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筝对姜欢道:“掌柜,我会做那些奶茶,不如我去卖面点奶茶,她去传菜收账,刚好她也读书识字。”
姜欢想了一会,“这确实是个好办法。可是她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阿筝有些泄气,“那还有什么法子吗?”
姜欢晚上躺在塌上,想着今日之事,翻来覆去睡不着。
起床后,便做了个决定,她将阿筝叫来。
“你去一趟永明坊。”阿筝被这句话砸懵了一瞬。
姜欢见状,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她起身,穿好衣服,开始出门。
阿筝一看姜欢动作,想起昨晚的话,瞬间明白掌柜的意思,她脸上浮现喜色,忙跟上去。
“掌柜的,我想跟你一起。”
“行。那你去后院牵车。”姜欢吩咐她一句,就又折回屋里,拿起桌上的一张纸,这是她昨天夜里,专门找庄山写的聘书。
两人坐上驴车,径直去了永明坊,先来到白婶婶家。
白婶婶一见到姜欢,就拉着问她,:“昨日发什么了,徬晚半夏来的时候,眼红了一圈。问她,她说她可能去不了食肆。”
姜欢叹气解释一番,“昨日,我教半夏做些饮子,做法步骤,她都用笔记下,但是做出来的饮子,不是太苦就是太甜。”说到这,她摇摇头,”她实在不是个下厨房的人。”
白婶婶听完,也跟着叹气。
“看来她与我们也是没缘。”
“不过,”姜欢话锋一转,“我还是决定聘用她,到时候,让她在前堂跑腿上菜。”
这在前面传菜,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聪明机灵就行,白婶婶一想,半夏从小做事稳重,人也机灵,定能做下来。
姜欢又问:“那林家在哪儿,我想今日去一趟,将此事定下来。”
“那我跟们一起。”
白婶婶走在前面,给姜欢和阿筝带路。
林家离白家不远,就在白家前面的巷子里。进了巷子,三人就停在第二家门前。
白婶婶上前敲门,过了一段时间,一个脸色蜡黄,身形消瘦的女人才开了门。
姜欢打量几下,见她眉眼之间,与半夏有几分相似,心中猜想是半夏的母亲。又见她脸上,含着几分病色,身子又
白婶婶一见她,赶紧上前扶着。口中还小心地说着:“红英,你怎么出来了。”
红英笑着说:“家里没人,我听见声音,就过来开门了,这几步路,我还是能走的。”
刚说完一句话,就开始咳嗽起来。
白婶婶吓了一跳,连忙将她扶进屋里,喂一口水,才消停下来。
她这才哑着嗓子开口:“嫂子,你今日来,是有什么事吗?”
白婶婶迟疑地说:“昨日,不是给半夏找个活。”
她指一下姜欢,“这就是那家食肆的掌柜。”
红英惊讶地看了一眼姜欢。
姜欢先问一声好,“婶婶好,昨日半夏来我哪里试工,虽说结果不好,但我觉得半夏性子沉稳,非常好,想聘她来食肆做活。”
红英显然是知道事情真相的。“可是半夏的厨艺不行。”她看姜欢的脸色,完全不像是说笑,这让她心中疑惑。
姜欢解释说:“食肆的大堂,也缺一个上菜记账的,半夏识字,有聪明机灵,她可以在前面干活,不需要进后厨。”
听她这么一说,红英心里止不住地高兴。她有些无措道:“可,半夏今日出去找活去了,还没回来,等她回来,我就让她去食肆一趟。”
姜欢点头,“行,那就明日来,让夫子跟着半夏一起来,到时签一个聘书。”
红英边捂着嘴,边连连点头答应。
事已说完,姜欢三人不想打扰她休息,就告辞离开。
出了门,姜欢和阿筝送白婶婶回家,便也离开了。
见时辰还早,姜欢带着阿筝去了趟集市,路上,见家家户户,都在门上插菖蒲和艾草。
坐在旁边的阿筝道:“掌柜,再过两天就是端午了,不买些艾草菖蒲吗?”
姜欢这才发觉,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一转眼,就到了端午。看着家家户户忙碌,她也没了之前的孤独之感,看着了一眼旁边的阿筝,姜欢心里更觉得踏实。
“买,我们这就集市上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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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集市,许是要过节,两人刚走进去,见里面人人都带着东西,挤挤囔囔间,两人一不小心走散了。
姜欢茫然地看一圈,全是人头,但唯独不见阿筝。她被人群推挤着,往前挪动。终于来到一处岔路口,人群散了些,姜欢转头,朝四周望着,突然,一阵声音在耳边响起。
“拿出来。”
姜欢转身一看,自己身后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个子矮,身体瘦弱的男人,另一个则是几日不见的裴泽楷。
裴泽楷手反抓着男人的胳膊,一脸严肃,眼中的寒光,更让人发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