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椅上缓慢浮出一个沧桑的身影,五官轮廓逐渐清淅起来。宋叔的脸上挂满了慈祥,在那一瞬间却也多了几分悲悯,像是经历了太多了,磨灭了太多了,只硬撑着一副空躯,只为等一个结果。
宋叔哑声道“待太久也违因果,可惜——玫瑰再怎么娇艳,终逃不掉凋零,欲望再怎么入髓,却依旧是绝望。”
望着那血池中的玫瑰花瓣,散落在一个慈静的脸庞,血池中央的碎冰块中躺着两个人——一名模样约摸二十五左右的年轻女人,穿着淡红色连衣长裙,双手轻放在腹部,双目紧闭,却带有一丝安详,嘴角的弧度是微微上扬的,太约是生前对所念的人……最后的温柔吧。
边上有个5、6岁的女孩,齐短发,刘海浸湿在血水中,穿着淡粉色的小围裙,手上却握着与周围色调不一致的蓝色小熊发夹。远看就像一个熟睡的孩子,带着童真童趣——此刻却只能如死人般躺在这儿。
牵挂是因果之源,渴望是疯狂之始。
宋叔的轮廊逐渐清淅,最终变成一个实体。他缓缓走向那血池,蹲下轻轻拂拭了一下那年轻女人的脸庞,似乎是对他们说,又好像是自言自语般,说“看,这是我的妻子和女儿,二十多年了还是跟以前一样……”
“这是……你的妻子和女儿?”江波瞬间瞪大了眼睛。一个四十多岁了,而另一个才看起来二十五多岁,怎么看也不像是一对夫妻,顶多算是父女。
宋叔似乎早料到了他们会有疑惑,准的来说就只有一个傻里傻气的,其余两人倒没太大的表情。
宋叔说:“嗯……我的妻子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一岁半的女儿。”双眸中是抹不掉的忧愁与怀念,往事的痛苦净在眼底划过……
“是他们!是他们害死她!”宋叔的情绪在那一瞬间从忧郁变成了疯狂,眼眸中只剩下怨恨了,“所以……所以我杀了他们,将他们的灵魂永远禁锢在这里!我要他们刻骨铭心地记住这个祸!……哈哈哈………”
洛灼看着眼前逐渐丧失理智,双手捂着头的男人,冷声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
“为什么?”宋叔被这一问倒是冷静一下了,缓缓抬起那被揉搓而凌乱的头发,露出那张沧桑巨变的脸,说“是啊!为什么呢?!?!”
由于动作弧度太大了,便往边上倾斜,跌入了血池中,闻着腥血,面上扭曲到极致。
“她明明这么好……哦,他们就是不甘心,对!他们不甘心,所以……所以嫉妒她……”
本来是个较紧张的气氛,结果容塗来了一句疑问,“好?好在哪?人美心善?无私奉献?……还是畏罪潜逃。”
前面的话都是以轻松的语气说的,但在说到“还是”时语锋一转,变得阴沉多了,“畏罪潜逃”也是一字一顿,不像是反问而更像是肯定般。
听到这话,洛灼挑了挑眉,走到血池边,捡起了那枚落在一边的蓝色小熊发夹,左右翻转了一下,说“最后一则日记,也顺便解释一下吧。”
江波左看看,右看看,瞬间觉得自己与边上的两位貌似不太同一个频道上,断线了???
场面异常寂静,宋叔沧桑的身影摊坐在那,头垂着,凌乱的头发沾了湿,花白的发根杂夹在其中,默不作语,似失了生机般。突然他抬起头来看向了容塗,双眸中少了本该的生机,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麻木,一滞一滞地说“那时我发现她杀人了,我劝她自首,说好了,但她却临时反悔了,逃跑了,抛弃了我们。”没有情感,甚至没有任何起伏波动,另人不觉毛骨悚然。
“为了孩子,我参与了抓捕她的事,我忘不了她最后干出来的事,她,她”
“她以孩子为挟,最后两个人都死了。”半天“她”不出所以,容塗很自然地回了一句。
江波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
容塗耸了耸肩,说“没什么……你们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来的?”
“近……6年吧?……怎么了?”江波疑惑地回。
容塗“嗯”了一下,说“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一场凶杀案。”
洛灼听到“凶杀案”三个字时总有种心头不舒服的感觉,也就不禁意地皱了一下眉,但还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说说看。”
容塗望了一眼边上的宋叔,便开始述叙起来了。
那时,宋叔的妻子——白女士。
那一夜是繁星满天的时候,天空中无比灿烂恢宏,明月当空,洒下光来,有点错落感——那时,镜还没出现。
白女士是在回家的路上,穿着黑白工作服,长发落在两肩,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娆妩媚,周围的路人都被吸引目光了。
在路上一个理着大肚皮的油光大汉,嘴上一根烟,冒得熏烟飘出,较为阔绰。来到白女士的边上,发出了邀请。
白女士微笑点了点头。
夜空中只剩下两个身影,一个妩媚多姿,一个油大辣眼。
那天后,就有人在小巷里的下水道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是那大汉的。
经报警处理,警察很快就封锁了现在,也遣散了周围围观的人,有人认出来那大汉。
“那不是赌鬼老王吗?”
“哎!好像真的是。”
“听说,他前阵子赌博赢了一大把,阔绰了。”
“可惜就是没这命啊……”
“…… ……”
现场的尸体是被人用利器割开的,受害者的眼珠被挖了出来,堵塞了下水管。水管里的水通不过,一滴一滴地落在这儿了,积起一层厚厚的水洼,据计算受害者死亡应该有7小时以上,尸体发出腐烂的臭气。
受害者的手腕的动脉,相显有被利器伤到一个小口子,腿指头都被切断了,现场没有找到相关于这个的物件,以及衣服是松的,酒精含量过高,是喝醉酒的情况下。额部也有轻微创伤。
很明显没有人会来小巷里头,但小巷离街道近,若这为案发现场的话,是不可能7的小时后才被人发现——所以这小巷不是原案场……
警察马上查到了小区的相关监控,发现监控中显示昨天街道晚上8点15分32秒时,老王在大街上醉走,约是在8点20分04秒时遇到了一名穿着黑白工作服的女人,且交谈了几句,于8点45分14秒一起离去。
尸体是早上4点多发现的,刚过来报案的人是严婶,因案现场无其他人员,其被视为重要人员,具有嫌疑特点,被审问。
根据严婶的口供,她是因为为了做团饭,早上起来准备食材时,发现水不通,屡试多次,终下楼去看水表,其间路过小巷,老大远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上前查看,接下来就是后来的事了。
因无疑点,且两者素不相识,监控上明显没有,所以严婶被定为普通发现者,与案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