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翳依旧温和地笑,眉眼弯弯,仿佛丝毫不被路晨曦的讥讽影响,也没觉得冒犯。他语气带着些遗憾,又温柔问道:“……所以,路警官,您怎么想,是打算听我父亲的,就此对我敬而远之了吗?”
路晨曦凝视着沈翳,突然冷静了下来,就算是要真的杀了沈翳,也不必急在这一时。哪怕是为了沈淮恩,至少,他也应该在找出所有真相和证据之后,再将眼前的这个恶魔就地正法,于是,路晨曦扯了扯唇角,亦是一笑。
“恰恰相反。我突然想玩儿点更刺激,更有意思的了。”
“……玩儿?”
“嗯哼。”路晨曦的手从后腰放置手枪的地方放下来,漆黑的眸子盯着沈翳,不着调地笑:“小兄弟!实在不好意思,之前因为案子的事儿,忙得头昏眼花,认错了人,对你的态度过激了。你要早跟我说,你是沈局的儿子,咱不就没之前的那误会了么!”
路晨曦笑得浪荡,左面颊凹下去一个深酒窝。
“原来,路队待人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对方是谁的儿子……难怪年纪轻轻就能当上市局的支队长。佩服,受教。”沈翳语调温柔地赞赏。
路晨曦脸上瞬间敛去了所有的笑意,觉得这种小学鸡式斗嘴,有点没意思了,道:“跟我走吧。”
“去哪?”
“你找我,不是为着收集案件素材,写悬疑小说的?”
沈翳扬扬眉,默认。
“刚接到报案,翠怡森林公园里发现了一具女尸。送上门的素材啊,不一起去瞧瞧?”
听到这儿,沈翳在原地颇为意外地愣了一会儿。
手机震动,顾喻之的消息再次进来。
【顾喻之】:不会吧。真出事了?
【顾喻之】:需要人去替你收尸吗?
【顾喻之】:就上次给你看的那只骨灰盒怎么样?
沈翳扫了一眼手机,快速回了消息:很不错,非常适合你。
紧跟着,又是一条:忙。勿扰。
顾喻之发来了一个疯帽子坐地哇哇大哭的动图表情。
“看来小兄弟还挺忙?”
“没啊。我闲得很!”
沈翳收起手机,重新抬起头时,脸上绽放出了一个堪称甜美乖巧的微笑:“我国内没车,那就麻烦路警官了。”
说罢,沈翳提步先出了警局。
路晨曦审视着沈翳的背影,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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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杀人凶手在作案后,都有再次回到作案现场的习惯。一方面,是为了了解警方侦查案件的进展,检查自己是否有所疏漏;另一方面,看警方苦恼和群众惊惧的反应,能带给凶手如杀人般的二次快感。对于像THE KING这样骄傲自负的变态,路晨曦确信,他绝不会错过这样顺理成章,二次回到案发现场的机会。
人在高度兴奋或者紧张的状态下,情绪反应往往难以受理智控制。尤其是像THE KING这样的变态,若想不被人察觉出自己的异常,他必须每时每刻都隐藏自己的本性,完成给自己所设定的人物表演。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智一旦出走,哪怕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也有可能会露出马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路晨曦从警这么多年,大大小小也遇到过不少难缠的高智商犯罪分子,其中十足的变态也有过那么几个。有时,他观察那些罪犯的行为,聆听他们那匪夷所思的想法,也觉得有意思——就跟突然发现宇宙之浩渺,天地之广袤,生物多样性之繁杂似的。忍不住要感慨——这林子大了还真是什么鸟都有哇,算是开了不少的眼。
其间,不得不说,THE KING是他最好奇,最感兴趣的那一个。
路晨曦突然很想看看,THE KING在面对自己的“杰作”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在他的预想中,无非有两种情况:第一种,警方现场侦查并不算顺利,落入THE KING故意设计的圈套中。那样,他大概会洋洋得意,自得自满,在情绪激动时,或许还会忍不住“介绍”、“夸耀”杀人手法的精妙;第二种,警方在现场侦查时,发现有效线索。或许,他会紧张,会不知所措,但以他完美主义者,强迫症的性格来说,路晨曦猜想,他更多的,可能会表现出对自己作案不够完美的懊恼和愤怒。
但沈翳无论是以上哪种情绪反应,都将会是路晨曦这次实验的胜利。
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赔本儿的买卖。
路晨曦想到这儿暗自一笑,带着这样的小心思,载着沈翳,一脚油门直接奔去了翠怡森林公园的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