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厄斯没有说话,似乎刚才的错误是另一个人造成的。忍了又忍,我终于忍住转过身冲他嚷嚷的冲动,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唰啦。
又是一声,这次是腰部后的布料。忍无可忍,我转身捉住他的手腕,借力大步迈出荆棘丛,这种过于暴力的举动在我的衣服和裤子上扯开了难以数清的裂口,真是令人难为情,但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我想要离开的欲望。
看都不看凯厄斯的表情,我径直冲进森林,来到溪边,好不容易甩开他,我终于能松一口气。他管这叫帮忙?说是找茬还差不多吧。
然而现在他又来了。
我实在不明白他的意图,又不敢质问他或者和他争执,只得憋屈地缩成一团,尽量坐得离他远一些,谁知道我往哪边缩他就往哪边挪,似乎天地之大其它地方都没有他容身的位置。我坚强的神经因为在保持理智和精神崩溃之间徘徊不绝而开始变得脆弱,两边都有一双大手用力拉扯,一想到接下来还有那么多天的路程,我简直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
“你带回来的食物真丑。”安静了也不知道多久,凯厄斯终于受不了,他成为抢先打破沉默的人。
虽然他开口还不如不开口好。
我的沉默不语似乎给了这个男人一种奇怪的勇气,他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而我的沉默就是默认他的正确,于是他很有底气继续往下说:“我不记得教过你这种处理方式,如果非要将脖子拧成那副样子才能将它们带回来,那你的技巧未免太过僵硬生疏。”
是的,你说什么都对好了。我继续安静。
“你捕食的水平简直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而如果你继续保持这种水平,我丝毫不怀疑未来某一天你就会将自己饿死。”
所以说,认为他咬我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刚才那真的是一个吻的话,那么请问有谁会在亲吻了别人之后,一转身再用这种态度对刚才亲吻的对象呢?
我应该感激,感激他的刻薄。
“你得做出改变。”这是凯厄斯的最终结论,“从今天开始,我会重新训练你的捕猎技能,你必须娴熟掌握它,否则……”他停了一下,似乎是在替我思考一个惨无人道的结局,接着他想到了:“没有什么否则,你必须要重新训练,就从今天开始,我们会找到合适的时间的。”
说完凯厄斯就一转身走了,速度堪比火箭,还没等你回过神就消失到无影无踪。假如不是我知道他厚脸皮成习惯,我会以为他这是因为找话题失败所以直接逃跑了。
训练就训练吧,训练总比呆在密不透风的汽车里,耷拉着脑袋托住下巴数车窗外跑过的麋鹿强。训练最起码能动动胳膊动动腿,不至于让我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被时间抛弃的废物。
掬起一捧透明的溪水,轻轻拍打着脸颊,拍着拍着力道逐渐加大。无色水珠流连在我皮肤上,带来的感觉清透又冰凉,我一遍又一遍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脸,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拍去一切不属于它的部分。
别想了,凯伦,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自己说。
有什么东西从肩膀上滑下去,冰凉的风吹过皮肤,有种凉丝丝的感觉。我回过头,发现地上躺着的是一件黑色大衣,沃尔图里标准款式,没什么稀奇。
停顿了一会,我站起身,将它捡起来,拍掉上面的尘土。真奇怪,我拎着衣领上上下下打量着,我该把它扔进河里。
这件衣服是凯厄斯以一种强买强卖的方式借给我的。我挑剔地看着它,似乎希望下一秒就能从上面找出一个破洞,这样我便能名正言顺扔了它。
可惜过了很久,期待中的瑕疵也没能凭空出现,毫无疑问,这件衣服完好无损,而且很新,带着清新的干洁剂的味道,又或者是香水,我不确定……
