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后回头望了那艘大雍历史上的刚刚诞生的蒸汽船,它在水面上缓缓地熄灭,正一点点地沉入河水之中。
大雍的生产力远没有到能唤醒名为蒸汽机的恶魔的地步,即使这台粗制滥造的蒸汽机没有爆炸,盛闻也会想法子把它毁掉的。
可能再过一百年,两百年,盛闻希望,能再次在这片土地上看到它的身影。
也许这样会向他到来的那个年代走近一点,再近一点。
几人分别上了岸,拧干头发上的水,打探到此处确实没有离开陈州境内,但离肇州不远了。
入秋后的阳光还很灼热,烤在身上不一会儿衣服就干了,只是带着一股鱼腥味,穿在身上很难受。
“好了家人们。”盛闻道,“大家各显身手,想法子回京吧。”
众人面面相觑,姚谅叹了口气,和凤歌不约而同地撸起袖子,从手腕上摘下一个,两个…
“卧槽,镯子?!”盛闻大惊失色,“你们怎么戴那么多镯子?”
“不是说好一起乞讨回去的吗?”
“谁跟你说好了?”姚谅掰开其中一支镯子,从其中的夹层里取出几张卷成卷的银票点了点,依次分给落水的众人。
“好姐姐,我拿两个和你换好不好?”凤歌没见过这样还能打开的镯子,十分眼馋。
姚谅收了她两个细细的银镯子,把另一支镶着红宝石的金镯子递给凤歌。
“好姐姐,我也想要。”盛闻摊开手道。
“这个不能给你。”姚谅道。
盛闻:“为啥?你偏心。”
“因为…”姚谅按了一下金镯子上凤凰的宝石眼睛,凤凰张嘴,噗地射出了一支紫黑色的细针。
“因为很危险,所以不能给你。”姚谅捻着针尾捡起了暗器,将其重新装回手镯之中。
盛闻顿时哑然,凤歌递给他一支素银镯子,聊作安慰。
凤歌教盛闻把过于宽大的镯子撸到快胳膊肘的位置,再用布条将小臂一圈圈缠起来。
大雍的上层流行戴圈口更大的镯子,小姐夫人们戴上更显得玉腕纤纤,走起路来环佩叮咚,十分风雅。
男子也并非没有戴手镯的,不仅戴,而且戴得越多越显得地位高贵。
盛闻只觉得这群人是不用干活,插半个月秧就老实了。
一抬胳膊镯子能甩二里地出去。
“镯子可以用来救急。”凤歌道,“布条不管用来捆东西,还是受伤了用来包扎止血,都很有用。”
“缠厚一些,这样看起来比较壮,就没有人敢随意欺负你。”凤歌比划道。
“打架的时候可以把刀缠在手上,不怕刀被人夺走。”
盛闻学着她的动作,将镯子牢牢地固定在胳膊上,他不免多看了凤歌两眼。
“我从前就是乞丐。”凤歌笑道,“公子要是想学要饭,我可以教你。”
“她就是那个三天把‘太子爷登坛祈雨,炮打龙王逐天狗’传遍整个陈州城的人。”姚谅在旁边补充道。
盛闻表情空白。
难怪宁直给她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楚狂人笑孔丘的“往日不可谏,来日尤可追”,于凤歌来说正相宜啊。
“小凤,好好干。”盛闻只好道,“以后你大有前途。”
姚谅和凤歌将拆出来的银票在小县城换成碎银子和铜板,各自揣在怀里。
想进大些的城池需要路引和身份文书,不过蛇有蛇路,鼠有鼠道,凤歌仍旧扮做小乞丐模样,溜进城里转了两圈,便带着姚谅和盛闻从小门成功进了这座名为瑞合城的小城。
他们本就穿着一身腥臭味十足的破衣烂衫,瞧着就像逃难来的,守城士兵没多话,干脆地把几人放了进去。
得益于盛闻所制定的政策,能接受难民的城池都会将难民留下来。
给这些人一口饭是小,要是定期修不完太子要求的运河,还不知道那位主子能想出什么法子来折腾人呢。
进城后自然要换身衣服稍作打扮,以免引人注意。他们租了间小小的客栈,稍作梳洗,准备出门买件新衣。
“劳驾。”盛闻等人刚出了房间,便见一人正与客栈掌柜搭话,“可见过一个年少的小公子路过?”
“小公子?多了去了。”掌柜道,“我这一下午见了十来个。”
盛闻脚下一转,重新躲回了房间里,等掌柜和那人攀谈过后,才悄悄地冒出头来。
无怪盛闻谨慎,他们如今住的这间客栈是家黑店,不然也不可能不要身份证明就能随意入住,掌柜的反手把他们卖了,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