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们还是他的粉丝啊,但不管如何夸奖时先生,他依然只以客气的态度应对。
司小姐看到时先生双手交叉在身前,瞬间明白他显然不太喜欢这种局面。
正当她观察得入神时,他的眼神忽然扫过来,发现了躲在角落里看戏的她。
时先生没有多说,转身走到她身边,直接将她带走。
回家的路上,司小姐一边打趣一边笑:“哎呀,时先生,女孩男孩都喜欢你啊,他们还邀请你去喝咖啡呢。”
时先生嘴角的笑意一直未散,但就是不说话,司小姐顿时察觉到空气中弥漫的危险气息。
果然,回到家后,在书房里,司小姐被罚抄一百遍“我爱你,时渊洺”。
太太太羞耻了!
写到第十遍时,女孩终于忍不住将笔摔到桌面:“你的名字太难写了!”
在女孩写字的时候,他始终没有移开眼神,静静地看着她,就为了将她的每一丝不耐烦捧在手心里。
温和的语气再次传来:“我陪你。”
“怎么陪?”
时先生依旧注视着她,一遍又一遍地温柔地念着“我爱你”。
司小姐瞬间明白,她写一遍,他念一遍,他要用这种方式陪她。而这种陪伴,令她窒息。
更加羞耻了啦!
她的脸颊火烧般滚烫,可奇怪的是,竟也有一丝莫名的快感。
可能因为被监督吧,于是司小姐兴高采烈地继续写下去。
可惜耐性终究有限,写到只剩下最后五遍时,女孩开始撒娇不想再写。
时先生没有逼迫她,而是体贴入微地说道:“我帮你写完。”
她愣了一下,还以为他心软,可她很快意识到,自己是想多了。
因为帮她写完的条件是——她必须换上那件新买的瑶华色旗袍,而他,则用可洗的签字笔,将最后五遍“我爱你”写在她旗袍开叉的肌肤上~
后来,某人再也不敢将那件旗袍穿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