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的属性让她放慢了脚步,扭头一看,好家伙,一群人围殴一个,打得正激烈。
她悄悄有余光偷瞄战况,带头的是她的老熟人了——高勋,马兰兰的宝贝男友,也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头子。
挨打的那个她不认识,穿着跟她一样的校服,应该也是十四中的。他很高,站在一群人中间,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虽然在挨打,他脸上却透着一股子傲气和不屑。
还挺拽,林明溪想。
感受到这边有人看他,男生的目光飘了过来,林明溪躲闪不及,当下与他四目相对。
林明溪心里莫名慌了一下,果断转过头,继续往前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告诉自己。
耳边又传来拳头锤肉的声音,然后是挨打后隐忍的闷哼声。
林明溪眼前不由浮现出那个男生的样子。
他皮肤好白,在太阳的照耀下,透明似的,他的额角被打破了,蜿蜒的红色血痕像一条小蛇往下爬,黑色的头发、白皙的肤色、艳丽的鲜血,交织出极致的美感,林明溪再回过神来,已经站在高勋身后了。
“勋哥,”林明溪笑眯眯地呼喊正在忘情揍人的高勋。
高勋回过头,看到是她,很不耐烦,“干嘛?有事?”
他拽着背心擦了一把汗,从烟盒中叼出一支烟,旁边小弟立刻识趣地给他点上,高勋长得很有特色,眼睛不大、单眼皮,身材魁梧,很有韩国欧巴的感觉。他经常领着一帮人在学校附近转悠,耀武扬威,威风凛凛,一些女孩就这样被他征服,梦想着成为大哥的女人。
马兰兰就在这些女孩之列。
她爱高勋简直爱得疯魔,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帅、最有本事的男人。为了配合高勋“勋哥”的称号,她命令小团体统一叫她“兰姐”,就为了跟高勋组成情侣名。
可惜,高勋却对马兰兰不来电,马兰兰主动出击,又是送礼物,又是给他的小弟们买烟买酒,每见高勋一次,就热烈地表白一次,终于,高勋被她打动,跟她确定了情侣关系。
自从成为高勋的女朋友,马兰兰恨不能在高勋身上按个挂钩,把自己二十四小时都挂上,生怕别人把她的宝贝男友抢走了。
林明溪对高勋说:“勋哥,兰姐正在家里等你去接她呢,你怎么还没出发?一会儿她等急了,该不高兴了。”
林明溪撒了个谎,其实也不算撒谎,只是把看到的事实适当进行了一些艺术加工。
“艹,把这茬忘了。”高勋把烟蒂扔在地上,马兰兰虽然对他百依百顺,耍起小脾气来也挺烦人的。
“行了,今天就算了,姓程的,”高勋抓住程至简的衣领,“老子今天先不跟一般见识,以后你要是再招惹韩书蕴,信不信我弄死你?”
程至简个子高,高勋得仰头看他,外圈的林明溪能清楚看到他的表情。
只见他微低着头,斜睨着高勋,带血的嘴角勾出一抹挑衅的笑,“说实话,我还真不信。”
林明溪无语,这人不但拽,还装。
她闭着眼睛又听到几声拳头锤肉的声音,高勋才带着小弟们浩浩荡荡离开。
巷子里就剩下林明溪和程至简,林明溪平时最烦逞能的人,想起他刚才那不自量力的样儿,心里反感,转身就走。
程至简捡起书包跟了上去,对她拱拱手,“多谢女侠救命之恩。”
林明溪没见过他这种挨了打还嬉皮笑脸的人,“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女侠慧眼,你这么知道我这一个暑假都在看武侠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我都看遍了。”程至简兀自说个不停。
林明溪瞥了他一眼,脑袋上流着血还这么能说,早知道就不该出手多管闲事,“你这么爱看武侠,难道不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你不是武侠小说的主角,主角掉下悬崖不会死还能学到绝世武功,你被一群人围殴不求饶只会死得很惨,打不过别人的时候,别装,服个软,低个头,不丢人。”
程至简放缓脚步,饶有兴味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她跟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女孩都不一样。
“女侠,你也是十四中的,你哪个班的?”
林明溪不耐烦,“我哪个班跟你什么关系?还有,别叫我女侠。”
程至简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好的,女侠。”
林明溪白他一样,加快步伐跑着离开。
程至简看着她的背影和一走一跳的马尾,嘴角不觉扬起一丝笑意。
耳边终于清静下来,林明溪松了一口气,气还没喘匀,冷不丁身后响来一声巨响,“敢问女侠尊姓大名。”
林明溪后悔极了,发誓以后再不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