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结束,我看着劳拉那个男朋友骑着帅气摩托车接走了我心爱的女孩。
我朝着劳拉挥手,好吧,看那组建的机车这么拉风的份上,我就原谅这个亚当还是亚瑟带走劳拉的事,会改机车——这就是劳拉看上他的理由吗?
技术宅不可思议。
算了,劳拉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小子不要被我抓到你的把柄——
我扭头往前,拒绝了餐厅门卫要帮我叫车的服务,慢悠悠地往韦恩庄园走去。
今天已经没参加生日宴,如果还在彻夜不归,肯定会被布鲁斯和阿福念叨,还是回去住吧。
住两天再去住酒店,然后再搬家。
哒哒哒,一个熟悉的脚步声跟上我。我扭头一看,鲜亮的红枣型头盔,黑色紧身衣和皮夹克,修长有力,肌肉勃发的身躯和长腿,红头罩保持跟我一样的步调,满不在乎地走在旁边,好像他速度就是这么慢。
“韦恩先生又雇佣你来保护我了,红头罩先生?”
“没有,我只是路过。”
今天他没开变声器,青年那清亮富含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在知道这位跟杰森认识之后,我就猜到这位东区大佬是个年轻人,但从他的声音来看,他比我想的年轻的多,大概二十岁的样子。
说不定和杰森同年,不对,我的二哥永远15岁,我现在都比他大了。这样也不错,他永远都是小王子。
他是长不大的小飞侠,那哥谭是他的永无乡吗?
我突然很想看看他。
我转去一家还开张的花店,买了一束漂亮的向日葵,然后打车去哥谭公墓。
我刚坐下,车门就被敲了一下,红头罩扶着车门,“让个座。”
他太过理所当然,我一头雾水地挪开,看着他特别自然地坐过来拿出几张钞票递给司机。
“你知道我要去公墓看谁吧?”
“当然,你要去看杰森,我也要去。”他对我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好像他去看杰森有什么不对的样子。
去就去吧,为什么要跟我一起,怕我半路上被坑了吗?
好吧好吧,想去就去,我也管不了这位,“好吧,那就一起去。”
杰森的坟墓就落在这片公墓的一角,走过一个略陡的山丘,再穿过3棵树,他躺在这片青色的草地下,远方是哥谭湾摇曳的海水和海鸥。
我放下那束向日葵,就着裙子盘腿坐在地上,冰冷的墓碑就在眼前,石头上一笔一笔刻画的杰森·陶德,像是锋利的刃割开我心口的伤疤,放出里面的腐坏的瘀血,久违的,后知后觉的痛弥漫在我的心间。
杰森死去的那段日子是怎么回事呢?我还在纽约上学,隔三差五就跟杰森打电话,某天我听到我亲爱的哥哥跟我抱怨,他又跟布鲁斯吵架了,他是个善良的人,但过分冲动,像是夏天的火炉,总有一天要炸开。他问我哥谭那些坏人是不是应该处刑,而不是关进阿卡姆,等某天再次逃出来再次伤害那些无辜的人。
我知道杰森很愤怒,实体正义和结果正义的矛盾和平衡从不是杀几个人可以做到的。我安慰了杰森几句,告诉他其实可以考虑之后当检察官或者议员,从实事好事做起,从根本改变哥谭的混乱秩序,杰森只说他会考虑,就消失不见了。我连续2个月没有接到杰森电话,询问阿福和布鲁斯也是无疾而终。
家里出事了,但是大人始终坚持我应该留在学校,我以为是杰森被绑架了,犹豫之后选择相信布鲁斯,相信他可以把杰森带回来。
结果得到轻飘飘一句:杰森去了,你要回来参加葬礼吗?
不,我连葬礼都没参加,等我回来,等我只有暴劣沉默的布鲁斯和痛苦的阿福,还有杰森的坟墓。
我问杰森的死因,大家说是车祸,我说要找人调查,大家努力阻止我,我甚至带了铁锹要来挖杰森的坟墓验尸,被布鲁斯打了一巴掌带回去。
失去儿子的布鲁斯就像是痛失幼崽的狮王,每一天都走在悬崖的边缘,他的理智岌岌可危,我看得见他的痛苦和挣扎,但他甚至不愿意告诉他的女儿发生了什么,不肯让我接近一步拉他一把。
最终拯救布鲁斯是提摩西·德雷克,在某个晚上,我就突然在韦恩家的餐桌上见到这个比自己大2个月的年轻人,他出生于哥谭富豪之家,接受过最好的教育,礼仪谈吐无不出色,他像是杰森的另一面,在这个家里取代了我和杰森的地位,成为可以留在布鲁斯身边,支撑他立起来的唯一的孩子,他甚至得到迪克芭芭拉的热情欢迎,这是杰森没有的东西。
提姆是个好人,他聪明善良,有种让人作呕的大方无私奉献自己的圣洁感,他太过可怜我根本讨厌不了他,反而觉得他在跟布鲁斯一样走向深渊,之后听说他失去了母亲,又失去父亲,家族企业破产,被布鲁斯收养带上韦恩之名。
我没有意外,反倒是觉得这一天终于来了。提姆终究是长成了另外一个布鲁斯的模样。
昔日可以安慰我,可以跟我互相取暖的人永远地留在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