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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昭昭与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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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别光顾着喝酒,也吃菜啊。”孟芷薏看了看一脸笑意正盯着秦筱竹的凌峙桀,再瞧了瞧有点儿不甘心的狠瞪着凌峙桀的秦筱竹。敏感的她嗅到了餐桌上那一缕似有若无的火药味。

“喂,有人惹你了?”孟凌霜硬是和二姐孟芷薏换了个座位坐到秦筱竹身边,用胳臂肘儿轻轻碰了她一下,道,“瞧你,脸臭臭的,难看死了。”

“哼。“秦筱竹轻哼一声,别过头不再看凌峙桀,”那个讨厌鬼,人家好心好意提醒他换房间,他竟然睬也不睬我,气死人了。”

孟凌霜瞥了正在吃菜的凌峙桀一眼,有点惊讶道:“我说筱竹啊,你不会这么没度量吧,就为了这点小事?”

“小事,这能叫小事?”秦筱竹一脸震惊与她的措辞,“人命关天欸,孟四小姐。”

孟凌霜低垂着头,好笑道:“你怎么就知道这家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说不定人家就是那个能降妖伏魔的大仙呢!”

“者,可能吗?”秦筱竹经她这么一说,视线又转回到凌峙桀身上,再次细细打量了起来。这家伙,长的倾国倾城貌、细皮嫩肉身,横看竖看不像个会捉妖的大仙,到和半夜三更出来勾引人的艳鬼有着惊人的相似。当然,他比那些阴气森森的鬼怪多了股飘逸、灵动的气质。

孟凌霜被她的举动逗的娇笑不止,秦筱竹还真不是普通的可爱欸!自己只是这么随口说说,她就如此肆无忌惮的盯着人家猛瞧。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是个大男生,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可以这么做。

这顿饭凌峙桀吃的很难受。因为从他捧碗开始扒饭起,就有一道实质性带有森森寒意的视线全程紧盯着他,没有一刻放松过;知道他宣布自己吃饱了,回到房间把门锁住后才好了很多。我没什么地方招惹到那位大小姐啊!左想右想,凌峙桀都没想通自己到底是在哪里惹到了秦筱竹,让她对自己产生了这么大的意见。

算了,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凌峙桀一脚将这件想不明白的事情踹飞,开始研究起自己这间被传闹鬼的寝室。从里到外转悠了一大圈,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担保,这是间风水绝对好的房间;还是孤魂野鬼看上半眼就会落跑的房间。不可能啊!其它房间闹鬼我信,这间房闹鬼?有胆来也要有实力啊,那房间墙上摆了上百年的符和桃木剑可不是吃素的。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可那股能量波动是绝对可以在称他个十年、五十年的。何况,这里根本没有鬼物留下来的气息。可不是鬼物又是什么?难道……呵呵,没那么运道吧!

凌峙桀算是彻底的明白了老人常说的一句话:人的一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真是越不希望什么,越能碰上什么。吃过晚饭,回到房间的凌峙桀前前后后把房间转了个遍后,便从书架中随意抽了本书,趴到了床上,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也不知睡了多久,隔壁书房一阵重物坠地声惊醒了睡的正熟的凌峙桀。

凌峙桀不悦的皱了皱眉,终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坐了起来。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自己何时变得如此的贪睡?自己是个修真者,以他的境界,就算百年、千年不吃不喝不睡,也不会像现在般睡的如此深沉。不过这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现在很后悔没听秦筱竹的话,换房间。

“轰——”又是一阵重物坠地声。

“畜生,还让不让人睡了!”凌峙桀气得浑身发抖,双手紧握成拳,脑际青筋暴跳,一个字一个字的自牙缝中迸了出来,“既然你们这么热烈的欢迎我的到来,哼哼,来而不往非礼也!到时候你们别哭着跪地求饶。”

凌峙桀意念才动,已瞬移到了隔壁书房。右臂一抖,长剑已随着主人的意思划过一道令人胆寒的银芒:“想走,来不及了。”

