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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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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斤一文钱。

牛能拉的量有限,货重就只能少拉人。且牛不能太累,赶牛车的每天也就来回两趟,拉的人也有限,因此要价也高。

按着距离,坐牛车从镇上到小柳村一人八文。

沈回给凌星说完,低头问他,“我力气大,即便是背你再加百斤的面粉也觉轻松,哥夫还要花钱坐牛车吗?”

凌星先是惊讶沈回的大力,然后心里算了一下帐,最终摇头。

坐牛车花的太多,还是省下这些能省的钱吧。

粮铺里面空间挺大,地上摆着一排又一排的大木桶,里面装着不同的粮食。

凌星直奔面粉区域,他没有买百斤,压根没钱买那么多。

赔的银子也就二两,一百斤的面粉就全花完了。凌星不想把银子都花在这上,后面要是有点什么事,手里都拿不出银子来。

他还是只买了二十斤的好面粉,花去四百文。这样的话虽然每天要来买一趟,但反正也都来镇上,也算方便。

钱数好送出去的时候,凌星只有一个念头。

这里还真是赚的少花的多啊,这钱也太难赚了些。

东西全都买好,凌星空着手跟在背着竹背篓的沈回身后。

他脚上的草鞋不跟脚,是沈还以前穿的。他那双草鞋昨天砸出去后,没能及时捡回来。

徐有芳把人背回家躺着才发现凌星鞋子不见了,再回去找哪里还能找到啊。

谁看着了捡了就是谁家的。

加上鞋跟被踩在脚下,防止磨损脚后跟,因此走的有些慢不说,鞋子拖地的声音也有些重。

“哥夫在这等我一下。”

沈回让凌星坐在茶摊,给摊主掏了两文买茶水。

不等凌星问他去哪,人就快步离开。

离茶摊的一条街外,有一家卖鞋履的铺子。

里面布鞋,绣花鞋,无跟履,布靴,皮靴应有尽有。

鞋履铺子的伙计没有因为沈回衣着破旧而有所怠慢,他笑脸相迎,询问着沈回需要什么。

“要双布鞋。”

伙计知道需求后,带着沈回到布鞋的区域,“这种布鞋一双五十文,鞋底子是千层底,耐穿不易坏。边上这种贵五文,脚后跟和鞋子顶部内里另缝了软绒布,防止磨脚,且更耐穿。”

“要五十五文的。”

伙计笑道:“好的,请问要多大的码?颜色又需要什么样的?”

沈回不知在想什么,沉默片刻后,他伸出左手,右手指间对着左手掌心和手腕处比划。

“这样的码数就可以,黑色。”

知道鞋码和颜色的伙计去仓库找鞋子,回来后把鞋递给沈回检查。

沈回用手量一下尺码没问题,从他那破旧的荷包里掏钱给了伙计,拿着布鞋离开。

回去的时候,凌星的茶也喝完了。

茶摊可以续茶,凌星看到沈回,见他额头有汗,气息也有些乱,估摸着是跑回来的。

便问他要不要喝茶,可以再续。

沈回看一眼凌星手边空掉的茶碗,又看凌星,见他面容没有任何的异样,神色坦诚,便对茶摊摊主说了再续一碗。

他是有些口渴,回去还有一段路,还是先喝点水比较好。

续的茶水,只能是之前的碗。另起一碗,要再给两文。

沈回端着凌星喝过的茶碗,也不顾茶水是否烫口,直接一饮而尽。

喝完茶,二人离开茶摊。

出城门的时候没看到许七,估计是带人去摊位了。

又到无人的小路,沈回把竹筐换到凌星的背上,将他身上的褂子罩在凌星头上,背着人大步回家去。

路上凌星一直在与沈回说话,问他关于村子里的事情,着重问了方家。

他昨天以为方家多了不得,叫家里人如此忌惮。结果听沈回说完,才明白也就方秀霞嫁的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不得不说方秀霞的命是真好,她年轻时在村子里容貌是数一数二的。

若没有那骇人的脾性和嘴,那真是没得挑。

方家子嗣众多,都还小的时候养起来是费劲。

但随着女子哥儿到了年岁出嫁,家里靠着他们的彩礼钱慢慢的积攒出一笔财富。

有一年粮铺的小管事带着伙计来收粮食,突逢大雨,正巧收到了方家,就在他家躲雨。

没两天,那粮铺的小管事就找媒婆去方家提亲,说要求娶方秀霞。

这还是小柳村第一个嫁去镇上过好日子的,嫁的人还是粮铺的管事,在村民眼里,这简直就是嫁到天上享福去了一样。

后来小管事成了粮铺掌柜,方家在小柳村的地位也因此变高。

那赵家看在方秀霞生儿育女的份上,也愿意拉扯一把岳家,方家的长子和次子,现在也都在粮铺做活。

方家这两年也越来越富。

凌星听完,叹了一口气。

沈回忍着耳边陌生的温热,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地位压人。”

方家说到底也只是寻常百姓家,不过是比其他的村民们日子过的好一点。

但仅仅是这样,也足够压小柳村所有人一头,逼的人喘不过气。

沈回垂下眼眸,“嗯,不过不必多畏惧方家,赵凡只是粮铺掌柜,给别人干活的。他们再来找麻烦,直接打出去便是。粮食他们不收,我背去县里也一样卖。”

凌星被沈回的话引回心绪,“那么多的粮食背去县里,二弟是想累死自己不成?”

“我以为哥夫会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凌星摇头,“二弟,人善被人欺,越弱小越不能展露自己的胆怯。”

沈回一副受教模样,点点头问他:“哥夫明理,读过书?”

想到自己虽然大一下半年休学,但肯定也算读过书的,原身也有读书开蒙的记忆,凌星嗯了一声,“是啊,听你大哥说你小时候也念过几年书,都学了什么?”

然后凌星就听沈回像报菜名贯口一样的,报了一堆的书名。

“你那么小的年纪,竟然看过这么多书!”凌星有些惊讶。

沈回声音低沉又平静,“自幼记忆便好,书看几遍就能如数记得。因此,慢慢的看的便多了些。”

这话听的凌星有些羡慕,他要是有这样的好记性,肯定能考个更好的大学。

快到家时,沈回突然道:“背篓里有双布鞋是买给哥夫的,哥夫别叫娘他们知道是我买的。”

凌星一愣,“怎么给我买鞋了?”

说完后又道:“哪能花你的钱,多少钱我给你。”

“是我给哥夫买,没道理叫哥夫掏钱。”沈回拒绝道。

“你哪有什么钱用……”

快要到家,沈回只能先打断凌星,“哥夫无需担忧我银钱不够花用,昨天上山,在深山里挖到些草药,顺便卖给邻村的大夫,我这的银钱足用。”

凌星是真不好意思收下布鞋,沈回似乎感受到凌星的纠结,又开口说:“大哥托我照顾哥夫,我做这些是为了大哥,哥夫不必有心理负担,收下就好。”

闻言,凌星心中默默感谢一遍沈还,替他想的面面俱到。但也很奇怪沈回竟然如此的听话。

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会乖乖听话的人。

凌星不再推拒布鞋,而是问出心中疑惑,“二弟,你为何那么听你大哥的话?”

沈回道:“大哥救过我的命,三次。”

到家了,沈回没有继续说下去,凌星知道他不想说,也没有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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