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懒的暖和的人造阳光撒在香农身上,乱糟糟的头发翘起一根卷毛随着光摆动,雄虫猛然掀开约束在身上的太空被,闹钟响了又响,拼命像报晓的雄鸡拍着翅膀。
他心里大喊着完了完了,他又是小跟班的一天早已经开始了,他紧赶慢赶地系鞋带,洗漱,带着一袋香喷喷面包出发了。
不是他懒散,实在是日子太舒服了。
他叼着一片面包,鲁比那个自大狂妄又野蛮的家伙,父母是有名的富商慈善家,鲁比既是雄虫又是独生子。可以说别人是把金子当成传家宝,鲁比是把传家宝变成金卡,信用点说花就花。
男朋友第谷,不是物理学家那个第谷,检察官世家,以严格谨慎出名,腹黑得很,小心眼,睚眦必报,另一个外号“小胖子”喜甜食,家里堪称纵容,因为有一个娶了皇族雄虫的叔叔古德尔。叔叔最疼的就是这个小胖子普斯顿。摊手
香农喘着粗气,八百米赛跑仿佛去了半条命一样似跑到他们休息室,普通虫的价值就在于衬托出他们有多富,多么权倾雄虫天堂。他换上喜欢的粉白条纹长袍,丝绸般面料是他最喜欢的里衬。想了想又换上个玫瑰金手镯,其实藏了一颗甜甜的糖果,他可以趁人不注意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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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是个圈,粉嫩的颜色不时兴,香农才能用打折价买到这款衣服,玫瑰金是二手的,他精通各种“薅羊毛”技巧,某种意义上是个“精算师”“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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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在地球上,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少年因为把自己的肉包给了需要帮助的老人,就穿来了虫族。或许某种意义,曾经蓝星的美好日子才是他的一场美梦,也许虫族的生活对于曾经的他也是一场梦。也许一梦是双向的?谁知道呢?他现在知道鲁比在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