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一伙人浩浩荡荡,全是棒小伙子,陈三财也是心里一喜,却总往后面瞅,总想等着来几个姑娘。
却发现其他人还是观望,陈三财想想,有人就成,等这些人在陈家村过的好了,自然会跟周围人宣传。
要姑娘,还得看宋雯这些人。
这群小伙子,连带着陈三财的妹妹,身上加起来的衣服,都破破烂烂,布丁叠布丁,但是比起其他一路看见的百姓,也是很好的衣服了。
陈三财给自己的妹子买了几身新衣服,又问明白她的想法,知道她不想离婚,就觉得先也不急,以后要是过的不好了,他这个做哥哥的还能不给妹子撑腰吗,等她读书长了见识,看不看的上这男人还两说呢,弄不好到时候就自己闹着离了。
但是现在还是温言嘱咐道:“你那男人的衣裳,我却不好现在买,都是一村的弟兄,以后也是他的照应,到了那边我会给他置办,现在却是不好招兄弟们的眼。”
陈三财的妹子点点头。
把自己男人拉到一边,低声跟他说了这是。
程大倒是挺高兴大舅哥记得自己的。
因为有钱的大舅哥,就连看自己早就看惯的年老色衰的婆娘,都眉清目秀了,此时温情款款道:“秀秀,你辛苦了。”
陈秀,也就是陈三财的妹子,此时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抹娇羞的晕粉,而这样的晕粉把她蜡黄枯瘦的脸色,衬出一点病态的艳丽,倒是勉强出了一点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应该有的青春神气。
天高云阔,没有下雨,一路上,也算是风霜扑面干,一行人,都是吃惯了苦的农家子,没有一个抱怨路长,嫌弃风餐露宿的。
相反,对陈三财几人吃穿用度的豪奢,产生了对未来无可抑制的向往。
吃饭的时候,宋雯加了几勺雪白雪白的盐,如同冰晶一样的糖,还有海带干,各色干虾贝类,腊肉,一锅汤被铁锅吊着,源源不断的飘出鲜香诱人的滋味。
让大家的喉舌,都在不停的分泌晶莹的唾液,就好像是鼻子和脑子都精准的意识到了,接下来有一顿大餐,所以提前分泌口水,以做润滑罢了。
程大几人刚离开村子,有心多做事,多下苦力气,平时就少吃点,不让大舅哥觉得自己是吃白饭的,等到了地方,求人请托找个活干,也好开口。
没成想,手里拿着自带的粗瓷大碗,碗里全是金黄飘着油脂和肉,蔬菜,面陀子的汤,那股味道呦。
怎么说呢,嘴巴一碰见,舌头一尝到,就像是干裂许久的土地,突然碰见甘霖,沙漠下起大雨,那种贪婪的进食,并不为了进食,而是因为太过贫瘠,太过干枯,所以在进食的时候,就格外能压榨身体,迸发出额外的生命力。
最后,几人吃了一碗又一碗。
几个小伙子,包括程大,心里都很不好意思,暗地里想打自己的嘴巴,怨自己怎么那么馋,那么爱吃,像个贪吃鬼,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一定会被看低。
但是嘴巴里还是在分泌口水,鼻子里还是有那鲜香的味道,肚子里有那沉甸甸滚烫都食物,一直慰贴进了心里。
一想到去了那边,人人都能吃这样的饭,众人又觉得心里安慰,满心期待。
所谓民以食为天,食物对人所产生的作用,乃至于带来的信心都是有极其大的影响。
酒足饭饱,其他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地上没有啃干净的残渣。
心里不剩唏嘘。
尤其是程大,也不由自主的看向了自己的婆娘。
他可是知道陈秀是苦出身,她那个哥就更别说了,也是苦哈哈。
怎么现在阔起来,居然已经浪费到了地主老爷的地步吗?
居然吃完饭菜,都不咬碎骨头,细细把那骨髓,一点一点的吸出来吗?
这真是太奢侈,太不可思议,也太让人向往了。
众人在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了陈家村,这样的日子也是他们以后要过的日子,既然陈三财一行人,吃肉都不咬碎骨头,他们也不应该可惜那点骨髓,没的为这些乡下习气,遭人看轻。
众人略微修整了一会,各自起身上路,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了李秋泽的爹娘。
李秋泽是陈家村的媳妇,爹娘是车迟国李家村的,只是兄嫂在外头做生意,莫名发财,带着爹娘跑到了乌鸡国,只是后来多方打听,不知道怎么又穷了回去,在一个小村子里靠种地为生。
反正,李秋泽,估摸着,不管怎么样,爹娘也不可能,过的太差,毕竟兄嫂都是厚道人,一家子感情其实也不差。
不然李秋泽也不会通天大王一说,马上就报名,就为了看一眼父母兄嫂了。
到了地方,金钱开道,村长带路,走过摇摇欲坠的木桥,走过崎岖的山道,走过低矮的菜畦,走过蜿蜒的田埂,走过青石板的小路,走过黄泥巴的大路,踩过荒草丛生的小径,最后敲响了摇摇欲坠的破门,一个高大的,浑身枯槁的,骨瘦如柴的,身姿不见挺拔,而是佝偻的男人。
就这样打开了门。
一开门,嘴巴就张开了:“啊啊。”
李秋泽可以看见她大哥被剪断的小舌头。
可以看见那一嘴歪七扭八的烂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