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点竹,本名宫竹徵,是徵宫上一辈的人。
因为早产,从小身体不好,被抱到后山月宫由月长老抚养,我自小在月宫藏书阁中长大,对毒药了如指掌,十五岁时,便帮助月公子研制出了蚀心之月。
我的才华为宫门人所赞叹,甚至还是徵宫下一任的宫主,风光无限。
可这些权利、名誉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不在乎族人对我的艳羡,不在乎徵宫下一任宫主是谁,我只在乎她——我的阿风。
五岁时的一个下午,我正在苦研《千金翼方》,月长老给我留了难题,要我天黑前解出来,可我暗自较劲,说两个时辰足矣。
我正看得入迷,突然一把木剑插入我的视线,我寻着剑身看到了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姑娘,扎着小辫子,像个福娃娃,可她说出来的话却并不讨喜。
她说:“你就是前山来的病秧子?”
突然被人打扰,我心中烦闷,再加上月长老留下的难题我一直没找到答案,心里的火气更大了,“我只是身体不好,你才是病秧子。”
许是自知理亏,对面的人撇了嘴把木剑收回去。
过了一会儿,她好奇地凑过来,“你看的什么书?有这么好看嘛?”
我觉得她烦,没抬头,只淡淡地回了一句,“比你好看。”
她哼了一声,负气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终于解开了月长老留下的难题,心情顿时舒畅,抬头的时候恰好看到她在桃花树下练剑。
那时正值春三月,桃花开得正好,花瓣随着她舞剑的动作而翩翩起舞,煞是好看。
这是我们的第一面,一时间,我竟看得入了迷。
练完之后,她收了剑,朝我走过来,我猛然移开视线,低头假装看书。
她走过来,负手拿剑,“看这么久了,你难题还没解出来?”她又笑着说:“看来,你也没长老们说得那么聪明嘛。”
我好胜心顿起,忙站起来说:“才不是,我早就解出来。”
“那你怎么还在看书?”
“因为……书好看。”
但人,更好看。
从那之后,我和阿风便渐渐熟络起来,关系也越来越好。
她陪我研究药书毒药,我陪她练功解闷,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我是前山人,是注定要回到前山的,虽然后来我也经常往后山跑,但终归不如在后山方便。
一日,我突然听父亲提起阿风是风公子,将来是要嫁给执刃的,我才恍然。
新一任的少主应该是在羽宫的宫鸿羽和角宫的宫琮角里面选,但无论是谁,都配不上阿风。
只要一想到阿风往后要嫁给其他人,为别的男人生孩子,我心里就很难受,像是有千万根银针扎同时扎着我的五脏六腑,令我喘不过气来,我说不出来那是什么感情,但它好像超出了朋友之谊,很奇怪。
我在心里想,阿风不能嫁给他们,不可以!
所幸阿风也不想嫁给他们。
于是,我们两个就计划着逃出宫门,去江湖上闯一闯。
再后来,少主定了下来,是羽宫的宫鸿羽,那个手下败将,他怎么配的上阿风?
阿风不能嫁给他,绝对不可以!
那天晚上,我彻夜未眠,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了一个完美的计划。
第二天,我照例偷溜进后山,和阿风练功切磋,趁她休息之余,我偷偷对封印着的异化之人做了手脚……
阿风不知道,她以为是她的原因。
“怎么办?闯祸了,我爹肯定要罚我们。”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说道:“不如我们出宫门吧?去宫外躲一躲,等这件事平息之后,长老们消气了,我们再回来?”
她犹豫了,“这样真的好吗?”
“怎么不好了?你之前不是还想去江湖上闯一闯吗?正好今日机会来了。到时候我们回来,顶多被骂两句,挨一顿打,不会怎么样的。”
就这样,我们按着之前的计划离开了宫门。
第一次来到外面的世界,阿风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终于回到了山林,就连心里的担忧都一扫而空。
我望着她的背影,想起一句诗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你若在我的眼前,世界皆黯然。
“这剑穗真好看,正好配你的剑。”
店家欢喜,拿起旁边的一个说道:“姑娘好眼光,这剑穗和这个是一对,”说着店家就将两块剑穗合在一起,变成了头尾相连的双鱼,“象征着永生永世、不离不弃。当然了,如姑娘二位这样的闺中密友也合适。”
明明是拙劣的推销,但我听了却很开心,“既然如此,我们要了。”
“姑娘豪气,一个剑穗三两银子,若你们两个都要,给你们便宜点,给我五两银子就好了。”
我们对视一眼,“银子?”
那时我们才知道,原来在外面买东西是要银两的,以前我们生活在宫门,所需的一应用品皆是由角宫下发分配的,这些自然不知道。
不过,这也难不倒我们。
我们学着街边杂耍,在人多的地方舞刀弄剑,很快就赚到了第一笔钱。
阿风兴致勃勃地跑去买了糖葫芦。
“你不是喜欢那剑穗吗,不买了?”
阿风摇摇头,“一个剑穗,三两银子!我们总共才赚多少?太贵了,而且他那剑穗也不是顶好的料子,不要也罢。”
我浅浅一笑,嘴上说着应和她的话,但后来还是借机买了回来,只是一直没能送出去。
宫门的消息终究还是传了出来。
那时我们正好买完糖葫芦,陡然听到消息,阿风有些站不住,手里的糖葫芦也掉了下来,摔得粉碎。
“不行,我要回去,我要去找我爹...…”
我忙拉住阿风,“阿风,我知道你难过,可我们闯了这么大的祸,我们还有脸回去吗?风长老已经牺牲了,是被你害的,你还有脸回去吗?”
巨大的打击之下,阿风愣在原地,泣不成声。
我抱住她,“阿风,我们回不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从今以后,我们只有彼此,再也不分开。”
后面几天,在我的安慰下,阿风放弃了回宫门的想法,也渐渐从悲痛中走了出来,我们约定好要永远在一起,永不背弃,还换了新的名字——点竹和拙梅。
我们还一起创立了清风派,收留天下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阿风将风宫的风送三式改为清风九式剑,并在同年的武林大会上展露头角,成为江湖一代的新传奇。
只是,仍然有很多不怀好意的人恶意揣测我们,甚至还有阴险狡诈的人想要杀阿风灭口。
阿风正直心善,不愿与他们为难,可我不一样,谁敢动阿风,我便杀谁!
所以,我背着她又创立了一个杀手组织——无锋。
创立无锋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杀那些想要害阿风的人,二是接江湖上那些见不得人的任务,以此来赚钱,我可是还有我的阿风要养呢。
后来,门派中的一个女弟子菊娘被一个男人骗了心,骗了身,还怀了孕,可最后男人却嫌弃菊娘的出身,不肯娶她。
伤心之下,菊娘选择上吊,带着腹中的孩子一起死了。
阿风感慨,情之一字,实为不值。
可我却觉鄙夷,那人不爱你,便要上吊自尽,实在软弱、愚蠢!若换作是我,我爱的人敢不和我在一起,我要么杀了他;要么……我转头看着阿风的侧脸,想道,要么就挑断手脚,终生囚禁在我身边,一辈子也别想离开我。
为了防止阿风也落得和菊娘一样的下场,我向她提议道:“不如以后在派中立下规矩——派中弟子不得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