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合适这个词,很奇怪。
有时候需要时间来慢慢磨合,彼此会找到相对舒适的方式,而有时又最怕时间,时间越久,彼此更加习惯,但至于合不合适,早就被时间磨得含糊不清了。
像夏迟玉和林暮深,他们认识太久,反而不会去注意合适与否。
不过那时候的夏迟玉,更惊讶云姨知晓了他们的事,还这么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因为和林暮深的事,迟玉始终对云姨有种说不上的愧疚。
夏迟玉是弃婴,在皑皑白雪的冬天被放置在林家的门口,早起劳作的云姨发现了他,云姨每每回想起来都心有余悸:“都冻得不会哭了,包着你的被子结了一层冰霜,我再起晚点可怎么办。”
那个年代,又是偏远的农村,找到丢弃孩子的父母实在很难,云姨便收养了迟玉,但那时候云姨的丈夫去世不久,上户口有点麻烦。云姨找亲戚帮忙,户口最终落在了林暮深的姑姑家,随他姑父姓夏。
云姨说:“当时周围人都劝我把孩子送给别人家,毕竟是农村,男娃很吃香,可是我就是舍不得啊,太乖太可爱了,把你抱进来暖和起来后,就哭了几声,吃了奶粉就睡,晚上一点儿也不哭,还经常冲着人笑。我觉得,你是我们家迟来的宝贝,可是叫迟宝有点不好听,想了很久,才想到了迟玉。”
“其实除了我自己舍不得外,我心里总还想着,万一你的亲生父母后悔了,要回来找你,他们不会那么难找,可是警也报了,报纸也登了,一直没有消息。”
夏迟玉很少去想亲生父母的事,他不喜欢追本溯源,那是他无法和命运对抗的时候,那么弱小,自然有什么就接住什么。
林暮深比夏迟玉大几个月,当云姨把他从门口捡进屋的时候,就放在熟睡的林暮深旁边。他们睡在一个摇篮里,一直到上高中住校,也都睡在一张床上。
夏迟玉从不知道和林暮深之间有距离,也从来没想过分开这件事。
当别的孩子开始有个体意识时,夏迟玉是连带着林暮深一起考虑的。
可是现在——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夏迟玉才回过神,他已经对着窗外的银装素裹看了很久,腿都站得微微发麻。
没洗漱,还穿着睡衣,夏迟玉抓了抓头发,随便抓过昨晚的黑色大衣披上。
已经接近中午的时间,李叔贴心的给他送来午饭,问道:“迟玉,你的书店今天开张吗?”
说得他开张就有客人上门一样,夏迟玉笑笑:“不急,我要好好整理。”
“对哦你昨晚上讲了要整理,哎,那整理是不是也挺累啊,要不要找人帮你啊。”李叔说,
夏迟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有什么事您直接说吧。”
李叔有点难为情的搓搓手:“是这么个事儿,我有个,远方侄子,最近实习快结束了,我想让他回来休息一段时间,我们家吧,住的地方有是有,但家里都是女儿,也都大了,不怎么方便,然后——”
“您想让他来书店住段时间,是吧。”
“是这个意思,您看,方便吗?”
夏迟玉笑着点头:“可以啊,二楼有空房间,让他住就好了。就是没有床什么。”
“没事那些我来准备,太谢谢你了迟玉。”李叔保证道,“你放心,他不是那种不懂事的小孩,你写书的时候他肯定不会打扰你,至于书店整理什么的,你尽管交给他,他能干体力活!”
夏迟玉刚要推辞,但想到之前进的几批书都没整理,有个帮手也不错,于是笑笑说:“好啊,他有兴趣来帮忙的话,我付他工资。”
“哎不用,这房子本来就是你租的,他帮帮忙就当付房租了!”李叔不等迟玉再说什么,挥挥手往回走,“我这就回去给他打电话!”
几天后的下午,阳光暖融融的,积雪开始融化,李叔带着他的远方侄子上了门。
夏迟玉对姜力的第一印象是个头很高,在李叔旁边显得更高,比自己也高出了半个头。
牛仔外套,黑色裤子,背着一个巨大的灰色书包。人很清瘦,皮肤不算白,但眉眼帅气,笑起来又有点憨憨的,像二哈。
李叔把人带来后,又照例重复了昨天那番话,还邀请夏迟玉晚上去家里吃饭。
夏迟玉领着人上了二楼,本想着让他休息一下,可推开他那房间门才意识到里头空荡荡的,啥也没有。
夏迟玉有点尴尬道,“那什么,你叔还没把床给你搬来。”
“啊我知道,他说今晚才有空。”姜力浑不在意的进来,把书包卸下来,绕着空荡荡的房子走了一圈,笑嘻嘻道:“哥,你帮我打扫过啦。”
夏迟玉被他这称呼叫得一愣,随后点点头,“我随便擦了一下。”
“真干净,谢谢你!”姜力很有礼貌的说,又乐颠颠的跑过来,“哥,现在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说!”
“暂时没有。”夏迟玉摇摇头。
“可是你工作服都穿上了哎。”姜力指了一下他的围裙,“是不是在整理书,我可以帮忙搬,我力气很大的!”很幼稚的秀了秀他的肌肉。
“今天先休息吧。”夏迟玉又望了一眼空空的房间,转念问道,“你喝咖啡吗?”
“我来弄我来弄!”到了楼下,姜力一把抢过迟玉手里的杯子,朝外面努了努嘴,“你去坐着休息,一会儿让你喝到超级好喝的咖啡!”
“可是这个——”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咖啡店上过班,对这个机器非常熟练。”姜力硬是把迟玉给赶了出去。
夏迟玉摘掉围裙,走到院子里的座位坐下,他的手有些干,从口袋里拿出护手霜慢吞吞的涂着。阳光正好,他照例拿出手机,记下今早上想到的灵感。
昨天编辑刚刚问过新书的进度,这两年内他的初稿其实已经完成了,但对编辑说的是还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没写,他觉得有太多内容需要修改,改稿是最累心的部分。
这本书比以往的任何书写得都累,因为有太多关于自己隐私的部分。太真实了,真实得让夏迟玉害怕,他删删减减,总想找个朦胧的罩子再盖一盖。
人都是矛盾的动物,写的时候很难受,但总比不写要好。写出来至少有一种血淋淋的痛快,比不动笔的堵塞要强很多。
可是写完了,又要各种欲盖弥彰,甚至犹豫要不要出这本书。
“咖啡来了!”姜力热情的招呼,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员工模样,杯子放在迟玉面前,满怀期待的说,“哥,你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