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过后,我也总在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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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三十,除夕这天,大伯带着还奋到了。
还奋便是那个比我大四岁多的堂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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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年龄差,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算小。
那时,我几个周大时便被送来了奶奶家,与快要五岁的还奋一起被奶奶和爷爷一起照顾。
两个小孩子在一起,看看动画片,搭搭积木,也不会有什么矛盾与隔阂——毕竟都那么小,谁也不需要谁特意照顾,格外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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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小板凳上,低着头盯着鞋看,不敢看大伯他们一家三口。
“想想,快跟伯伯、伯母问好啊。”爸爸摸了摸她的头,道,”还有你哥哥。”
她这才抬起头来,诺诺地开口问好。
“她不太爱跟人说话。”爸爸对大伯笑笑,“内向。”
“小女孩嘛。”大伯说,“都这样。”
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我终于明白,我曾经向往的理所当然,也是性别刻板印象。
为什么都这么说呢。不要再说了好不好?
我的性格并没有什么变化啊,只是性别不一样了而已。
女生有很多外向的、活泼的;男生也有很多内向的、安静的——因人而异,而非因性别而异。
无论什么性别,都可以喜欢蓝色粉色,都可以喜欢琴棋书画,都可以学文学理,都可以精心打扮或者随心所欲,都可以在所在的领域如星闪耀。而不是“你是女孩适合什么”“你是男孩应该怎样”。
每个人都一样,难过了可以流泪,开心了可以大笑,生气了可以计较,愤怒了可以发泄,而不是“男子汉不能流泪”“女孩子应该收敛”“男孩子应该豁达”“女孩子应该温柔”。
为什么一定要刻板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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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轮转,冬春夏秋,大半年后,我被送去了幼儿园。格格不入的第一个地方。
上过不久后,我跟妈妈说,我可以直接去上小学的,我不想去幼儿园了。
可是妈妈说,你要跟别的小孩子一起玩,你要合群。
或许,后来,妈妈也会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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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明白,在信息并没有多发达的时代,为什么那么小的小孩子也总会做出那些举动了。
只是在模仿而已,一切都那么地理所当然。
无经地义地掀起她的裙子,当仁不让地将我的反抗告诉禽兽,义不容辞地把她绑住,他们对脱完她衣服的老师顶礼膜拜。
他们说,穿裙子就是该被人看的,他们说,穿内裤阻挡了视线是不要脸的;他们说,她犯了错误,就该示众的——男孩子要勇敢行使自己生来便有的权力,所有人都会支持他们,女孩子该默默承受,要听从高一等生物的命令,承受她们应当承受的,莫要不自量力地破坏规矩,否则该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目光是强腐蚀的化学药剂,所及之处,我们的所有皮肤全部燃烧、溃烂;手是可切生肉的锋利刀子,所至之处,淋漓血肉全部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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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魂又分成了两半,一半混在人群中,看她们与他们一同漫骂我;一半滞留在身体里,觉得从心脏处开始结冰的血液流至全身,又觉得从皮肤处开始烧灼的神经通至全身。不知冷暖。
她的挣扎脱不开绳索,她的尖叫穿不透人群。我们动弹不得,我们发声不能,我们生命里只剩眼泪可以肆意流淌。
它问她,还打不打人。它说,再打人的话,还会这样把她绑在椅子上,要把我的手砍掉。
它对别的小孩子说,她犯了错,就该这样受到惩罚。
它宽宏大量,终于解开了绳子,把她的裙子和内裤扔在了我的面前。
它还在说着什么,我们已经听不见了。
她穿上了衣服,走到椅子后面,抓住椅背的木条。
它觉得她在害怕,得意地笑着,走近,俯下身来。
她扬起椅子,得意的恶魔嘴脸血肉模糊。踉跄着倒下。
她再拿不动,又举起木头板凳,它的脸,它兴奋的器官,血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