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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双重战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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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沉默了。

高欢犹自在为自己的机智和幽默而自我感觉良好,见李三这副死不成活不起的德行,多少心里有些不痛快。不过比起这种感性的“不痛快”,李三这种正常人式的反应,反而让他心安:

无底线的人,自己一个就已足够。卧榻之侧岂容第二个无底线之人酣睡?

高欢生性多疑、狡黠、灵活机动且擅于煽动普罗大众的情绪,这一点新会内部人尽皆知;但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视任何道德伦理,甚至无视人性所能接受的下限”这一点却无人知晓。

对他最“知根知底的”,只有李三。

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只看到了途志那个莽撞屠夫的残暴无道,下意识的、本能的会认为,被途志重点针对的高欢——这个看上去狡猾阴柔、圆滑且擅长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的“狐狸”——理所应当的,合该是个相对温和且情绪稳定、顾全大局的人。即便高欢本人也曾亲自下令不经调查审判即极速处决上千人,也在途志那反人类的操作下,被衬托得十分甚至九分“正常”了起来。

——在此种意义上,高欢合该感谢途志的“友情陪衬”。而事实上,他也确实非常“感激”这一点。

谢谢!全靠同行衬托啊!

按理来说,这样一个人,是不可能信任任何人、和任何人交心的,老婆毕君都怕他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李三,作为既与高欢无血亲关系、也没有姻亲关系的“外人”,居然比他老婆都离他“更近”,自然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李三,曾经在他最危险的时候——也就是十几年前其刺杀楚帝国头号权臣梅远山失败被捕那一次,救过他一命。

虽然表面上,当时确实是萧灵犀的祖父萧道成直接说服梅远山放他一马,可若没有李三父子的牵线搭桥,萧道成贵为帝国天下兵马大元帅,又岂会注意到他这么个“小人物”,又岂会纡尊降贵为其站台发声?

“李氏从你父亲那一代起,就是新会的老朋友,你本人更是救过我一命。于我而言,你就是恩人。”

见李三持续沉默,高欢不咸不淡的说了句,像是又专门感谢他一遍似的:“在我面前,老李啊,就不必这么见外了吧?”

说罢,他甚至还哥俩好的将手搭在了李三肩头上,轻轻拍了几拍。

——其实,李三不止救过他那一次。

确切来说,作为他的“心腹”,李三不但一力挑起了保密处的担子,甚至在关键时刻,还会任劳任怨的充当他的保镖。身为拥有极其罕见的“化形术”的异人,李三确实也完全有这个能力。

为了测试李三对自己的忠诚度,高欢甚至还特别安排了几次针对自己的刺杀,事实证明,每一次刺杀都能被李三化解;甚至其中有一次为了救他,李三还挨了一枪专门对付异人的“沙漠之狼”,好悬没丢了性命!

正如民间百姓刻板印象中,热恋期的女子总是热衷于试探自己恋人“到底爱不爱她”,以及“为了她,他能做到什么程度”、“她和他妈同时掉河里他会先救谁”一般,多疑远胜曹孟德的高欢,策划上述“无理取闹”式刺杀案的时候,虽也偶有愧疚,然则“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生存法则之下,愧疚算什么,下限算什么,能当饭吃么?

好在李三这个人,看似神秘高人,成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无论何时何地永远都是一副“天塌不下来”的淡漠表情,可高欢实在太了解他了:

李三是个有“底线”的。

他的底线,不在于道德有多高尚,而在于“认主”。

高欢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子,不只是因为他做人够狠、做事够绝,更是因为他深谙如何笼络人心。私底下,他不止一次复盘、研究过自己与历史上所有帝王以及列强知名帝王之间的异同,而无论如何复盘,他都会心满意足的发现,自己已经具备一个合格的雄主所该具备的一切条件:

撑得住大局,镇得住逆贼;

煽得动黔首,衡得住天平;

唬得住奴才,揽得来巨帑;

贱时甘寂寞,贵不吝嚣张。

然而,成帝王者,自古高处不胜寒。

高欢自然也不例外。这些年来,随着他这一派势力越做越大、甚至隐隐已有对抗联邦之能,社会各界便也有无数人、家族、组织、势力等向其靠拢,犹如苍蝇闻到了腥膻。然而,也正如古代帝王一样,高欢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些嗡嗡乱飞的“苍蝇”,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的小人,是合格的奴才,却永远不能指望它“护主”。

可李三不一样。李三和他“亲近”,可不是因为能从他这里拿到什么好处。

李三对他的亲近,更像是东西厂、锦衣卫对皇权天然的、夹杂着“敬畏”与“誓死捍卫”情绪的“死忠”。

东西厂太监没有生育能力,锦衣卫的番子和太监也没什么区别。可李三毕竟不是太监,也不是番子。他忠诚于自己,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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