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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雾中情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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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闻香识女人》里,有一段经典台词:“一个人走向末路,往往是因为不遗余力地寻找捷径。”[1]

对于这类潜规则,但凡谭霍有二心,闫诺和他提想要出演的时候,他早就动手了。

毕竟在圈子里,闫诺是出了名的干净,长得漂亮身材好,没几个色男人不觊觎。

谭霍年轻的时候玩得太花,现在老了遭到反噬,身体机能下降,早就玩不动了。

况且这是他最后一部戏,这老头是真有艺术梦想,想让人生的句号画得圆一些,所以这次的剧本磨得很深,选角也会慎重考虑。

承潮已经磨了他好久,还没得到点头。

所以,从崇简打算通过这条路买通谭霍的时候,闫诺这个名字,就从谭霍的演员表里划出去了。

很精准地,崇简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崇简叹了一口气,笑出声,“你怎么知道我带肖筱去杭城了?”

“不难,她是你们公司如今最年轻的女艺人。”

承潮掀开眼皮,晃了晃酒杯,绕有深意说:“听闻当初她签在你手下,很是死心塌地啊。”

崇简不搭这个茬,“那你怎么确定,闫诺会告诉我杨制片人的事情。”

“因为闫诺这一点,是我一步一步教出来。”

承潮说完,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当初为了让闫诺学会保护自己,每天在她耳边啰嗦,让她宁可失败都不要碰底线。

幸好,教出来了。

崇简肩膀跨下去。

《祖宅环》没了,闫诺离他又远了一步。

但在这绝望的小提琴声里,崇简觉得,闫诺会成为他绝处逢生的机会,他在赌承潮的感情。

于是崇简抬头,看向承潮,毅然决然说:“你这么喜欢闫诺,亲手将她想要的东西毁掉,忍心吗?”

承潮噗嗤一声,挑眉看向他,作努力回忆的模样说:“这句话,怎么有点耳熟?”

崇简的笑容和音乐的结尾同时消失。

当初在餐厅里,这句话,是承潮绝望到没办法,用来求崇简,道德绑架崇简的。

崇简这才意识到,人在无能为力的时候,脑子确实会乱掉。

今晚的结局跟七年前一样。

七年前崇简没放过承潮。

今晚的承潮也没有放过崇简。

从餐厅出来,崇简扯下领带,揉着鼻梁坐在后车位置上,往日风光的模样消散,肩膀沉沉,一股被人利用后想反击却找不到落点的无奈,眼神涣散看向窗外。

他不相信,承潮出身平平,能有底气跟他抗衡。

是这次他大意了而已。

下一次就不会了。

司机和副驾驶的助理见状面面相觑。

助理小心翼翼转头,问:“崇哥,回公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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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里,闫诺回来的时候,隔壁没有了搬家师傅的身影,但她的门口多出一盆雾中情人。

上面写着:【乔迁新居,见面礼。】

搬进来了?

闫诺回头,2602黑色的大门紧闭,底下是封闭的,也看不见里面是否亮灯。

碍于身份,不方便去敲门,闫诺想着下次碰见再亲口说一声谢谢也不迟。

尽管她不喜欢雾中情人这类花,但这是邻居的好意,不收不合规矩。

闫诺抱着那盆旺盛的粉色花,开门,随手放在玄关处的柜子上,便不再搭理。

崇简来的时候,闫诺已经从健身房回来了。

她刚洗漱好,头发半湿,白色毛巾搭在肩膀上,喝着养生茶坐在沙发上看书。

卸了妆的脸,少了几分锋利,多了白开水的坚韧,像是寒地里开出的白花,拧不动的性子。

“怎么会有这盆花?”崇简一进门就看见雾中情人了。

闫诺头不抬,“邻居送的。”

“待会儿我帮你扔了。”

“扔了不合适,好歹也是别人的心意,我明天问问苗苗她们喜不喜欢。”

崇简没再说话,带着一份粥走进来,他身上有很重的酒精味,头发微乱,领口也皱了,看上去状态不太好。

他说去谈的是朗星的综艺,闫诺隐约察觉到什么,问:“谈得怎么样?”

崇简摇头,打开粥,递给她勺子。

“我不吃晚餐。”闫诺摆手,“朗星的合作不是一直都很顺利吗?怎么突然……”

朗星的事业运跟季粤一样,几乎是顺风顺水的,一谈一个准。

想到这儿,闫诺合上书,眼神锐利起来。

“是不是承潮?”

崇简只是无奈笑笑,压制的不悦变成眼白爬着红血丝,一缕一缕。

每一缕,似乎都在提醒闫诺,承潮变了,变得比她想象的吓人。

承潮会因为恨,迁怒别人,比如,无辜的朗星。

闫诺眼神沉下去,内疚和无奈交织。

对朗星的内疚。

对承潮迁怒别人的无奈。

她攥着手,指甲陷进掌心。

“诺诺。”

崇简抓着她,声音暗哑,“再提醒你一遍,不要跟承潮有任何接触,现在的承潮,已经不是你记忆里的承潮了,他不念旧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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