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落的一个多小时里,我穿行了五六条街,最后停在一家烘焙店门口,用身上不多的钢镚买了一块草莓蛋糕,坐在路边奔放地吃起来。
夜幕低垂,烘焙店的灯光被香味熏得温馨极了,而我坐在门口,像个流浪汉。
手机响了。来英国后它第一次响起来,我看着上面一串奇怪的数字,按下了通话键。
“出去了?”叶丹青的声音漂浮在抒情的流行乐里。
“嗯,一点小意外。”
“你在哪?”
“你猜。”
“我哪里猜得到?”
“我迷路了。”
对面小声笑起来,说:“你不会在蛋糕店吧?”
“如果你现在来接我,我可以奖励你一块蛋糕。”
半小时后,一辆车停在我的面前,车窗放下,叶丹青问我:“我的蛋糕呢?”
“你借我几块钱,我就可以买了。”我站起来,硌得屁股疼。
她笑着趴在车窗上,说:“我花钱奖励自己?”
“也不是不可以。”
叶丹青进店买下最后一块草莓蛋糕。她没穿下午去公司时的衣服,回家换了一件满身柳丁的夹克,脚下一双反光的马丁靴,即便素面朝天,这一身依然让我觉得她化了烟熏妆。难怪艾玛要找她组乐队。
回伦敦之后,叶丹青的穿衣风格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打开她的衣柜时我便惊呆了,我问这真的是你的衣服吗?她很喜欢看我惊讶的模样,说对啊,也许这才是我真实的样子。
要说回到伦敦的叶丹青有什么不一样,这只是其一。还有许许多多微小的地方,她都和在别的地方不同。比如,她更紧张了。
不是要上台演讲那种紧张,而是她好像如临大敌。她的眼神总是犀利而冷漠,有时在看我的那一刻依旧没能收好,带给我一阵刺痛。
“你下午怎么会和玛丽吵架?”她问。
我解释了前因后果,并告诉了她那座烛台的事。
“你确定和古墓里的一模一样?”叶丹青也觉得稀奇。
“我不确定。在墓里黑灯瞎火,下午也黑灯瞎火,我只是凭感觉。”我努力回忆,却越想越觉得是自己看错了。
她沉吟片刻对我说:“那个房间里是布兰森几代人的收藏品,小到珠宝大到文物真迹都有。我只进去过一次,还是小时候和你一样误打误撞进去的。刚进去就被玛丽发现了,她告诉了维克托,维克托关了我一周禁闭。”
“里面有烛台吗?”
“我不知道,那时候太小了,看到什么都忘了。”
“你现在可以进那个房间吗?”
“恐怕不行。钥匙只有玛丽和维克托有,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去。”
我叹了口气,也未必就是那座墓里的,毕竟同一个时代的文物有很多相似的。
“玛丽说你什么了?”
“没什么。”
“没关系的,告诉我吧。”
“告诉你能怎么样?”
“我去骂她。”
我笑起来。
她扭头看我一眼,说:“她可以欺负我,但是不能欺负我的朋友。”
“是女朋友。”我纠正。
她听话地复述:“女朋友。”
“她说……”我委婉地把玛丽的话说了一遍。
叶丹青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冷,她脸上的肌肉动了动,感觉在咬牙。
“工作怎么样?”我转换了话题。
“明天要开一场最重要的会议。”
“那我们还不回去吗?”我问。
车没有往别墅开,它一头扎进灯红酒绿的繁华地带,穿越伦敦丰富多彩的夜生活。
“你不会要带我去什么派对吧?”我不安地看着一闪而过的霓虹,短短数日,我已患上派对ptsd。
“派对不好玩吗?”
“我听不懂他们说话。”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心想回去要好好学英语,绝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且我也不想听他们说话,我只想听你说话。”
叶丹青轻轻地笑,城市霓虹点染着她的脸颊。
“好啊,那今晚就只听我说话。”
车慢慢开出闹市区,街上安静下来。我不知道我们正开向哪里,开到哪里都无所谓。我们坐在一起,像坐在一艘与世隔绝飞船里,在世界上漫无目的地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