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怎么也没说,我们在汴京还有户亲友?你要是早说,我也不用嫁那谢家小人。凭白累了人不论,还丢了名声。”
福笙打的一手好算盘,见母亲为她一夜白了青丝,心中不忍,想着尽量在以后的日子,让母亲少为她操点心,这终究是生她育她十五年的母亲。
福笙笑得天真浪漫,不见做作,不过好马不吃回头草,福笙显然忘了自己是从谁肚子里出来的。福母挑眉,傲视看着女儿,要不是顾及那半是救命恩人半是麻烦的道元禄在,她早就好好理理这不成器的丫头了,“怎么?淮州的看不上,你还看上这皇城的了?”
“母亲!母亲,不是这样的,笙儿早就说了,良人娶妻娶的是贤良恭德、貌姿相儒,重嫁姿,只是贪财而已,并非实意求娶新妇这个人。这婚姻啊!嫁的不好,对女人来说,就是坟墓。谢家是商户,身上全是金钱铜臭味,闻着臭,还让人寒心。嫁谢全是万万不可的。”
福笙有些愧疚摸了摸福母那掉色的乌发,心中满是说不出的心酸。她甚至觉得周围的人都在嘲讽她是个不知感恩的人。
福母将女儿的手从自己头上拿了下来,像道元禄期待的那样,安慰道:“没事,母亲不逼你。那淮州巴掌大的地方,选择有限。婚姻一事顺其自然就好了。”
三人都笑了,可福母不知,让福笙逃婚的,从来不是淮州是个巴掌大的地方,也不是因为谢全。只是因为,她不是这里的人,她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是这里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想回去的心,永远比任何事情、任何人都重要,好友的到来,安慰了她的心情,却阻挡不住,消除不了。
“来,把这簪子戴上。”福母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一支粉红的簪子,簪子做工精良,福笙以前没见过,“我们现在要到你姨母家去。你姨母家也算汴京富户,你把这簪子戴上,莫要让人轻看了去……母亲不再干预你的婚事,不过你也得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福笙也没多想,拿起簪子就往发髻中簪去。阳光之下,粉玉通体发白,一小粉石中,便有盈盈一水间。玉不算大,却也不小,像是从什么地方上磕下来的,不算珍贵,“小朱朱,你等会就说是我……的侍卫。只是暂时的,不当真。”
“嗯”,道元禄朝福笙露出一笑脸后,阴恻恻笑道,“我就没把你当成女的,没有底线,不行啊!万一让人看出了怎么办?”
福母闻言,脸色微僵。据她近日观察以来,这两人八成是有了首尾,“是啊!笙笙,此次我们是去投奔你姨母的。再带一个陌生男子,很是不妥,不如就让他留在外面?”
福笙可不愿意和道元禄分开,一时笑过头,笑道,“母亲,你不知道,她其实是女儿身。”
福笙这句话宛若一惊雷,炸得大街上的人都说不出话,更是有路人停下脚步,打量起面容硬朗的道元禄来,“姑娘,你不是被人骗了吧?这位郎君,喉结突出,胡子拉长,鬓毛也长,根骨粗壮,不是男的,是什么?难不成是无根之人。”
道元禄脸一绿,抬手就要去揪福笙的头发,“福笙,我打死你。”
好在福母护犊子护得重,将人拉走了,“元禄,你怎么能掐你妹妹的脖子?她从小就金养着,你这一掐,脖子都红了一大片。你就是不懂近人。连妹妹都下的去这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