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昀要走时,林妈一个健步跑到冰箱前,从里面拿了一瓶冰红茶,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塞到洛昀的手里:“拿着喝,谢谢你啊。”
洛昀并不喜欢饮料,不过还是笑着接受了,他冲林毓摇摇手,便踩着车飞走了,林妈看着他的背影不停说道:“这小子真帅!我还从来没看过长得这么周正的人,比好多演员都帅。”
林毓:“嗯,他妈是大美女,基因好嘛。哪像我,出厂配置就差……”
林妈瞪大眼,给了林毓的屁股结结实实一巴掌:“说的啥话,你妈当年也是村里一枝花,多少人找你外婆说亲啊,你自己不争气长歪了,能怪谁?”
林毓:“我瘦了也是美女一枚,不信走着瞧。”
林妈斜着眼看她,硬是没从她那张黑炭脸上看出美女的端倪,但又不好打击她,便幽幽说道:“嗯。那你加油。”
……
就在忙忙碌碌中,暑假倏忽而逝,林毓家的铺子终于装修完了,两个铺面一拉通,整个气势壮观了不少。
这个水果店在整条街上的存在感瞬间提升了一个层次,属于叫得上号的了。
当然,以此为代价的是,林家那三瓜两枣的家产几乎见了底,所以一家人的伙食从两菜一汤变成了一菜或一汤。
林毓完全没有怨言,她本来就要减肥,而且她知道那些后面发达的人都是早年勒紧裤腰带买房的。
对大部分人来说,先苦后甜和先甜后苦总得选一样,林毓简直爱死了这种受苦受难的日子,心里美上天。
开学前一天,洛昀给她打电话,邀请她去看乐队的广场表演。
林毓自从上次后,已经一个多月没见过洛昀,便欣然接受了。她翻衣倒柜比划半天,硬是没找到一件过得去的衣服,但唯一确定是,她的的确确瘦了许多。
林毓最后还是选了最简单的运动衫运动裙,不会嫌太大,而且不会因为皮肤黑而显得太突兀。
去之前,她特地打了个电话给梁甜,安排了一些事,便美滋滋地去洛昀表演的广场了。
这个时候还不流行广场舞,广场经常有流浪歌手表演,洛昀的乐队看上去挺专业,完全不像流浪歌手的简易装备,所以一瞬间就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还有附近的大爷大妈带着小马扎来捧场。
林毓到来时,人已经围了好几层,她只好在后面的一个假山石上坐着,能远远看见整个乐队的表演。
洛昀唱的是他自己写的歌,像美国的乡村摇滚。
林毓一直觉得洛昀这个人挺神奇的,一般搞摇滚的个性都挺强,无时无刻不在标榜着“做自己”“不妥协”,但洛昀不是。
他会去找那个“妥协”的办法。
并不是被市场推着走,市场火什么他就唱什么,而是力求在大众审美水平和高级音乐之间找一个契合点,潜移默化地引导着大家的审美提升。
洛昀的性格,就像他在节目中说过的那样,更像是一个红尘中的修士。
他能明白那些玄而又玄的境界,也在不停地追求,但另一方面,他也在试图理解大众的接受点,从中找到一条折合的路。
林毓喜欢洛昀的原因太多太多了,但这份带着尖锐的温润,是她最欣赏的。
洛昀的歌还不如之后的成熟,有很多地方衔接突兀,但大家还是听进去了,虽然不是什么可以让人摇摆的神曲,但洛昀唱歌时散发的气场,很容易让人沉入其中。
不知不觉中,几首歌便过了,有人拍了拍林毓的肩。
林毓回头,看见是梁甜。
梁甜特地打扮了一番,穿着素色连衣裙,头发也梳得很顺,看上去气质上乖巧了许多。
“我这样还行吗?”梁甜问道。
林毓直接给她比了个大拇指:“赞!”
林毓:“白苏呢,你跟她打过电话了吗?”
梁甜故作玄虚地笑了笑:“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林毓点下头,没说话,眼神突然锋锐了许多,她可以忍一次两次,但像白苏这样阴魂不散的,她绝对不会忍第三次。
梁甜坐在林毓边上,痴痴地看着洛昀,脸上浮起傻笑。林毓看着她,想起那会儿坐办公室每天刷洛昀微博的自己,突然就释然了。
原来所有女孩的青春都一样,都会被一个可望不可即的人点亮整片天空,哪怕他不知道,但只要他存在着,这个世界就是绚丽多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