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都暗自松了口气,每个人又开始做起了自己该做的事来消耗精力。抱着电话机闲聊,和同事互相寒暄,讨论领带的不同系法,顺便把帕特里克·贝特曼这个净资产不到八千万的可怜虫扔到一边不再关注。
贝特曼很感激他们此刻对除金钱以外所有事的漠不关心,否则又会因为到底谁该是负责人的事情而开始吵得不可开交。
贝特曼现在只希望能独自冷静一下,不然他可能会抽出华伦天奴上衣口袋里的折叠刀捅进身边任意一个人的脖子里——马修·布朗要他坐两个小时飞机从纽约到巴尔的摩吃顿晚饭,否则就把他拿斧头劈人的视频发布出去。
这是什么该死的基佬情..趣吗?
约会?还是让他身败名裂?
贝特曼握着手机在发呆,普莱斯盯了他和那个红发傻逼一眼,就无趣地走开加入关于领带的讨论了。
路易斯小心地观察着贝特曼的脸色,主动说起范·帕顿去马球场的事。贝特曼听见这个软弱的声音就觉得恶心,但仍然摆着笑脸敷衍。
他在心里认真思考是不是应该去多买两把枪放在身上,不能带上飞机,所以他就在巴尔的摩本地购买。
第一枪先把路易斯的白痴红脑袋整个儿打下来,就像把成熟的西瓜摔烂在地板上,砸得汁水四溅。
第二枪,第三枪和第四枪就送给那个基佬马修·布朗。
杀了马修,再掐死李斯。他还剩下十颗子..弹,再全都送给马修。
很完美。
贝特曼决定考虑购入一个相当精致的器皿来盛放李斯的两只眼睛,他原先的预设是钴蓝冰裂纹古董瓷展,瓷器很符合李斯身上文雅的大华气质。
绝对不能是亮青釉彩瓷那样的,虽然也有华风古韵,但太浓艳了,不相匹配。
但这些预想都有一个前提——贝特曼不能再看见那双清澈透亮的深褐色眼睛了。除非他能找人设计出一个兼具艺术品格与高透无畸特质的展示用具,或者他也可以考虑试着吃掉它们,以免去后期维护的成本。
“帕特里克,你这是今年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吗?还没有发行的预售版本?”路易斯冲贝特曼微笑,眼神痴迷地盯住了合拢手掌之外露出的部分金属外壳,像是被那高贵的颜色完全吸引住了。
贝特曼空洞地望着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
“对,对,是的。”
他只在自己说话时短暂地把脸转过来看着路易斯,以示礼貌。
总的来说,贝特曼恨这个男人居然敢在公司里这么亲密地叫他的名,也恨这棕得发红的头发,娘炮的音调。所有的一切,哪怕是恭维,都让贝特曼感到出奇的烦躁。
“哦,我真希望能得到一个类似的,它看起来是那么的好。”路易斯摸了摸自己的领结,专门勾起来展示,但贝特曼把脸扭在另一边,没有注意到。
路易斯今天戴的领结也是个与鳟鱼色差不多的颜色,主调是灰,但介于灰蓝和灰紫之间,里面有细小的格纹。
自然而然的,路易斯伸出手想要去碰碰那个高贵的颜色。他轻轻把指尖搭在手机侧面的外壳上,却被贝特曼立刻用力拍开,发出响亮的一声。
贝特曼被那响声弄得愣了半秒,但很快反应过来补救般地掩饰道,“路易斯,你今天给我的赞美够多了。”
当然他自己也喊了路易斯的名,为了避免尴尬,虽然这个人是公认的傻瓜,但也是公司的副总裁。
在相同的职位上,大家最好是不要明面上撕破脸皮为妙,要保存体面。
扬起嘴角,贝特曼对路易斯笑了一下。那笑容很甜蜜也很有迷惑性,路易斯便并没有过度在意自己被拍痛的手背。
也确实不该在意,贝特曼觉得这个红发白痴应该在股市而不是他的身上花费时间。
狠赚了一笔的大红人保罗·艾伦走过来和贝特曼打招呼,他管他叫“哈博斯坦”。因为哈博斯坦也中意穿华伦天奴西服,戴橄榄人绞丝金边眼镜。
贝特曼随便应了,顺势起身环顾四周,向门口走去。
居然没有一个人抬头注意到帕特里克·贝特曼将要离开这家公司的顶楼。
除了普莱斯,公司里这个唯一关心他的人。但普莱斯只是兴趣缺缺地瞥了贝特曼一眼,便收回视线继续和其他人讨论西服腰带的色调应该和袜子还是皮鞋搭配。
贝特曼觉得是裤子,因为裤子离腰部更近,不过他不会过去说出这个答案。
路易斯·卡特罗斯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向他挥手作别,贝特曼摘下没有度数的眼镜放进上衣口袋,和折叠刀放在一起。他装作没看见路易斯夸张的手部动作,很快转过身离开了。
贝特曼决定要坐下午的飞机,并且在今天晚上只杀死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