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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0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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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任棠已经决定要把那六个人杀了,就是还没想好什么时候动手。

晚上动手当然再合适不过。

古语有云:“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晚上自古以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最适合杀人的时候。

对于任棠来说,他晚上动手,有两个好处:一是赶夜路的人少,他被发现的几率小;二是即使有人经过,他也可以借着夜色躲起来。

只是想起楚哥他们的种种邪门之处,他实在没胆子半夜动手,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天亮了再伺机行动。

反正这里人烟稀少,他跟着这六个人走了一路,都没有遇到人,只要他的运气不是太坏,白天动手,一定也不会被人撞见。

结果第二天大伙儿停下来吃早饭,树林里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之前楚哥一直把黄金蛇权杖放在背包里,到死都没有拿出来。后来那六人把黄金蛇权杖拿走了,因为被魇住了,权杖也忘了收起来,就一直拿在手里,只在吃饭喝水的时候,把权杖放在地上。

那天早上,那六人从背包里拿出干粮,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吃饭。权杖就放在一个穿墨绿色衬衫的人的身后。

任棠坐在远处,一边吃干粮,一边举着望远镜观察那六人,忽然发现墨绿色衬衫身后的草丛好似海浪一般起伏不定,不一会儿杂草分开,钻出一个金色的小脑袋来。

这小东西鼻子和嘴都很长,一双眼睛乌溜溜,圆滚滚,有些像是田鼠,但是全身皮毛柔顺,金光发亮,便是黄金铸成的田鼠,也绝无它这般华贵。

那六人本来就是分散而坐,意识也不清醒,都没有看到这小东西。这小东西大概也知道自己身上的皮毛太过显眼,一过去就会被人发现,所以先在草丛里打了两个滚。等到身上沾满了泥土杂草,将它那一身金灿灿的皮毛遮住,才又从草丛中探出脑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住墨绿色衬衫身后的黄金蛇权杖。

任棠拿着望远镜看了这小老鼠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它的学名。

这小老鼠名叫“噬金鼠”,那些挖矿寻宝的人也管它叫“试金鼠”,还有人尊称它为“金爷”。

这小老鼠天生以黄金为食。它不是直接将黄金吞入腹中,而是吸取黄金中的精气,被它吃过的黄金,都会变成一种暗黄色的金属,极易碎裂,表面没有半点光泽,已经不能被称为黄金。

这小东西一被发现,就跻身为一等有害动物,但它也有一样好处。它天生以黄金为食,找黄金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高超,据说埋在地下数百米深的黄金,它都能在地面上察觉。所以很多寻宝的人都会专门养几只噬金鼠来为自己寻宝,矿场上更是经常见到它们的身影。

任棠从来没有见过噬金鼠,只是从前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过,还做梦自己也养一只噬金鼠,天天帮自己挖金矿,被人嘲笑他这是做白日梦,噬金鼠这样娇贵的东西,哪是普通人养得了的。

且不说找到一只噬金鼠有多难,噬金鼠胆小机警,警惕性极强,对目光极为敏锐,只要周围二十米内有活物看它,它就会立刻逃跑,根本不给别人抓它的机会。即使抓住它了,若是不能将它训得服服帖帖,人家凭什么将找到的黄金交出来。怎么训它,也是一门极深的学问。

任棠当时听得心悦诚服,对噬金鼠再不抱任何幻想,这时见这传说中的噬金鼠,与自己离得这么近,他又忍不住心里痒痒,心想:“这小东西是看上权杖上的黄金了。对了,我记得包里还有麻醉|枪和麻醉弹,本来是用来打猼訑的,打这小东西,应该也没问题吧。”

他一边去掏麻醉|枪和麻醉弹,一边盯着那六个人和那只噬金鼠,同时在心里暗暗祈祷那六人不要移动视线,免得噬金鼠被他们目光吓跑。

好在那六人呆呆傻傻的,虽是在吃饭,但除了咀嚼和拿饭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此刻料想也不会突然去看那噬金鼠,这让任棠放下了半颗心。这时他的手指已经摸到麻醉|枪,心中正喜,忽见那噬金鼠像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掉头就跑,转眼间就钻入土里,再也看不见踪影。

任棠眼睁睁地看着那噬金鼠逃跑,根本追不上它,只能在心里暗骂倒霉。可是他一直盯着那六个人,非常确定他们没有转动视线,去看那噬金鼠,所以一直想不明白,那只噬金鼠到底是被什么惊动了。

现在看着这张黄金蛇权杖的照片,任棠再回忆往事,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便将这件事跟原衡说了,又道:“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照片会失真。我把这柄权杖埋进土里的时候,曾经仔仔细细地打量过它,当时最深的感受,就是这柄权杖做的实在是太好了,尤其是上面这条蛇,真的和活蛇无异。我甚至觉得它会呼吸,会思考,我把它埋进土里的时候,它一直在冷冷地盯着我。

这张照片就没有给我这种感觉。

我从前一直想不懂那只噬金鼠为什么会逃跑,当时它周围二十米内都只有那六个人,我很确定那六个人都没有看它,那它是被谁的目光吓跑了呢。

然后我想到,其实当时还有一个有眼睛的东西,也在这二十米的范围内,而且比那六个人和那只噬金鼠相距更近,就是这柄权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权杖上那只‘人眼’,当时正好斜对着那只噬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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