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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三夜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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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周目的事了。

一路摸索前进的我在前往史东薇尔城的路上,风暴山丘的破屋遇到了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女孩。

彼时还不太会记名字的我叫她小红帽。

小红帽问我:

你是一个人吗?

正朝着史东薇尔城前进吗?

是因为听信那位白面具先生的好话吗?

还是想成为蜘蛛的一部分呢?

如果是的话。

她说。

那就和我一样了。

可是我还没有勇气——要被砍断手、脚和头。你知道吗,人被砍掉之后,就会长的像虫蛹哦。

……太可怕了。

女孩打了个寒噤。

对不起。她说。

我太懦弱了。

……

没有。

没有褪色者。

我站在由手、脚、头悬挂的天花板下,地面和墙壁血迹新旧掺杂,虫蛹堆到天花板。

咕噜……

一个虫蛹从边缘滚下来。

“垃圾场,屠宰场,还是素材库?”我轻声问,声音在空旷的室内回荡,没有人能回答我。

门口,蜘蛛——接肢贵族的腹部插着一把失乡骑士大剑,剑上被我一股脑涂了火油脂、冰油脂和中毒油脂,正一点一点侵蚀它的生命。

它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它发出了痛苦的嘶号。

可能是想要我给他一个痛快吧,不过人怎么能听懂蜘蛛的话呢。

我漠然看着灼烧、结冰和腐烂从它的伤口扩散,直到吞没它恐惧的双眼。

原来你也知道怕的啊。

当啷。

失去凭倚的失乡骑士大剑砸在地上,锋利的刀刃上没有留下一丝肮脏的血迹,我赞叹道:“真是一把好剑。”

失乡骑士将双剑之一捡起来归鞘,似乎完全不在意他的配剑被我抽出用过。

还是得找一个趁手的利器。

我心想。

虽然大多时候魔法攻击够用,法杖偶尔也可以客串物理攻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是需要用刀、剑、砍刀、斧头什么的利器更解气。

总不能每次都拔奥雷格的双剑吧。

太难拔了。一想到因为身高问题,我从他的腰间拔了两次都没把剑拔出来,最后还是骑士把剑抽出来递到我手上的,我就忍不住有些抓狂。

“好了,拿到了,应该是他们的遗物。” 我踩着奥雷格的肩膀,捡起蛹群顶端的天鹅绒红布。“放我下来吧。”

被稳稳放下来的我拍拍奥雷格的手臂:“直面这玩意,你还好吧。”

失乡骑士一如既往地选择性无视了我的话。

我已经开始习惯了,随他去,转而问另一个人。

“梅琳娜?”

“嗯。”梅琳娜的声音更稳定。

“结果就我反应最大啊?”

“是你警戒心强,接肢贵族应当是埋伏在这里的,如果你反应不快可能要吃亏。”梅琳娜道:“你会用左手剑?”

“左手剑?我不会啊,这不是右手握着法杖,只能用左手么。”我小心地将红布塞进背包,转而去揉还在隐隐作痛的左手腕,“只要是武器,无所谓会不会,只要想办法造成伤害就可以了吧。应该没有谁会无聊到规定,刀一定得怎样砍,剑一定要怎么挥?”

又不是比赛。

失乡骑士大剑比直剑、曲剑都要沉,别看奥雷格一手一把甩的如虹如电,到我手上要舞起来得双手合握才行,单手剑就必须得借力了。

我挥得应当不会像失乡骑士那么赏心悦目。

我看了一眼奥雷格,叹气:“真好看。”

梅琳娜:“……小春?”

“奥雷格的双剑舞起来真好看,风暴一般凌厉暴虐的美,”我继续叹气,“在这血腥掉san的史东薇尔城,我只能靠多看几眼昔日风暴骑士的风姿,维护一下我岌岌可危的审美。”

“……史东薇尔城内也有失乡骑士。”

“那不行,那些人我但凡多看一眼就要打我的。”

“?”梅琳娜打出了问号,她不觉得她有问题,她应当是认为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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