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樱木花道一觉醒来还是觉得很累,他一向是很准时睡觉的,不习惯熬夜。他勉强打起精神,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想想今天要做什么,第一件时就是想到早餐要吃什么,拉面还是包子好呢。似乎这个问题并不是今天主要解决的问题啊,想了好半天才想到今天要转职,说到转职樱木花道精神一振,虽然有些不如意,转职毕竟还是很让人兴奋的。
看到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到了八点,还不算晚,樱木花道抱着一丝期待的心情快速起床,找到睡前随意丢在圈椅上的装备,换下了白色的睡衣。
房间里有浴室,洗漱后随意梳了一下头发。一打开房门就看到一个女仆,女仆把带他到餐厅去,樱木花道对这一切感到很不适应,他还是比较喜欢早上去吃拉面和包子。对面流川住的房间,房门还紧闭着,管他睡到日上三更,樱木花道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去转职。
来到餐厅,发现除了站在餐桌边的几个仆人外,餐桌上还坐着两个人。樱木花道犹豫了一下,原以为只有自己,就像昨天晚餐一样。罩着一层白桌布的餐桌上放着几分早餐,那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两人都不说话,非常专注地吃着早餐,好像要赶时间似的。
樱木花道记得晚上回了的时候没看到他们,或许是他们在他和流川之前就回到了,樱木花道如是想着,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琉斯,塔兰。你们都起得好早啊。”樱木花道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等他看到其余那两份早餐就犯纠结了。
早餐很丰盛,牛奶,红茶,果汁,黄油面包,炸薯条,煎鸡蛋,煎培根,香肠,烤番茄。这么多东西,不是让自己选其中一些,这是拜昂帝国的传统,拜昂式早餐,和英国的类似,非常让人受罪,很难有人把这么食物混合一起吃下去。贵族总是喜欢遵循传统,天天要受罪却引以为豪。所以樱木花道完全不知道这些有钱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好在他不挑食,什么都能吃。可是这两份早餐一份摆在琉斯旁边,一份摆在塔兰旁边,这两个位置都会让人坐如针毡。
“早安,樱木。”琉斯看到犹豫中的樱木花道,笑了笑,热情地拉着樱木花道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早餐总是这么毫无新意,你不要建议。”
斜对面的塔兰放下手中的刀叉,面无表情的看了看樱木花道,才说道:“早安。”
“……”樱木花道非常僵硬地回了一句,“嗯,早安。”
要忍耐一个傲慢、强迫自己彬彬有礼的家伙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毫无新意?”樱木花道坐到餐椅上,转头看着琉斯,他觉得这个词很有意思,在普通人眼里这种早餐的吃法很极品啊。
“我不习惯这样,塔兰喜欢,我喜欢像以前那样每天早上都是喝粥。”琉斯说,“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
“那才是最没新意的。”樱木花道不禁笑道,然后开始吃早餐,这两个人一样都是古板的极品,一个是因为生活在皇室必须养成和遵守这种可恶的传统,另一个则是在缺少人情味的糟糕部队里养成的习惯。
“你马上就要回去了。”塔兰突然看了一眼琉斯,说道。
几人沉默地吃早餐,不是樱木花道不想说话,而是这两个人在吃东西的时候似乎都不交谈,气氛有些压抑,斜对面的塔兰脸色不是很好,虽然在樱木花道认识到就觉得“她”脸色从未好过,如果他挑起什么话题一定会变成靶子,唯一能话说的琉斯,养成那种吃东西的时候绝对不能说话的糟糕习惯。
其实樱木花道刚下来的时候他们也是刚刚在吃早餐,他在早餐进度和他们几乎一样。樱木花道也算是吃东西很迅速的,拉面店的老板都怕了他,但是今天他发现了一个比他还快的人。
樱木花道一看摆钟,过去了三分十秒,琉斯已经拿起餐巾布抹嘴了,九样早点吃得干干净净,一点残渣都不剩。樱木花道也不甘示弱,在吃的方面算是他的一项专长。
琉斯也不急着走,非常有耐心地看着对面那个细嚼慢咽的人,仿佛看塔兰吃早餐也是他的一项乐趣。塔兰只吃了一大半便抹抹嘴站了起来,这时对面那两个人都在等他似的,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樱木花道是吃完后不知道要做什么,琉斯是真的在等。
樱木花道正思索着等他们走后要怎么去法师公会,如果是步行路程会挺远,侯爵府是不却车子,但是他不会开,也不想麻烦别人,还是呼呼大睡的流川还是算了吧。真是想不明白,明明法师公会的会长就是眼前,去法师公会的事怎么就那么烦心。
没等樱木花道纠结完,琉斯邀请樱木花道一起乘坐他们的车,他要带塔兰去法师公会也可以顺便带樱木花道,樱木花道想了想还是答应了,这样总比自己步行方便一些。
两人来到别墅后的车库,塔兰还在换他的法袍没有过来,樱木花道突然想到晚上那个少年给他的羊角,任凭他怎么想都不会知道里面的“魔汁”是什么东西。
樱木花道肯定琉斯应该会知道,便把那个倒羊角掏出来,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不?晚上回来的时候一个穿白衣服的给我的,很莫名其妙。”
在羊角出现的那一刻,琉斯脸色变得凝重,眼里闪过一丝憎恨,只是在几秒钟的事,随后他平缓了情绪,露出一个轻蔑的微笑,接过樱木花道手里的羊角:“这个‘魔汁’啊,稍微有一点净化作用,是睡神的东西,它的作用是使人消除不良状态,比如在战斗中毒、被催眠……。”
尽管琉斯的表情变化得很快,樱木花道还是看到了,并不理解,只是觉得很古怪,突然变得很古怪,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也没注意到琉斯说的话。
直到琉斯把倒羊角举到他眼前,指着羊角杯的杯身:“这是修普诺斯,是睡神的名字,这是他的东西,只有他有,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宝物。”
那里有一串连笔的字母,非常漂亮,不注意看还以为是花纹。
樱木花道看到了那个名字,半懂不懂地点了点了,说:“你说我在晚上碰到的那个人的睡神修普诺斯?他不是死神的弟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