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正摸摸口袋,身上的衣服都是湿的,没有换,兜里正好有几个分票,数了一毛钱递给他。
李大发好像头一次见过他一般,审视的看了他一会儿才回去坐在喝茶。
大妈们看他们醒了,也就放心了,安慰他道“钱这东西,花了再挣,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说完,一群人又吵吵嚷嚷的走了。
凌正被说的莫名其妙,搜索了一下这个身体的记忆,脑门上不禁冒出几条黑线。
这个凌正不是真的穷,但是真的抠!想到他手里握着一大笔钱却吃糠咽菜,还要时不时沾点小便宜的行为,真是妥妥的极品!
而他救跳河的纪平阳,纯粹是为了人家报答他给他送礼!
凌正不能再回忆下去了,他怕自己忍不住给自己两巴掌,就在他抚头叹息的时候,他对象担心地喊他“正哥,你怎么了?头痛吗?”
凌正忙看向纪平阳“我没事,阳阳,你怎么样?”纪平阳也摇头。
那边李大发啧啧两声,开始赶客“没事儿了就回家去,赶紧把湿衣裳换了,虽然是7月间,伤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虽有疑惑却也知道此刻不是说话的时候,便向李大发道了谢,一起出了卫生所。
凌正带着原身的记忆,知道离这里不到两里地的村子就是他们住的地方。
途中经过一大片苍翠的玉米地,二人便坐下休息,顺便交流一下对方的情况。
凌正看着纪平阳说“媳妇儿,咱们遇上泥石流死了,醒了就到了这里,听他们说话的意思是,我是这里的知青,估计这是七八十年代。”
纪平阳也说“我可以看到这个人的记忆,正哥,他是自己跳河的。”
凌正摸了摸他湿漉漉的头发,往后边拨了拨,漏出饱满的额头,亲了一口“不管到了哪儿,只要我俩一起,你就不用怕。”
二人偎在一起,低声交谈。
才知道,原来的纪平阳跳河是因为他二婶,那个女人辱骂原身的母亲,还骂他是天煞孤星,长到四五岁时他爹上山被野兽咬死了,七八岁时娘下地时晕倒正好头撞在了锄头刃上流血不止,也死了,奶奶抚养他长大,不到十岁也去了。
原来的纪平阳听得多了,就觉得自己没有亲人、朋友,都是因为自己命硬,克的。
而且小小年纪像老黄牛一样干活,还吃不饱、穿不暖,天天被辱骂,于是心灰意冷之下便跳了河,被原来的想贪小便宜的凌正看到了,想救人却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原来的凌正则是因为家里是做生意的,在这个年代家里有钱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他的父母怕儿子受家里连累,风声刚起来就把他户口转到老家,送到了豫省的一个小山村里做知青。没过几天便被打成了资本家,不知下放到哪里去了。
所以他才手握一大笔钱不敢花,平时吃糠咽菜的,就是怕人查出来他父母是资本家的事。
这么一想,凌正倒是能接受他那么抠门了。
两人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纪平阳突然惊醒大声喊凌正“正哥,我想起来了,这是我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人!”
凌正也突然清醒过来“什么小说?我们是在小说里?”
“是一本女强小说,女主是村长家的小闺女,前世看上了知青死活非要嫁给他,结果知青回城,她和孩子被抛弃在乡下,然后就重生回了结婚前,开始自立自强,最后登上了富豪榜。”因为刚看过不久,纪平阳记得还很清楚。
“那我们呢?我们在里面是什么角色?”凌正赶忙问。
“我们早就嗝屁了,被村长媳妇当做典型告诫女儿不要自己去河边。”纪平阳无奈的说。
凌正也笑起来,他们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这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