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拿起牌,“他能在市区行凶而不被发现,这表明他非常聪明。”
艾尔不太认同这一点,“他能有多聪明?从现有卷宗来看,他是个闪电式袭击者,这种袭击者属于典型的无条理凶手。”
霍奇却觉得这个人不算典型的无条理凶手,“他随身携带杀人工具,蒙眼布和刀,并不算很没有条理。”
米里亚姆也赞同霍奇的观点,通常无条理的杀手智力平平,极其情绪化。
这个案子里杀手杀了三个人还被找到,而且犯罪现场看上去非常克制,枪杀然后蒙眼,再把刀插到耳朵里,这算得上是很聪明了,而且很克制,没有情绪化的体现。
如果是无条理的杀手,下手不会这么利落。
虽然这家伙选择了看似闪电袭击的手法,但未必是他们想的无条理杀手,应该还有什么线索没有发现。
下飞机前,吉迪恩给大家分组,“我们分组行动,只去最后两个犯罪现场,我、米里亚姆、瑞德三人一组,剩下三人一组,珍妮老规矩,去警局做协调。”
大家点点头,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吉迪恩站起身,“现在,我们来谈谈能达成共识的部分,蒙眼可能有两种原因。”
摩根穿好外套,说出第一种原因,“不明嫌犯可能最初会蒙住受害者的眼睛,因为他不确定是否杀死他们,同时想避免被发现。”
吉迪恩已经把卷宗收了起来。
“没错,但我们知道出租车司机在开车是不可能被蒙住眼睛,因此我们要查的是第二种原因。”
抵达纽约后,他们兵分两路,吉迪恩带上瑞德和米里亚姆前往出租车司机遇害的现场。
吉迪恩趴在驾驶座的车窗上,看着沾染了血迹的方向盘和挡风玻璃,座位上也有大片的血迹,没什么挣扎的迹象,司机被击中后就丢了性命,他分析起来,“蒙住受害者的眼睛,意味着不明嫌犯感到懊悔,他在杀人时不想让受害者看到他。”
说着他注意到面前有一栋看上去挺陈旧的楼,“那里面有什么?”
本地负责案件的女警探班尼特摇摇头,“什么都没有,已经空置了好几个月。”
吉迪恩的注意力又转向身后,那是一趟火车,瑞德解释,“这趟列车在午夜之后转为特快车,不在这一站停靠。”
吉迪恩若有所思,“所以这是凶手精心挑选的地点。”
米里亚姆看着没有多余迹象的出租车,很干净的现场,一枪致命,然后把刀插到耳朵里,血迹上能看出来,做完这一切,杀手就结束了自己的步骤,她又看看身后桥上的火车标志,“这家伙作案很有条理,他有提前了解过自己的作案环境,搞不好还在这里踩点过。”
瑞德看向女警探班尼特,她负责协助这个现场的调查,“记录显示,他最后一次,是在教堂街某地支付的车费。”他问班尼特,“你知道那里有什么吗?”
班尼特想了一下,“教堂街是布鲁克林的入口,那里有家酒吧,出租车司机都会在上夜班前去那里喝咖啡。”
瑞德点头,“这解释了嫌犯是怎么打到出租车的。他知道那里会有出租车,也知道自己上车之后能抵达挑选好的地点。”
“所以,为什么是这个司机?他有什么特别的吗?”班尼特不理解,“还是说那家伙只是随便选了一个人?”
吉迪恩看向瑞德。
“加西亚已经在查这几个人的资料了。看看有没有什么我们没发现的共同点。”
班尼特的疑问太多了,她接着又问,“为什么要刺受害者的耳朵。”
米里亚姆解释,“耳朵是大脑最柔软的部位,刺穿耳膜后,刀柄够长就可以伤害到大脑,至于折断刀柄,这个办法在监狱斗殴中很常见,这样别人就没法把刀片拔出来,受伤的人救治不及时就会必死无疑。”
班尼特还是很疑惑,“那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瑞德做起了百科全书,他科普到,“劳伦斯.比特克和罗伊.诺里斯,用冰锥刺入受害者头部,然后折断冰锥手柄,我们的不明嫌犯,可能是连环杀手的狂热粉丝。”
班尼特看着出租车,摇摇头,“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呢?”
米里亚姆为她解释,“我们现在提取一切能用得上的要素来做侧写,但这只是缩小嫌犯范围的第一步。”
“例如,不明嫌犯先朝受害者枪击,这表明他想要快速有效地控制局面。”
“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无法制服受害者。可能是因为他身材矮小,因此缺乏自信。或者力量有限,或者有其他因素导致他必须要用枪来很快完成这一切。”
吉迪恩坐在后排,“我们现在知道他行事非常有条理,另外,考虑到他在晚上行凶,这意味着他可能有份稳定的工作,”
班尼特总结,“所以我们要找的事个身材矮小,白天上班,而且心怀怒气的白人。”
吉迪恩点头,“你是对的。我们还有很多事不知道,但有一点我们很清楚,这不是闪电式袭击,犯罪手法具有高度控制性,这些绝对是处刑。”
米里亚姆又回到了出租车驾驶座旁边,“从他的手法来看,非常的干脆利落,没有任何虐待的迹象,说明他不从虐待对方中获得快感,而仅仅只需要杀了被害者就能让他感受到快乐。也就是说,凶手在意的杀人行为本身。这些人一定是他挑选过的。”
他在进行一场独属于自己的处刑。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