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郁诗雨最难忘的事,应该是稀里糊涂谈了男朋友,并且谈了一年多才发现他暗恋自己这件事。
辞别冬天,迎来她喜欢的夏天,玻璃窗前,她抱着谢斯亦买的零食,洁白地毯上掉了一地薯片碎渣,他的高定外套垫在她脚下,沦落为垫脚布。
谈恋爱以来,她一直在他底线的边缘反复横跳。
谢斯亦的高度洁癖硬生生被她治好了,他臂弯挂着一件丝绸衣物,弯腰抽走她脚底的西装外套:“垫这件吧,这件垫着舒服。”
“你不打算说说你暗恋我的事吗?”郁诗雨丢掉薯片,凶巴巴的问话。要不是翻出他的暗恋日记,她还蒙在鼓里。
没着急回答,他抽来一张纸巾,握着她的手,擦干净她指尖沾染的薯片渣:“不重要。”
“我要听。”见她坚持,谢斯亦坐到她身边,抿抿薄唇:“好,我讲给你听。”
第一次见她,是在小学,他脾气好,同龄捣蛋的孩子摸清他没有棱角,加上他长相好,引得女生都更乐意和他玩,开始对他展开欺负。
小时候的谢斯亦过分懂事,不愿给父母添麻烦,受到伤害,能忍则忍。
直到一个小女孩在他不知被欺凌的第几次,站出来赶走了欺负他的人,女孩瘦弱的身影立在他的身边,将他挡的严严实实,叉腰指着他们,厉声道:“以后都不许欺负谢斯亦,不然就是和我作对。”
印象里,她是唯一替他说话的人。
他在班级上听到过不少流言,说她是金贵的大小姐,看不起别人,骄横跋扈的富二代。
但十三岁的谢斯亦从来不这么认为,他的女孩干净纯粹,善良温暖。
小学毕业后,郁诗雨去往国外读书,他再也没有见过她,时长对着通讯录的联系人页面发呆。
他不敢打扰她。
长大后,谢斯亦拒绝了学校女生的示好,等待着那个不可能的人。
同学聚会排除在他感兴趣的行列之外,可他仍然花一晚上的时间,精心挑选出席的衣服,抱有可以再见到她的幻想。天不遂人愿,每次聚会,他都没有找到他想见的身影。
直到,他在植物医学领域修成建树,海内外的富人与国家植物园连绵不断的向他抛出橄榄枝。只想专心研究的谢斯亦全部拒绝了。
最后一位来访者没有像其他人般胡搅蛮缠,得到他的回绝后,表示不强求,接了一通电话离开了。
招待室的墙壁不隔音,尽管他不关心客人的隐私,熟悉的声音从手机传出,透过一道玻璃门,还是拨动了他心底的一汪死水。
谢斯亦做了摇摆不定的人,当即改变主意,在他身边做事。总能见到她的吧。他想。
后来,他知晓那人是她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