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目莲,也死了。就埋在东城外。你们可以去看看,谭练给他做的墓碑上,是不是刻着恕血符,祈求邪魔饶恕他仅剩的、唯一的儿子。
我也快死了,将死之人,从不说谎。
“哗啦——”绮娘扯破自己两只衣袖。
男人们迫不及待看向那两只白生生的胳膊,贪婪眼珠却像是被毒虫蜇了一样,猛地一缩。
绮娘双臂上,丝丝缕缕缠满了诡异的青黑色细线,看着就像、就像一条千足毒虫爬过了千万遍!
“谭小练,软肥肠;前世债,儿来偿!”
乞儿们唱着新鲜出炉的顺口溜,故意往谭府前凑。谭家府丁一出来,他们便立马跑远了。
“莫挡道!”绣花使脸色冷得吓人,嚇退抱臂守在大门前的府丁,大步跨出门来。
富贵郎君紧随其后,果不其然,温暖笑容不见了以后,那一副壮实身躯,看着颇具压迫。
长身郎中也从高墙里飞出来了,他嘴里讥笑道:“老肥肠,等着罢,毒虫已在你肚腹里下满虫卵了!”
绣花使和富贵郎君据东,竹竿郎中站西,两尊门神似地伫在谭家大门前,不走,不言,不悦。
夕篱和霍远香隔空看了彼此一眼,满眼耻辱与愤怒,他们两张利嘴,竟斗不过谭练一根肥舌!
谭练堆起他满脸肥肉,笑得令人反胃,他一一滑言狡辩、句句无懈可击:“诸君,我也是受害者。
“那七个毒炼师,不知给我施了什么妖术,让我中了他们的邪。迷药是他们给我的,他们保证,绝不会伤害目莲,只需取他一小杯血。
“我自然问过绮娘,她同意了。她说,老子给了儿子一条命,儿子还老子一碗血,是应该的。
“何谓推给绮娘?我可没有。绮娘做饭不好吃,我便从不让她入厨房,专门给她雇了做饭女婢。她爱美,不愿奶孩子,我寻了好久,才寻来一位盲眼乳母,这个可怜的小目莲,才喝上奶、才长大成人。
“无论家妻生不生,我都会把小目莲送去梅林。那些无赖乞儿,天天编些’鬼目莲,青半脸’的顺口溜,教得满城小孩跟风传唱。你也说了,目莲那时才七岁,他听见这些混账话,怎能不伤心?
“人们说,邛崃血梅崖,是人间最接近九天神佛的地方;人们还说,剑神梅傲天,不止剑术超群、远胜历代剑圣,更有一颗悲悯佛心。送小目莲进入梅林这一方净土,不比留在成都好?
“唉,我承认,我是一时痛极、发昏失智,中了霍老炼师的妖道。目莲喝下迷药不久后,霍老炼师突然告诉我和绮娘,目莲,死了……
“是呀!我当然在场,我怎能让绮娘独自面对、面对这份罪孽。一桌饭菜,一半是我从金崃酒楼带去的,一半是绮娘宅中老厨婢做的。
“唯有樱桃酒,是绮娘亲手酿的。
“目莲回到家,看见我,很不高兴。我告诉他,他母亲身体不适,在床休养,我替绮娘为他接风设宴。我给他夹菜,他不吃,我给他盛汤,他不喝。
“绮娘叫老婢端上来樱桃酒。目莲便喝了……”
“谭小练,软肥肠;前世债,儿来偿!”
府丁一撤,乞儿们当即从各处钻出来,高声唱起来。因谭府外站着三尊黑脸门神,乞儿们不敢离太近。突然,一个乞儿蹦上门前台阶。
“悬壶济世的好心的贵公子!”乞儿认出了昨夜给过他三枚铜板的贵公子,朝夕篱伸出脏兮兮的手掌心,“绮娘正在北街庙门前说故事,好好笑的,我全记下了,你想我说给你听么?”
三枚铜板放入掌心。
“贵公子果然,还是一样的穷。”
乞儿仗着贵公子是跟在梅初雪身旁的人,便也狐假虎威、大摇大摆地站在谭家大门前,清清嗓子,尖亮亮的童声,完美模仿出了绮娘疯癫若狂的语气:
“诸君,你道那布庄老板、肥得流油的谭练,他上辈子是个什么东西?是条白白胖胖的蛆!”
眼见谭府门前围起了越来越多的听众,乞儿好不开心,故事说得愈发起劲:“可蛆就是蛆,心中总念着那一点腐肉腥臭,为满足他那毫无敬畏之心的口腹之欲,竟然背叛我佛,去供奉了邪魔……”
“不错、不错!”听众里有人高声附和,“那肥谭练爱喝西域葡萄酒,吹说什么,一杯值千金?
“我可是在京城,喝过正宗的西域葡萄酒,他那葡萄酒,颜色根本就不对!我直说了罢,他那酒里,我闻着,似乎混进了什么东西的腥臭味!”
夕篱听着,既解气,又替绮娘心酸。
乞儿不敢问绣花使,便小声问夕篱:“贵公子,那七炼师,果真死绝了么?你可有什么消息?”
夕篱大声回答道:“七个全死了!其中一个临死前,还发了疯。我和绣花使亲眼所见。那七炼师,一个接一个,死得透透的,葬身荒野、无棺无坟,肉去喂虫、血来饲蛆。”
在场听众闻言,无不寒毛耸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