一截带着树叶的树枝砸到头上,我发觉思绪跑远了。再次看了一眼手里的衣服,叹一口气,虽然我并不期待它的到来,但至少我不该把它弄脏,这样还回去的时候难免不大体面。
仔细地拍掉灰尘和泥土,我把大衣折起来,放在旁边的石头上。重新在溪边坐下来,托着下巴发一会呆,发完呆又转过身把石头上的衣服拿起放在膝盖上。
石头上有青苔,而青苔会把衣服弄脏,衣服弄脏了就不好还了。我像背诵着什么一样在心里重复这句话,并强迫自己记牢它,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拍了拍毛呢布料刚刚蹭上的水痕,皱起眉头,我把它重新展开,摊在膝盖上,让充沛的阳光逐渐带走那些潮湿的痕迹。
当水渍基本蒸发干净之后,我准备回去。离开之前,我做了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举动:就像是做贼一般,我左顾右盼,确认无人后飞快跑回溪边,蹲下来,把乱成一团的长发从衣领里拉出来,用手指蘸着溪水仔细梳理了头发,把惨不忍睹的衬衣拉扯平整,拍掉裤子上膝盖和大腿处沾满的泥土。
又掬起一捧水拍上脸,水珠窜进鼻子里,我呛咳几声,水波微微荡漾,划开一圈涟漪,看着水里支离破碎的影子,我突然就明白,刚才在凯厄斯眼睛里看见的自己,她眼里究竟有什么。
害怕,是害怕。
不是愤怒,不是恐惧,也不是恼恨,而是害怕。
或许还有一点难为情。
害怕与难为情。我仔细咀嚼着这两个词,一个比一个更令人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它们上一次出现在生命里是什么时候,或许是早到没有记忆的很久以前,又或者是根本从来没有存在过。
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做什么都行。这是我一开始的目标,最单纯的愿望,现在也仍然是的。至于其它别的什么,我不愿意去思考,也不愿意去期待,我只是一粒尘埃,等候上帝的安排。
收起所有想法,我最后掬起一捧水,掌心里水流清透,波面无澜,我能很清楚看见自己的倒影。
然而清楚明白并没有什么用,就像我从不会去深究休伦的每一个举动,安娜的每一句话,就像我从不会去深究凯厄斯的愤怒,还有怀里这件衣服。
究竟是为什么?
很多时候,当我执着于寻求真相和解释的时候,冥冥之中就会有另一个声音出现: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它们或许有许多结局,无数可能,但你得到的就是这个,只是这个,所以你就得接受,而不是多做徒劳的妄想。
而且如果非要问答案的话,那么大概也很简单。他是休伦,我的父亲,她是安娜,我的母亲。我无法去指责些什么,也无法去改变些什么,客观存在的一切皆是鸿沟,掐灭了一切不同于现状的可能性。
而他是凯厄斯。
胸口处不知何时传来源源不断的刺痛感,扯开领子,有什么东西掉出来,我捏住它,看着它。
在阳光下,简洁的三角形散发的光芒是如此寒冷,又如此盛大,盛大到似乎它背后所承载的高贵出身,古老历史以及庞大财富都不再重要,这只是一个简洁优雅的几何图形。
太阳离开,被树影遮住了。
手指上灼热而滚烫的温度重新变得冰冷,被强行拉长的项链紧紧勒住脖子,让我呼吸困难。松开手,我将它重新丢回衣服里,扣好纽扣。
为什么?
其实这就是答案。
把脸埋进溪水,屏住呼吸让水流尽情抚摸着脸上的每一块皮肤,再次抬起头来时,我感到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清澈。
甩掉手上的水珠,我抱起石头上叠好的衣服,刚才我还是把它放在那上面了,因为捧水洗脸的手比起石头上的苔藓来说更容易把衣服弄脏。
走过灌木丛时,我在深绿叶片上闪耀的晶莹露珠中最后一次瞥见自己的倒影:平静,整齐,一尘不染。
理应如此。我吐出一口气,彻底摆脱最后一丝与昨天的一切有关的记忆,那不过是一个梦境,所有人所有事都是梦境。
而梦必须要醒。
别好最后一丝翘起的头发,我转身再也不回头地大步朝前走去。整理自己,这多不像我。可为什么,答案我认为不该也不必去探问和追寻。
我唯一知道的是,不论多么离奇,但我仍然这么做了。
而且感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