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让诺斯来说哥谭跟他以前见过的城市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他一定会回答人气。
诺斯以前在提瓦特的时候也旅居过大大小小不同的城市跟部落,不同的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和习俗,所以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有着很大的区别。
但无一例外的是,每一个城市里都有着很多的人。
可是哥谭的白天却给诺斯一种这是一座空城的感觉,他们已经从家里往外走了二十分钟了,路上依旧是一个人都看不到。
“哥谭的人口很少吗?”
面对诺斯的提问,提姆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原本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的达米安也睁开了双眼。
“看你如何定义了,但是我觉得就美国的人口数量来说,哥谭的人口并不少。”提姆回答道。
“那为什么路上一个人都看不到?”诺斯不解。
听到这个问题,提姆了然地笑了,他合上了手中的报纸,问了诺斯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诺斯,你对哥谭的印象是什么?”
“犯罪率最高的一座城市?”诺斯犹豫地给出了一个他经常在电视上听到的描述。
出乎他意料的是,提姆居然点头肯定了这个回答,“没错,但也不止于此,你可能不知道,哥谭其实是美国最繁荣的几座城市之一,不少美国顶尖的富豪跟家族都定居于此,但城市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有着不少的弊端。”
“哥谭很大部分的产业都来自于它纸醉金迷的夜晚,正是因为这个特性,哥谭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是下午跟晚上,通常凌晨才是人们下班的时间,而现在是早上九点。”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人们还没起床。”提姆点了点头,像是在肯定自己的回答。
达米安发出一声嗤笑,又重新躺了回去。
诺斯:“......”
该怎么说,好出乎意料却又给人感觉不愧是哥谭的答案。
多了路上的这一个小插曲,诺斯感觉在车上的时间就像被人压缩过,眨眼间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韦恩大厦。
韦恩大厦也可以算是哥谭的标志性建筑物了,车直接开进了地下车库,三人通过内部电梯上顶楼。
诺斯上了电梯才发现这里面的电梯居然是全透明的观光梯,并且位于整个韦恩大厦的正中央。
人站在电梯里,在上升的过程中就能看清每一层的打工人们上班的模样。
诺斯不禁感慨:“提姆哥你每天坐这个电梯上班,岂不是都不能迟到早退?一举一动都被大家看在眼里。”
提姆:“电梯是双面夹层玻璃,里面能看到外面,但是外面看不到里面。”
诺斯:“那这岂不是专门为了老板监视打工人而专门打造的?”
诺斯看到提姆微微颔首,心中思绪万千,最后吐出一句,“没想到我们家祖上还有这种资本家的爱好,还好我是富n代,嘿嘿嘿。”
他傻笑完又重新趴到玻璃前看脚下的人们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个小黑点消失在眼前的时候才意识到电梯已经到顶层了。
等最初的新鲜感褪去之后,诺斯就发现了其实在韦恩大厦跟在庄园的感觉其实差不多。
他们来到顶层之后,提姆先是吩咐了顶层的助理照顾他们,然后他就一屁股坐到了办公桌后,用高高的显示器遮挡住了自己,键盘敲击的声音一直传出。
诺斯也很体谅提姆,知趣地没有去打扰他,选择了自己到处转转。
奈何顶层的所有空间早已被打通,人只要站起来就能一览无遗,所以诺斯没逛多久就重新回来找达米安了。
“好无聊啊,达米安。”诺斯一边嚎叫着一边将自己摔进会客厅的沙发。
达米安头都不抬地回道:“我还以为那些无聊的探索活动能够支撑你度过这一天。”
诺斯没想到自己刚刚在探索的过程中那些撅起屁股找宝箱的行为也都被达米安看到了,他讪讪一笑,“本来是可以的,但这不是这里地方太少,也没什么新奇的东西。”
诺斯回想起自己刚刚试图从众多的书架上找两本有趣的书看,结果一眼扫过去全都是商业管理相关的书,其中还有一本书叫《不会带团队只能干到死》,无趣程度可以堪比枫丹科学院。
达米安走到沙发边,站着从上往下地俯视诺斯,“那我还真应该多感谢一下这里没多少可供你玩的部分,不然你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今天出来的目的。”
诺斯愣住了:“目的?今天出门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参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