银芒一闪而过,在窗边停了下来。下一秒,闪着银色光芒的长剑随着凌峙桀的咒语一化二、二化四,直到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所有可以逃生的地方。

“大、大仙饶命,大仙饶命。”在窗边被剑团团围住的地方,隐隐现出了两个淡金色的小小身影,稚嫩的童音可怜兮兮的哀声求饶着。

现在知道讨饶了,刚才做什么去了?凌峙桀蹙了蹙眉,但没撤区剑诀。缓缓走到近处,才发现这是两个可爱童子模样的东西,属于妖类,还是那种幼年期的妖类。估摸着该是乘着父母不注意,偷溜来人界玩耍的。想到这儿,凌峙桀还真是为他们庆幸了一把,法力这么低竟然没被那些道士抓去炼丹、驯养,运气还真不是普通的好。

“大仙,求求你饶了我们吧。我们从来没害过人,真的。”一身白衣的童子低声哀求着,至于他身边的红衣童子,早就吓的泣不成声了。

没害过人这点他信。凌峙桀第一眼就知道这对小妖除了喜欢恶作剧吓唬人外,到真没干过那些杀人、吃人的恶行。这从他们那对清澈的眼眸中就能看出来,更何况他们身上没有那股子凶戾、血腥的味儿。右手一招,长剑悯心回到了鞘中,不过却并没有恢复他们的行动自由权。

白衣童子见那些指着他们的剑没有了,才大大吁了口气,还不忘安慰身边哭的稀里哗啦的红衣童子。

凌峙桀很有耐心的等那红衣童子哭得差不多累了,头一歪枕着白衣童子的肩膀睡过去后,才对着他们招了招手,走进了卧室:“随便找个地方坐吧。嗯,那个睡着的就放床上吧。”

“哦。”白衣童子依言将红衣童子轻柔的平放在床上,还不忘替他盖上被子。随后又偷偷看了看凌峙桀,见他毫不在意,才将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重又放回肚子里,这才慢吞吞的在凌峙桀对面坐下。

“好了,说说怎么回事儿吧。”凌峙桀替自己和白衣童子各倒了杯纯净水,问道,“你们是怎么跑人界来的?”

“我们……”白衣童子一想起来人界的原由,两颗在眼眶里滚啊滚的泪珠儿最终划下了他那稚嫩的粉脸。

凌峙桀被他哭的愕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现在不会是轮到这小家伙哭了吧?希望这小子别和那个躺床上的一样,哭完了就睡啊!不过他到没有去打扰这小子哭。

没多久,白衣童子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间止住了哭泣,拿衣袖在脸上一通乱抹后,道:“我和昭昭是被爹、娘传送过来的,来的时候就在那间放满书的房子里了。爹、娘说过会来接我们的;所以,我和昭昭没敢出门一步,就怕爹、娘来了找不到我们。”

找找?凌峙桀在脑子里打了个问号。随即才想明白昭昭就是那红衣童子的名字,好奇地问道:“他叫昭昭,那你呢?”

“我叫小白。”白衣童子小白说得很大声。

昭昭、小白!名字倒是好记,可总让他们住隔壁实在是有点……凌峙桀朝天翻个白眼,无语中。不过,他们的爹、娘显然是把他们传送错了地方;因为没有一对父母会让自己的孩子处在危险中的。而人界的那些修真者、修魔者,无论他们碰上哪一类都很可能是灭顶之灾。能促使他们的父母在还未确定好目的地便进行传送,显然是因为当时处境危险,已没有多余时间来选择校对……如此推断下来,他们的父母存活几率应该不大,说不定现在早已见阎王了。

凌峙桀的猜测不准却也差不都多了。两小家伙原是妖界五大强势族群之一,洪荒异种金翅雷鹏鸟的王子。金翅雷鹏鸟是雷电系神兽,每只小雷鹏一出生便是玩雷电的高手。随着他们的成长,原本灰白色的羽翼会完全转化成金色,所释放的雷电威力也有人界的普通雷电而至天界的劫雷。王族成员更是有可能释放出威力不下九天神雷的天雷。他们的内丹亦是炼丹药的上好材料。小家伙的父母死在了族内的权力斗争中,他们的双亲在临死前凭着最后一口气将他们兄弟俩人传送到了别处,却不料竟传到了更可怕的人界。好在两个小家伙法力低微,又足不出户;再加上房子没人住,空着久了,这才好名的没被修道者们逮住。

