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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散财童子娇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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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了陈绍也不再多说,拿着竹笛就去找陆淮商了。

……

陆淮商是郑国公府的表少爷,在郑国公府居住在侧院的梧桐园。

陈绍过来时,这梧桐园的门口还立着两个侍卫。

陈绍认得,那是陆淮商的两个近身小兵,一个叫苍鹭、一个叫林雕。

这两人见到陈绍突然过来,瞬间如临大敌地堵在门口!

“你来做什么?”苍鹭一开口就带着火药味:“上次你跟你家少爷偷跑进去,偷了我家公子的东西害得我们都挨了军棍,现在又想做什么来的?”

“切,看你这话说的,好像谁愿意来似的。”陈绍也看他们不顺眼:“是我家少爷让我过来还竹笛的,你们去把表少爷叫出来。”

“东西给我们就是我们会拿进去。”林雕也寸步不让,满脸戒备防得厉害。

陈绍可不听他们。

“我来还你们家表少爷的命根子,这么重要的东西当然得亲手交给他了,交给你们?万一你们偷偷使诈,把东西弄坏了怎么办?”

二人一听这话顿时气得厉害。

陈绍也没什么耐心,催促起来:“哎,我说你们去不去通报?要是不去我就走了,反正这东西我们家少爷是不要了,回头如果又给扔了可怪不到我家少爷。”

“你在这里等着!”苍鹭咬牙,低头就让林雕进去通报。

陈绍也看不惯他们。

明明就是个远房亲戚投奔过来的,可在府里的架子摆得比世子还足。

他家世子还是国公府未来的继承人,也没像这位表少爷一样还带着亲兵在身边伺候的!

啧!

陈绍越想越觉得不服气!

然而等陆淮商真的出来后,他还是收敛了态度,规规矩矩地站着。

陆淮商的脸色很冷,眉头轻蹙的时候给足了旁人压迫感。可偏偏他又长得极好,容颜俊逸清风华玉,尊贵骄矜,是京城不少女儿家梦寐以求的最佳人选。

就是可惜,这人年过双十了都还不肯成亲,没人搞得懂他在想什么。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了,事业上是还年少,婚事上其实已经算半个老男人了。

陈绍偷偷瞥他一眼,见他眉宇间很是冰冷,自觉地将手里捧着的盒子递上。

“表少爷,这是你的竹笛,少爷一醒来,便让我拿过来还你,少爷还说,经此一事,以后他再也不会来烦表少爷了,当然,竹雅阁亭的事,也麻烦表少爷能守口如瓶。”

陆淮商全然没听陈绍说了什么,他拿着盒子打开,仔细检查里面的竹笛,确定竹笛完好无损没有半点损伤,脸上的阴鸷与冰冷才如遇暖阳融化了几分。

离开时,他眸光清冷地瞥了陈绍一眼。

“滚。”

清清凉凉的一个字,却犹如冰钊扎在陈绍的身上。

要不是实力跟身份不允许,陈绍都想撸起袖子揍他了。

……

突如其来的大雪一直不停,京城里不止谣言四起,连人心也变得惶恐起来。

有些人家甚至已经开始囤积粮食炭火,就怕这场雪不会轻易了之。

郑国公府,谢言之醒来有两日了。

这两日,这国公府上并没有其他人来过,谁都不知道他们家的四少爷出了事。

谢言之问过陈绍才知道,半个月前,皇上就带着一群人去了行宫避暑,老侯爷也在两日前就收到圣旨传召赶了过去,郑浑是自小觉得行宫无趣,历来都不爱去那边。

别人在这种时候,都是想着如何在皇帝跟前表现,郑浑却对这些事情很无所谓。

谢言之懂他为什么是这样的心态。

上有老国公撑着,中间有他兄长撑着,外头还有她外祖母顶着,他就是一辈子混吃等死也没有问题。

思及这些事情。谢言之的心情一时间又变得复杂起来。

郑国公府跟他谢家一样,都是祖上跟着皇帝打下来的江山。

但谢家的每一个脚印都是自己一步一个血印踏出来的,还镇国公府到了大老爷郑温书这一代,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

打仗他不行,舞刀弄剑的他不会。诗词歌赋的倒是略知一二,不过还仅仅只是皮毛。

若不是有一张好皮囊叫大长公主的你女儿芳华县主看中了,这国公府这一代恐怕早都落寞了。

但这世事真的难料。

郑国公府还没倒,他大将军府倒是先塌了天。

想到这些谢言之的心情又低落了不少。

“少爷绣房新送了两身冬衣过来。您先试试看合不合身,要不合适待我拿了去让他们再给改一改。”

陈绍从外面进来。身后跟着两名绣房的婆子。

那两个婆子手里端着托盘。里面放着的衣料颜色鲜艳无比。

这都是郑浑喜爱的颜色,不是大红就是就是宝蓝,再加上一张精致的小脸,穿上时就跟菩萨身边的童子似的。

当然京城里有不少人私底下叫他散财童子。

谢言之有些头疼地揉着眉心。

“这些衣服都太艳丽了,有素一些的吗,白色最好。”

陈绍愣了:“可少爷……你平时……不就喜欢这些颜色吗?”

“换了吧。”谢言之说:“人总是会改变的,不可能永远都是一成不变,以前我是很喜欢这些料子,不过那都是为了引起陆淮商的注意,但是现在我既然决定放下了他,那这些料子定然是不会再要的了。”

陆淮商只是一个借口。

谢言之真正想要的,是希望能为家里人守守孝。

明着没法守孝,暗地里总要静一静自己的心意。

陈绍让婆子把这两套衣服拿了出去,半个时辰后,又重新送来了一套月牙白的长衣。

谢言之拿过衣服换上时,陈绍突然在他耳边说:“之前我听绣房的婆子说,表少爷前几日就让他们以后都只给送了白色的衣服,少爷身上的这身衣服,原本是给表少爷做的,但他们听说少爷也要换衣色,就先拿了这个衣服连忙改了尺码给送过来的。”

谢言之有些意外了:“他什么时候喜欢白色了?以前他不是最喜欢紫色系的衣裳么?”

不但喜欢紫色,还喜欢用金色的丝线在上面绣各种复杂的图样。

谢言之还记得,曾经有一次他就因为陆淮商这样打扮,而给他起了一个别号——紫晶大花蟒。

当然这个别号只换来了陆淮商的皱眉还有嫌弃。

“算了,不必理他。”谢言之拿过斗篷披上:“我想出去转转。”

“去哪?”

“随便走走。”

“可外头还下着大雪呢。”

只是下雪而已,又不是下刀子。

即便是下刀子,他也必须得去。

因为今天,是他谢家叔叔婶婶们的头七。

也是……他自己的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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