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确实很高兴,因为对我来说老登确实该死。
毕竟我生物学上的这个爹活着的时候,他令人智熄的操作只会让我对全人类都感到失望,惊叹十四亿人里怎么出了个他这么个拉低人类标准平均线的24k纯傻逼,直接让我丧失对美好家庭的向往。
死了就死了,我是不会给他送帛金的,反正他没养过我一天。
我妈也是个奇葩,鉴于她几次差点把我活活打死但还是养大我的份上,我就不说了。
总之我们真是相侵相碍的一家人啊,哈哈:)
02.
我偶尔会喝酒,百利甜兑点乌龙茶,或者调杯威士忌酸或者金汤力,什么都不想喝的话,简单粗暴直接接杯盒装红酒喝完拉倒。
微醺下的醉意可以让人快乐加倍,今天我很高兴,更应该喝一杯。
可是,总觉得……差点什么。
面面在我怀里打着呼噜,我握着一支马天尼杯靠在沙发上,目光迷离的盯着天花板上的灯。
另一支杯子立在桌面上,杯子里装着红酒和御天敌。
它像香槟舞中的蒂塔·万提斯似的坐在杯底,不同的是,它枕着手臂两条腿搭在杯沿上,半个身体沉在酒中,随着身体起伏,酒液轻轻拍打过宝蓝色与金色的漆面,模样可比舞台上的脱衣舞演员惬意得多。
我瞥了它一眼,又颇感无趣的喝了口酒。
03.
御天敌抬起手甲,用金属舌舔去指尖上滴落的液体,微微发涩的甜味通过传感器瞬间充斥了他所有感官系统,连脑模块都变得轻飘飘的,“真没想到地球上有这种东西,有点像撷天萃大人在胜利后邀请我们喝的低纯……味道真不错。”
如果这个人类把他放到酒杯里动作能再温柔一点的话,那就更棒了。
——不过他也就是想想,这人类没把他头雕朝下淹进酒里就感谢普神了,又不是第一天知道那家伙有多粗鲁。
想到这儿,御天敌忍不住转头去看那个躺在沙发上睁着光镜、徒劳的望着顶板的人类,芯中生出了探究。
无可否认,按人类的标准来说,它的外表是很美丽的,头发蓬松柔软又黑亮,细嫩的皮肤,更何况每天日循环开始它就会精心打理自己的外表,哪怕和网络写真上的人类相比也毫不逊色。
甚至御天敌飞到沙发上时,都能闻到芳香化合物与红酒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嘿——元姝?”
御天敌敛起机翼,轻轻叫了它一声。
“……唔?”
它不怎么清醒,光镜睁着,却像是已经下线了。
这更让御天敌满意了。
04.
“元姝,你和你的朋友不亲密吗?”轻柔甜蜜、又带着股磁性的男声细细地传进我的耳中,很是蛊惑人心,“你和你的朋友说话的时候,口气很生疏。”
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触碰我的头发和脸,有点凉,还带着股酒香。
“……小时候,其实还可以,长大了我们很少联系,时间一长关系就淡了,哪怕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声音里包含着同情,“真可怜啊……除了她,你没有别的朋友可以倾诉你现在的心情吗?”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