唉!凌峙桀暗叹口气。看着这两只招人疼、惹人爱的小东西,他竟然想到把他们留在身边。这事儿说出来,他自己就第一个不信。不过,这是真的。小东西们的真身他早就看出来了,他还真不忍心就这样不还他们了。放任他们不管的话,他们不是出去闯祸被人灭了;就是等到将来他们法力强到足以引来修道者捉了他们驯养或下药。要知道,能驯养一支金翅雷鹏,好处绝对比宰了他们下药要多得多。

“那你们现在准备怎么办?”凌峙桀问道。

小白摇了摇头,一脸的茫然:“我不知道。等爹、娘来了就好了吧。”

凌峙桀很不想告诉他自己推测的结果,但不说接下去的话就都不用说了。思忖了片刻后,他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结论说给了小白听。

小白很安静,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眨了眨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眼中没有惊慌、不安、恐惧;有的只是不知所措和茫然。其实这些话他早就听别人说过了,而这样的结局也早在他的意料之中。当年被爹娘送走时他就有种从今以后再也见不到的感觉,之所以说爹娘会来接他和昭昭,那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凌峙桀慢悠悠的合着差。对面的小家伙不哭不闹虽然有点出乎意料,但却让他更加的欣赏了。无所事事的环顾四周,门缝前一闪而逝的一抹金芒引起了他的关注,更何况那抹金芒还在很缓慢的朝他的床移动着。他想干嘛,跑我床上咬我?凌峙桀所有的注意力一瞬间全被吸引了过去。那抹金芒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依旧缓慢的、小心的向着目的地移动。

呵呵,原来是吴严辉的小朋友,那只金尾蜈蚣毛毛!凌峙桀瞥了眼仍在低头思考着什么的小白,再看向越爬越近的毛毛。毛毛的小圆眼中满是担心与关怀的瞅瞅昭昭,再望望小白。凌峙桀总算明白了这两个小家伙没被捉走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这只千年蜈蚣精了。右手一挥,蜈蚣精毛毛乖乖得趴在了他的右手掌中,小圆眼谨慎、谦卑的看着凌峙桀那张笑得有点邪乎的俊脸。

“有什么就直说,别这样看着我。我可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凌峙桀将毛毛随意的往身边空地上一放。金色光芒若隐若现中,一个风度翩翩的黑衣红发男子出现在了刚刚毛毛所在的位置。毛毛一鞠到地,恭顺道:“小妖吴黔,见过公子。”

“吴什么?”凌峙桀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问道。

“小妖吴黔。”毛毛再次恭顺的答道。

无钱!这名字也不知道谁起的。大概吴黔改叫毛毛,有一大部分原因和那个死要钱的顾亦闻有关了。凌峙桀边想边问:“那我是叫你吴黔,还是毛毛?”

“随公子喜欢。”毛毛回道。

“那还是叫你毛毛吧,顺口。”凌峙桀没有多想的决定道。不管怎么说,毛毛虽然土了点,但绝对比叫吴黔好。吴黔、无钱,越叫越别扭,是个人都不会喜欢叫无钱的。

毛毛默默地观察着这个今天才住进来的信任。尽管从前打过不少交道,也知道这个人是个修真者;不过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让毛毛吓了一大跳。他眼中很明显的露出了一种看怪物的神情。毛毛不明白眼前这个漂亮的男生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他从出生到现在只有短短十几年,可他的修为境界却离天道仅仅只有一步之遥,说他是如今修真界最强大的存在之一都不为过;而且,他还能从这个修真者身上感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神的威势。不自觉的,毛毛咽了口口水,神态更加的恭顺了。

