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林稚想拒绝,但几个小时没进食,她的胃又开始隐隐作痛。
赶巧不巧,林稚的车今天限号,画廊位置稍偏,白天的时候游人不少,到了晚上渺无人烟,有时候连车都打不到。
还是机车的后座,还是那个头盔,不过这次她穿的是长裤。车开到一半,谈墨接了个电话,掉转车头驶向闹市区。
林稚在风里听到一句,“我去送个东西。”
摩托车停在酒吧门口,冷白的灯牌将街前照得透亮。
“潮”是溪城最火的酒吧,就连工作日都需要提前订位置,林稚不爱吵闹,很少来这种地方,却也听说过。进门前谈墨从后备箱里拿了个什么出来,林稚略略一扫,似乎是本书。
十点多通常是酒吧进场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满为患,过道里舞台上全都是人,谈墨径直穿过人群走向吧台,林稚一路跟在他身后。
谈墨今天穿了件黑色帽衫,配工装裤马丁靴,衬得皮肤愈发白,像中世纪年轻英俊的吸血鬼,林稚身上是件白色高领打底针织衫,下装是烟灰色阔腿长裤,妆容干净精致,自带风情。
两人相对又相称,仿佛自带聚光灯,吸引了一众孤男寡女的视线。
“哇,那是谁啊,演员吗?”
“看着不像,演员来酒吧都不戴口罩帽子的吗?”
“那个姐姐好靓,等会儿看她坐哪,我想去搭讪!”
“没看到人家是两个人一起来的吗?”
“肯定是朋友关系啦,朋友,不然怎么可能连手都不拉的……”
经过的人都悄声议论,走到一半,谈墨忽然站住脚步,回头看林稚。
林稚被他看得莫名其妙,接着他一侧身,双手握住她肩头,瞬息之间两人的位置互换。
“你走前面。”谈墨不动声色地抬起手臂,虚揽在她身旁,也挡住了一众投来的视线,“安全点。”
“两位喝点什么?”吧台前,酒保小哥殷勤地凑过来招待。
“煜哥在吗?”他把手里的东西压在吧台上,环形灯一打,林稚看清那是一本黑色封皮的乐谱,边角已经磨得卷起来,“这个麻烦给他。”
“啊,您找煜哥是吧,等等我……”
“不用,我们还有事,你帮我给他就行。”吧台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谈墨眼神淡淡一扫,几个二十出头偷瞄林稚的男生飞快转开视线。
林稚早就习惯了别人的注视,她漂亮,个子又高,刚上大学的时候还会有意避开,到后来也全然无所谓,她从不低眼看人,而能平视的人又少,久而久之对周遭投来的关注几乎完全屏蔽。
她半坐半倚在高脚凳上,尖细的高跟鞋跟搭在椅子下面的横梁,一只手撑住下巴,眯起眼睛打量。
这里的光线昏暗,色彩简单,不用她费力在一团灰暗中分辨颜色……除了从吧台里端出来的被灯光打出一圈圈光晕的酒,但无论外观多美艳,最终的命运还是滑入喉咙,为人们提供愉悦。
但谈墨似乎不一样,不知是不是环境太昏暗,他没了平时的乖巧温顺,黑上衣衬得他整个人阴阴冷冷的,眼眸里衬着点敏锐的光亮,像只面对兽群护食的狼。
“想来一杯?”谈墨瞥她。
“你要喝吗?”林稚莹白的指尖在谈墨面前点了点,热烈妖娆的氛围让她生出点兴致。
“不喝,酒驾。去吃饭。”谈墨回答得很简短,通常年轻人都喜欢酒吧的氛围,朦胧暧昧,肆意热情,可他却像不感兴趣似的,丝毫没有久留的意思。说完他转身,险些迎面撞到一个人。
“哟,谈小少爷,想去哪儿啊?”
吧台周围人群不算密集,就这么斜刺里多出四五个人,领头的男人三四十岁的年纪,穿着一件紧身花衬衫,胸前的扣子少系两颗,露出一大截金链子,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
在他身边的人块头高大,谈墨本就高,林稚估摸着至少一米八五,但这人比他还要高出一截,怎么说也得一米九。
谈墨皱着眉看了他半天,“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