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璃起床的时候,枕边已经空了。
在她的床边,整整齐齐地叠着她的衣服。
她不客气地把它们穿上。
然后穿上拖鞋,打开卧室门:“落落?落落?”
没有声音。
她看到餐桌上盖了个防尘罩,揭开它,是精致的早餐。
没有留纸条,大概是苏云落准备的。
陆璃拿起手机,苏云落也没有给她发消息。
她大概是出去忙了吧。
随便她吧。
陆璃洗漱完,坐下吃早饭。
味道挺好,胃受不了。
她吃了一点,剩下的就包好放冰箱里了。
她觉得有些累,吃了药就往床上躺了一会儿。
躺久了也有些无聊,就稍微收拾一下,出门走走。
她再一次来到黄金店,找到了上次同样的店员小姐姐,就问她上次自己看中的这款还有吗?
一个男经理路过,瞥了一眼,对陆璃道,还剩最后一条了,要买尽快。
陆璃看着自己手机里的零钱,真的不够。
于是,陆璃对他们说,一定要留着一条,等她攒够了钱就会来买。
男经理上下打量着陆璃,陆璃穿着朴素,一看就是穷的,就说,这我们就不能保证了。
因此陆璃隔三差五地会来金店再看看那条项链,然后经常对店员小姐姐道:“小姐姐,你一定要帮我留着啊!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条。”
陆璃来得频繁,男经理都认得她了,见她买不起,就道:“只看不买,你天天来这里干嘛?不站在赚钱的角度,叔叔我是真心劝你,真的穷就把钱花在生活开销上,多花点钱吃点饭。你看你瘦的,工作又不容易,女孩子就别那么虚荣了。”
他嫌她烦,就把她赶了出去。
陆璃被赶到了门口,远远地看着自己喜欢的那款项链,捏着裙角不知所措了起来。
店员小姐姐看到她,向她偷偷地比了一个OK,让她放心,好好回去攒钱。
陆璃点点头,感觉小姐姐好好的,心里暖暖的,吸了吸鼻子,就和她挥挥手,离开了。
第二天要上班了,陆璃早早地就睡觉了。
她想着,如果自己辛苦赚了钱,给落落买下这条金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一定非常好看。
嘿嘿。
也不知为何,女同好像就是特别特别喜欢给对象花钱。
花钱越多越开心。
陆璃攥紧团成团的外套,满脑子都是落落收到漂亮项链时惊喜的表情。
这让陆璃感到很开心。
和520w的戒指不同,在陆璃心里,这条项链的地位甚至高于那对戒指。
520w的戒指,是富裕时的零花钱买的;而千元的金项链,是贫穷时的生活费凑的。
只要落落喜欢,陆璃就高兴......
想着想着,就抱着团成团的外套睡着了。
今天晚上,胃不是很疼,睡得很好。
次日,陆璃到点起床,到点去上班。
由于晚期胃癌,陆璃越来越瘦,有时候经常吐血,疼得不行。
只能靠吃药缓解一下,但药很快也没什么用了,只能靠意志硬撑着。
她有时候抱着身子,疼痛的余韵未消。只能瑟缩在后厨,用膝盖抵着胃,希望这个姿势能让自己好受些。
有时候,疼得实在不行了,她心里就会想:这个月发了工资后,就不做了吧,太累了,太疼了。
就会想:做打工人好惨啊,要是我当时做霸道总裁的时候,多给员工发点工资就好了。
她想到“霸道总裁”四个字的时候,自嘲地笑了起来,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她曾经和落落这么夸耀自己过,希望落落可以依靠她,可现在看来,自己根本靠不住。
可尽管现在自己很痛苦、很艰难,她工作依然认真努力,还主动要求在人多的时候给服务员搭把手。
老板见她勤奋,每个月的工资给她多涨了500。
虽然胃疼得不行,但总感觉一切值得。
陆璃在后厨蹲着,拿着化妆镜看了看自己,脸色苍白,嘴唇也发白。
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发工资那日。
要是不能还挺可惜的。
陆璃拿着粉饼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抹了点腮红,再简单地涂了点唇釉,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病态。
“陆璃!出来搭把手!”
陆璃抿抿唇,赶紧站起身来:“来了来了!”
起身的时候,她感觉眼前一片花白,人有些站不稳。
还好她抓住了食台,拼命让自己站稳身子。
她觉得一阵恶心,胃里也刺喇喇地疼。
“陆璃,快点!人太多,忙不过来了!”
“来,来了!”陆璃拍拍自己的胸脯,好让自己好受一些。
她赶紧走出厨房。
“把菜端一下。”
“好嘞。”陆璃将菜端到门口点餐的顾客的饭桌上。
现在是夜宵时间,陆璃为了多攒一些钱,就和老板说自己可以在夜宵忙的时候搭把手,老板正好觉得缺人手,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