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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不食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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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久违地再次喊出沈榆“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称呼,现在多了些别样的温暖意味。

“姐,你可是说过的。要护着我和林情一辈子,谁也不能欺负我们。”

“你说自己从来不会食言。”

“不过现在这句话还给你。”

“算我和林情说的——”

“我们也要护着你一辈子,谁也不能欺负你。”

快点想起我们。

温董岭在心里念着。

沈榆回头看了他们一眼,脑海中再次闪出模模糊糊的画面。

心脏急促地跳动起来,像沉重的鼓点落在耳边,似乎向她宣告着一段过去的结束,一段崭新的开始。

可是现在的沈榆怎么能和他们故事里的沈榆做比较?

他们故事里的沈榆,像是她小说里幻想的女主角“阿榆”,勇敢,聪明,有头脑,热情,仗义……优点多得数也数不完。

而她刚刚听到林情身份的那一刻在想些什么?

沈榆在想,原来这就是沈母口中的“林大小姐”……原来这就是沈青辞的未婚妻,居然还是从小认识的青梅竹马。

这么坦坦荡荡的人,幸好她不知道自己的心思。

自私又卑劣的想法不断从脑海里钻出来,瞬间挤占了她刚刚被感动和无措包裹的思绪。

沈榆没回答,跑走了。

落荒而逃。

原地的温董岭弯腰,给长椅上的大小姐披上了她的红色外套。

林情抬头看着他,蹙起了眉头,像个老妈子一样嘱咐道:“温董岭,给那个人发个消息,让他给榆宝做点儿好吃的补补身体,她太瘦了。”

以前那个活蹦乱跳的小胖妞儿不见了,林情心疼死了。

温董岭看着站起来时像根瘦竹竿儿一样的单薄身影,无语至极:“大小姐,先操心一下你自己吧。”

“我还要回去加个班,小岭子,愿意送我回公司吗?”

“我没车,也没驾照。”

似乎是那点儿大男子主义作祟,一句简单的回答就让温董岭羞耻地憋红了脸。

林情摊开手,无奈状:“那就陪我走回去,像以前那样。嗯?”

温柔的笑晃人眼,乱人心。

她说的是“走回去”。

温董岭看着她的高跟鞋,蹲下了身。

而后,背起了年少的梦。

“上来吧,林情。”

*

沈榆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自己的时候,星星月亮早已一起躲进了云层里。

伸手不见五指。

老城区里冷清,不比汐城市中心的不夜城,晚上基本是没人出来了。

更何况还是以前烧死过人的房子附近,周围的住户早已在市区买房的买房,搬家的搬家,走得差不多了。

沈榆加快了脚步。

身后的人也跟着加快了脚步,似乎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意图。

沈榆捏紧了手机,绷直了身体,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拉响了警报。

直到一只手戳到了自己的后背。

沈榆举起手机就要朝着人胸口砸。

“沈榆。”

池暮抓住了她的手腕。

“是我。”

低沉的声音传来,从前被沈榆视为危险分子的人,此时此刻,竟然成了安全感的唯一来源。

沈榆的力气蓦然松懈了下来:“你怎么在这儿?”

“刚刚买菜回来。”池暮掂了掂另一个手中的袋子。

“嗯。”沈榆默默站到了他身边,两根手指的指尖捏上了他肘尖的衣袖,攥得很紧,“回家。”

“事情办完了?”池暮侧头看着身侧的人,目光从那张略微苍白的脸渐渐划到了拽着自己袖子的手指,没有动作。

“嗯。”沈榆的脚步很快,“你走快点儿。”

平时仗着腿长让她跟都跟不上,今天又偏生要慢吞吞地往家门口挪,就是要和她反着来。

“你可能不会想回家呢。”池暮矫揉造作地叹了口气。

什么意思?

沈榆拧眉:“你把狗带回去了?”

沈榆不喜欢养宠物,早就明令禁止池暮带着小动物回家。

池暮突然笑出了声来,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而不是袖子,“想知道?那就快点走吧?”

沈榆现在对“想知道”三个字已经要PTSD了。

她什么都不想知道了,好奇心害死猫。

果然。

远远地,沈榆已经看到了家门口停着的车,熟悉的郑尧。

郑尧尴尬地笑了笑:“沈小姐,打扰了。”

他最近真是越来越摸不透老板的心思了。妹妹和暧昧对象同居,他大半夜跑来当什么电灯泡?不嫌招人烦吗?

尽管心里吐槽,也只能心里吐槽了。

“郑哥你好啊!”池暮随着沈榆的称呼打招呼。

“你,你好。”郑尧干笑着,默默地远离越靠越近的池暮。

一道黑沉沉的影子突然出现在门口。

逆着光,影子一直延伸到沈榆和池暮的脚底下,温和的嗓音像是从黑色的影子里钻出来。

“阿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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