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字记不住,那什么,”穆厘抓了两下脑后的小啾啾,“你帮我抄一下呗,我怕我的字太大浪费纸。”
林以玖边提起笔边说:“好啊,不过阿厘拿着书回去看不更加好?”
“不用不用,我不背这个。”穆厘疯了才会没事背论语,他的目的是认字,“你写完之后,我得用我们那边的简体字再写一遍,这样我容易记住。”
“咦?”林以玖刚要写,听他这么说,好奇心顿起,“简体字是什么?”
“就比如这个‘擇不處仁’,在我们那边写成这样。”穆厘拿过一旁的毛笔,尽量控制着写小一点,但是再怎么控制最后一张纸上,四个字,快占了一半纸张的位置。
穆厘心想,这纸跟信纸差不多大,都是纸小,不是字大。
林以玖看到那惨不忍睹的毛笔字,又有点想笑,他怕一笑就没完没了,忍了忍等他写完。
“喏,是不是简单很多?”
林以玖接过纸,仔细看了一下纸上四个字——择不处仁,不由得点头,“的确如此。”
“但是在你们这里看来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字了,这几个算简单的,还有些复杂的就更加难辨认了。”
狗爬的毛笔字,穆厘必须得辩解几句,“而且我们那边用毛笔写字的人少了很多,大部分是铅笔中性笔圆珠笔,这些笔尖是硬的,好掌控。”
穆厘展示出来的东西不多,但足以让林以玖产生对另一个世界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才会有像穆厘这样的人,那边的人,都如他这般有正义感、阳光潇洒么?
都有着红色的头发么?
林以玖回过神,“那我抄写一份。”
林以玖提起笔,整个人盘腿坐得端正,右手悬空执笔,在穆厘手里软趴趴的笔尖变得极其听话。
叫它勾起便勾起,叫它收锋便收锋。
每一个字都苍劲有力,笔画再多,都能控制在差不多的大小里,彷佛印刷机出品,好看易辩有保证。
秀才之名,书院首名,名不虚传。
穆厘撑着脸看得有些入神,墨色的字很是漂亮,然而他的目光却渐渐被那只执笔的手吸引,笔杆纤细,而他的手指修长指尖饱满,执笔时,指节与指节之间因使劲有一个微微凹下去的弧度,衬得凸起的指节分外明显。
手也很是漂亮。
穆厘状似随意地将自己另一手放在桌上,还偷偷地把手背朝上,刚看一眼,他就把手攥起来了。
比不了比不了,他这个常打拳的人,手指虽然也长,但指节也大,相比之下,太粗糙。
果然文人墨客的手还是不一样的。
笔尖一抖,收锋似乎没有收好。
穆厘一愣,“哎?”
林以玖三指夹着笔左右转了几下都没发现什么异常,他干咳一声,问道:“阿厘为何看着我的手,是手上有什么东西么?”
“没有没有。”穆厘笑了一下,手指戳了一下对方的指节,“你的手挺好看的。”
穆厘单说那句话没什么,但加上戳那一下就突然觉得有点怪怪的,哪有男人夸另一个男人手好看的时候会戳一下啊!不!哪有男人会夸另一个男人的手好看啊!
卧槽,林以玖不会当他有病吧!
他暗暗给自己来了一拳。
穆厘食指摸了一下鼻尖,有些不自在地说:“那什么,我就是——”
“好看么?”林以玖放下笔,张开五指上下翻了几下,最后拇指朝无名指的侧面和中指的指腹蹭了一下,“这里有挺厚的老茧,这样的手怎会好看?”
林以玖面色平常,穆厘顿时觉得那点不自在才是真的有病,他伸出自己的手放在林以玖的手旁边,“我的茧子比你的多多了,至少比我的好看。”
摊开的手掌上确实有很多茧子,新的旧的都有,但林以玖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的手腕,手腕上有一道浅白伤疤,因着他皮肤白,看着不甚明显,伤疤直直地横过整只手腕,像是要将整个手都切断。
林以玖愣了一下,“这是?”
穆厘抬手抓住手腕,两只手都收到桌子底下,他皱了皱鼻子,随口笑说,“以前不小心伤到的,好久了,不过伤口有点深所以疤痕去不掉。”
“原来如此。”林以玖点点头,他下意识地蹭了一下自己的指节,随后拿起笔递给穆厘,笑说,“字已经抄写好了,阿厘想写的简体字可写在另一张纸上,我再抄写进来,如此可好?”
穆厘正愁他那狗爬的大字放在林以玖的漂亮小字旁边简直是在自取其辱呢,闻言他直接乐开了花:“行行行!就等你这句话。”
得了这几张纸,穆厘认字的速度快了很多,最明显的就是他在念经的时候,总算不会念得磕磕绊绊,也渐渐跟上了其他道士的速度。
此后几天他也没再找林以玖,林以玖要温习功课,九月揭榜中举的话,接下来就是春闱,这是所有读书人的最难跨的那道坎,他也不好多去打扰林以玖学习。
拿他这点小事去麻烦书院才子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而且,穆厘偷偷瞄了一眼前方垂着脑袋的人,这人念着经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也不知道晚上温习功课到了几点,才会天天这样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