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也没办法。”男人叹了叹气,“总不能落到暗枭会手上。”
“嗯,没错!烧了也不能给他们!”她狠狠赞同。
经过几个小时的折磨,天已经蒙蒙亮,太阳穿透黑夜,冉冉升起。
光撒在二人身上,在天上看日出,别有一番风味。
“抱紧。”路修远出声提醒,“要降落了。”
“已经很紧了。”路漫漫嘀咕,“我又不是属八爪鱼的。”
底下是一片森林,林水淼和驾驶员早就不知道飘向何方。
在降落的时候,伞不小心挂在了一颗树上,二人从上面掉了下来,好在不高。
“啊……”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在落地的最后一刻有人移形换位,身下多了一个硬邦邦的肉垫做缓冲。
路漫漫晕晕乎乎地半撑起身子对上他那双湛蓝色的眸子,她整个身体都趴在路修远身上。
“……”
“对不起。”路漫漫挪开。
没想到路修远非但没有起身,还顺势一直躺在草上望着天空。
良久他才出声:“漫漫,你恨我吗?”
路漫漫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恨你?”
路修远用手挡住眼睛:“当然是恨我害死你的父母,恨我老是牵连你落入危险的境地,恨我没有保护好你……”
路漫漫犹豫了片刻也跟着他躺回了草地,睡在旁边的位置。
“从前是恨的。”路漫漫十分坦诚。
男人的手收紧了几分,眼睛捂得更紧了。
她半起身,很轻易地就把他的手拿开,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不过,我不喜欢从前,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我喜欢现在。”
路修远愣了愣,有些释怀地笑了,“嗯,我也喜欢现在。”
他看着日出的美景,有些感慨:“以前我母亲想和我看日出,可惜她到死我都没有和她去过一次。她还说要是两个人一起看日出就会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的。”
“你母亲?”路漫漫有些好奇。
在她的印象中,路修远的母亲是个极其温柔又娴静的女人,即使容颜老去,但出挑的气质和优雅的动作,让人根本就移不开眼。
听说她从小就是学古典舞的,是云洲城邦最出名的歌剧演员,每次演出一票难求。
林文心和路修远父亲的缘分也是在舞台上。
路伯山是当时路家的第三个儿子,与大爷爷路伯川参队不同,他走的另外一条路。
他从小便是个书呆子,成绩好,人也听话,是个省心的。
当年的他以最高分考入云洲城邦最好的大学,毕业后便顺利留在那里当老师,同时还担任着云洲城邦新闻出版社的主编,发表过许多出名的文章。
路家三个兄弟,只有他们俩比较出名,当时还流传着“川武文山”这种话。
人们见到他便会尊称他为一声“三爷”。
那天路伯山原本想在家写文章,奈何朋友嫌他太无趣,非要拉他去斯莫克歌剧院看看,还说票难得,花了很多功夫才弄到手的。
他一向对这种消遣的场所是不感兴趣的,奈何朋友苦苦哀求,再加上写文章没有灵感,便也跟着去了。
朋友和他坐在最前面,在没开幕前他还一直想着找个机会开溜,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你这次可不能再扫兴了。”朋友笑嘻嘻地说,“听说今天上台演出的是全云洲城邦最出名的最漂亮的妞,你可得当心点,小心被吸了魂。”
这朋友是个公子哥,和路伯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的花花肠子多得很。
“应该是云洲城邦最出名的戏剧演员。”路伯山纠正,并且反驳,“而且应该是你要当心。”
“哈哈哈哈。”朋友拍着他的肩膀大笑,“你个书呆子,除了看书,还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你的注意力,你是要出家吗?”
面对朋友的调侃,路伯山也不恼,只是笑而不语。
剧场舞台的灯光亮起,幕布逐渐向两侧展开,一位身穿青紫色旗袍,拿着扇子半掩面的姑娘亮相。
那双眼睛果然是勾人心魄。
“怎么样?”朋友调笑着,“身材好吧?”
路伯山只是看着那姑娘的眼睛,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扇子收起,女人缓缓开嗓,勾起浅浅的笑容。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还回味在美妙的歌声中,好几秒后,才开始大声喝彩。
“好!”朋友起身鼓掌喝彩。
“把人叫过来,给路家的二爷打个招呼。”朋友大声吩咐剧场老板。
碍于路家的势力,老板只好照做。
远处的美人缓缓走来,眉头微皱,显然有些不开心,不过在靠近二人时,还是挤出笑容来应付。
“三爷。”她弯了弯身子,轻声唤了句。
那声音不娇媚,但酥到了路伯山骨子里。
自从朋友带他来过一次后,路伯山便成了剧院的常客,每天都会给林文心捧场,风雨无阻。
一向听话的路伯山也是头一次忤逆父母,决心要和她在一起,最后没有办法,路家还是妥协了。
总之,他后来就再也没有和那个朋友有过来往了,典型地有了媳妇忘了兄弟,不过那个朋友不算太冤枉。
那个朋友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