“好了,想说什么就说吧。”凌峙桀无意探究他和吴严辉之间的事。虽然很好奇。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和他无关。现在他只想尽快解决两个小家伙,也好继续睡觉。

毛毛思索了片刻,说出了凌峙桀最想说的一句话:“工资,不如你把小白和昭昭留在身边吧。他们的事你是知道的,放任不管迟早会出事的。至少,在他们的父母来接他们之前,让他们跟着您吧。这对您,对他们都不是什么坏事。”

“嗯。”凌峙桀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但他也不愿强人所难,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他看向正一脸专注的看着自己的小白,道:“我不勉强你们。你们要是不愿意,可以继续留在这里,但若发生任何事情,我不会插手,是死是活都得看你们自己。可你们要愿意跟着我,就得守规矩;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自由自在、无法无天了。你们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再来告诉我。”

“不用享乐,小白和昭昭跟着您绝对有利无害。”毛毛没有给小白考虑的时间,就帮他们做了决定。

凌峙桀笑着微摇了摇头:“你说的没用,得他们自己决定。”

“可是……”毛毛还想再辩解些什么,却被凌峙桀拦了回去。

“没有可是。你可以帮他们分析利害关系,但不能替他们拿主意。你不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要的、想的是什么。再说,做了选择就会有结果,这个结果不论好坏,最后都得由他们自己来承担。所以,能做决定的只能是他们自己。”

毛毛长叹口气,承认他说的都是对的。他看着犹疑不绝的小白,道:“小白,你自己决定吧。我还是那句话,跟着公子对你们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最重要的是,公子并没有提出要你们认主。”

“不错,我会照顾你们、教导你们、管束你们,但不要你们奉我为主。”为了证明毛毛的话,凌峙桀插嘴到,“你们要是不喜欢,随时随地可以离开,只要打声招呼就成。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离开后,我们之间就再无瓜葛,生死由命。”

“我、我和昭昭决定跟随在公子身边,还请公子收留我们。”小白几乎没有犹豫多少时间,就下了决定。

凌峙桀挑了挑眉,说不兴奋是骗人的。金翅雷鹏啊,还是两只啊!尽管还处在由年起,但无所谓,他凌峙桀甚么没有,就是时间多。自己现在是合体后期,离渡劫初期仅一步之遥,可天晓得这一步之遥得等多少年才能跨过去;或许几十年、或许几百年,说不准就得是上千年。到那时,这两只小家伙说不准就从幼年期修到了成年期了。兴奋归兴奋,场面话还是要说的:“你决定了?”

“嗯。”小白坚定无比的点点头。就像吴大哥说的,跟在公子身边的好处绝对比自个儿在外游荡的多。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到不在乎这些;可昭昭不行。他那温顺的个性出去没几步保准被人欺负,自己又没强大到足够保护他的地步;所以,既然自己保护不了他,那就找个足够强大的人来照顾、保护昭昭。而眼前这个人,正是最好的人选。他够强大,吴大哥又认识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没有逼迫自己和昭昭认主。这说明这个人很温柔,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他很强,因为他不怕自己和昭昭联起手来反抗他。对于他们这类修道的妖兽、仙兽、神兽而言,一旦认主,就意味着终身臣服。因为主人拥有着他们的魂魄,魂魄一旦破碎,也就是他们从此消散与天地间,连转世投胎都不能够。

“不后悔了?”凌峙桀最后一次试探地问道。

小白笑嘻嘻道:“反正随时随地可以走人,早后悔、晚后悔好像没有区别喔。”

呃!真是没看出来,这小东西还挺机灵的,看来这几百年总算是没活到狗身上去。凌峙桀不赞同他的说法,但对小白还是很满意的。机灵的小孩好啊,只要别创获,还是挺好带的:“既然决定了,那就睡觉吧。毛毛,你是不是该回严辉那儿了?”

“是,我这就回去。”毛毛很高兴小白和昭昭找到了个强有力的靠山。不像他,命苦的有个一无是处的主人,靠自己都比靠他强。一道金芒闪过,毛毛重又幻化成原形,慢悠悠的从门缝里爬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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