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柳非总结道:“最后一点,走路的话记得戴耳机哦。”
刘小别不由得为女儿未来的安全皱眉,她觉得孩子她妈这句话说的极不靠谱:“这不对吧?戴耳机走路会分散注意力,很危险的啊。”
柳非斜他一眼:“你一个走路戴耳机的人没资格说这话。”
刘小别闭嘴:“哦。”
柳非忽然莞尔一笑,因为她记得她和刘小别的初见,就是因为当时他们俩都戴着耳机沉迷于音乐,然后一个上楼一个下楼,正好撞到了一起。两个人一个倒吸一口气,一个“哎哟”一声,然后就这么认识了。
戴着耳机走路,也许能遇到喜欢的人吧,柳非这么想。
不是喜欢戴耳机。
而是喜欢你。
刘小别最后也没弄懂柳非到底在想的什么,少年只好拿起她的美年达,示意两个人该回去了。他扬扬手中那个空着的入耳式耳机,假装若无其事地说道:“你想听歌吗?”
柳非点头道:“可以,快把耳机呈上来。”
至于什么写给未来孩子的信,以后再说吧,反正他们连结婚年龄都还没到。
两个人一人一边耳机地离开了自动贩卖机,并肩在微草的大院里走着,柳非的步子小,刘小别还专门放慢了步子。
柳非忽然问道:“这是什么歌?”她总觉得这不是刘小别会喜欢的类型,甜腻腻的像是在午后阳光下嚼着口香糖,另一只手拿着小瓶子吹泡泡,反射出彩虹的光。
刘小别下意识地说道:“喜欢你。”
柳非差点来了个平地摔,还好没有发生“咚”的一声,因为她站稳了。
刘小别惊得急忙扶她,见她停下了脚步,他慌张地想要掩饰自己的紧张,最后变成了欲盖弥彰的解释:“不是,我说这个歌名叫《喜欢你》。”
柳非抬头就看到少年染上了一层薄红的耳朵,她抿唇一笑,然后装作不知道似的,用取笑的语气问他:“你居然听这样的歌?”
刘小别望天,假装自己高贵又矜持,是全天下最酷:“怎么了,不行吗?”
因为两个人第一次遇到的时候,刘小别正嚼着口香糖险些咬到舌头,而柳非手中吹泡泡用的肥皂液被他撞的洒了半瓶,午后阳光下两个人四目相对,他的耳机里正好放着这首歌。
恰巧遇到,在机缘巧合刚刚好的时候。
不是喜欢这首歌。
是喜欢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