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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雨后的空气湿冷得刺骨,街边的路灯在薄雾中投下昏黄的光晕。
陈默推开出租屋的门,脚下踩到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差点滑了一跤。
他皱眉弯腰捡起来,纸条被雨水浸得发软,上面用颤抖的字迹写着:“哥,救我,六楼,地址:东巷路17号。琳。”
字迹歪歪扭扭,像在慌乱中写出,边缘有几滴暗红色的斑点,干涸后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铁锈味。
他愣住,手指攥紧纸条,心跳猛地加速。
这字迹是他妹妹陈琳的,那个十年前离家出走、再无音讯的妹妹。
陈默今年三十五岁,是个私家侦探,平时接些找猫查外遇的小案子,日子过得潦草而平静。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更没想过要当英雄,可这张纸条让他无法忽视。
因为,那字迹属于他妹妹陈琳,那个十年前离家出走、再无音讯的妹妹。
他盯着纸条,脑海里闪过陈琳十八岁那年的影子:她摔门离开,背着个破书包,回头丢下一句“别找我”。
他找了她整整一年,贴满城的寻人启事,最后只换来一封信:“哥,我过得很好,别担心我。”
从那以后,他再没她的消息,直到这张纸条从门缝里钻进来,像一颗炸弹炸开他尘封的记忆。
他翻过纸条,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别报警,他们会杀我。”
字迹更潦草,像写到一半被人打断。
他的喉咙发紧,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陈琳还活着,她找他了。
他恨她、怨她,可是她是他的亲妹妹,他不能对她不闻不问。
他抓起外套,冲出门,出租车在雨后的街头飞驰,轮胎碾过水坑溅起一片泥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