把鸡腿放入上衣口袋中,张全生笑呵呵道:“先留着,等饿了的时候再吃。”
收回目光,江言欢垂眸掏出手机,道了句“随你”后,不再开口。
替她关上车门,张全生心情愉悦地坐上驾驶位,平稳将车开出小区。
他是孤儿,12岁时被收养的亲戚家诬陷偷钱,打得只剩半条命后,一气之下离开故乡开始流浪。
16岁时,他无意中遇到在外遭人袭击的江东平。
多年的流浪让他看出此人身份不简单,随即豪赌般不要命地冲上前替他挡了一刀。
好在,他赌赢了。
至此后,他就被江东平收下暗中栽培,后升为他的贴身保镖。
他第一次见到江家小姐时,她才八岁。
说实话,他第一次见着人,简直不敢相信她会是有钱人家的女儿。
要不是同行的老板秘书说她八岁了,他只以为她顶多不超过五岁。
因为,她太瘦小了,又瘦又弱,一阵风就能吹跑。
她很胆小,见人就躲,遇到打雷下雨天还会把自己藏到柜子里去,要等雨过天晴后才肯出来。
在她十六岁生日那天,他因一时的恻隐之心,偷偷摸摸给她写了一封‘鼓励信’。
岂料,因着这封信,她差点香消玉殒,险些没救过来......
压下心底浓浓的愧疚,张全生踩下刹车,含笑说:“小姐,到了,陆先生在门口等你呢。”
闻言,江言欢关上消消乐界面,把手机放进外套兜里,提着手提袋笑容满面的下了车。
几步走过来从她手里接过手提袋,陆之勉先有礼地冲一旁的张全生额了额首,以示招呼。
转眸看向爱人,他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柔情似水地说:“累不累?”
“不累。”双眸弯成小月牙形状,江言欢娇声说:“给哥哥做饭一点都不累。”
牵着她的手边往诊所里而去,陆之勉边打趣道:“宝贝小嘴越来越甜了,是不是背着哥哥偷吃糖了?”
抬眸睨他一眼,江言欢满脸骄纵道:“吃糖还要背着你吗?你是地主老财还是周扒皮?”
见她如此娇俏可爱的小模样,陆之勉忽而俯身偷了个香。
直起身后,他不要脸地回道:“我既不是地主老财,更不是周扒皮,我是你未来相公。”
江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