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昌荣十五年了,新王即位十五年了,也快到第一山了。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今朝有酒,今朝醉。真是好句子!
侍立在身后的少女,立马上前来,将酒杯斟满,又悄无声息得退下去。
这锦绘酒楼,酒水并不算是傲霜最醇厚的。但是怎么侍候的人舒服,就是他家说的算了。虽然价格不菲,但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是最后一晚上了。
对,孙瑾孙正平的最后一晚上了。明天这时候,这颗大好头颅,应该已经被高高得悬挂在外门上了吧。
孙正平笑着摩挲着自己的脖颈。
已经过去多少年了,好像有点记不太清楚了,对了自己多少岁了,一百三十六还是一百一十八?
拍了拍脑袋,记不清了。
不过,记不清也没关系,反正也不会再增加了。
到了明天,自己欠了一百多年的账,终于可以还清了,还有什么不值得庆贺的呢?
就可怜明天陪自己送死的冢宰了,好不容易撑了那么多年,撑过了假朝,也就到明天为止。
有这样一个大人物陪自己送死,这辈子也就值得了。
谁叫他挡了人的道呢,就得给人让位子。自己不动,那也就只有死了。
又是一口酒,其实锦绘楼的酒不错,甘甜爽口,回味无穷。
想想自己,这么多年,自己挣扎着,看着那位也挣扎着,真是够了。
反正,自己又不是第一个倒霉蛋,也不是最后一个倒霉蛋,想开了,就好了。
第一个倒霉蛋长什么样子呢?
孙瑾吁了口气,偏着脑袋想了想,怎么回忆,脑海中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越想越觉得五官模糊。
那个倒霉蛋,叫孙访,自己同父异母的大兄。
对了,主要那个倒霉蛋还跟那位有白首之约,然后就一门心思得讨好那位。
呵呵,何必呢?那位的话,能信么?
其实大兄也不傻,大学里的一代俊杰,六年就从一介布衣变成了小司马,谁敢说他傻。
只是那位太厉害了。一百多年来,谁能看得明白?
其实,大兄的死,自己也有份。
谁能想,谁叫自己当时是凡人。大兄为了护着自己,生生得被耗死在城墙上。
再后来,那位就邀自己见面,就在据说两人定情的竹林里。
狠狠得给了自己一巴掌,然后告诉自己,自己欠她一条命。
对于大兄的死,一直愧疚不已的自己,也就上了她的贼船。
她说,她要爬的比谁都高,她要创造一个再也不用让大兄去假死的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