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一前一后走进凉亭坐下。
“阿父应该已经同你说了哦?”
“是的。”
刘兴弟虽然知道历史上刘裕是胜了,却也不敢直接告知王瑾之。更何况说了对方也很难相信,毕竟刘裕此次起兵,也称得上是被逼无奈。虽然谋划许久,但毕竟是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起始并无必胜的把握。如此一来,自己嫁于王瑾之,确实是占了大便宜了,现今自己倒是不好说什么的。
正在刘兴弟不断组织语言又不断推翻之时,王瑾之说话了:“此次刘公必胜,说来,也是我占了便宜。”
刘兴弟疑惑抬头,两人四目相对之时,仿佛是灵光一现,双方都意识到了什么,齐声道:“宫廷玉液酒。”
话音刚落,二人相视而笑。
“不如去前方客房细细地聊?”
“好。”
于是两人重新进屋坐定。
“我是高三时为放松心情出游,不成想于山中同父母走失,再下山就来了这个时代。”
“如此说来,我倒是比你大一些,来这之前,已经工作六七年了。”
……
两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正聊得起劲呢。
突然,王瑾之起身握拳高举,表示要在这个时代努力奋斗,闯出一番大事业。言罢,他兴奋得转头看向刘兴弟,想获得认同,不想竟碰了个壁。
“为什么要努力呢?为什么要奋斗呢?”刘兴弟挑眉反问。
“自然是为了中华民族的——”看着刘兴弟讥讽的表情,王瑾之不由得有些迟疑。
“我们是穿回了古代,古代的历史发展早已记录史册,只我们二人能改变什么?”
不等王瑾之说话,刘兴弟又道:“更何况,我父亲是日后的宋武帝刘裕刘寄奴,我将会是嫡长公主,即便是之后弟弟继位,我也会锦衣玉食,深受厚待。”
“而你。”刘兴弟指着王瑾之,笑着说道,“如今你是王氏族人,世家大族,正所谓'百年的王朝,千年的世家',在黄巢起义前,世家子弟可是投胎技术最好的一批了,就是皇家也比不上。”
“而黄巢起义,”刘兴弟又轻笑一声,“'我花开后百花杀',那可是唐朝末年的事情,起码也要四百年后了。到那时,你也早已是白骨一具了。”
“放屁!”王瑾之闻言,激动地站了起来,呼吸急促,红着眼睛死死盯着刘兴弟,“你见过饱受饥饿,肋骨根根分明,肚子却高高耸起的死尸么?你见过饿殍满地么?”
“你没见过,或者说,你见了也不在意。”他不愿再看刘兴弟,转身说道,“你就如同蚂蝗,叮在贫苦大众的身上拼命吸血,又怎么会关注他们会不会死去,会如何死去?”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安稳的政权,对百姓有多大的好处,你不会不知道。”王瑾之向前走了几步,开门前又忍不住扭头说道,“你说你已大学毕业多年,自然也是接受过思想教育的,理想是什么,追求是什么,你该是比我清楚得多。”
说罢,他便开门愤然离去。
室内一片寂静,刘兴弟独自坐在桌前,她举杯望月,久久未动。
“热血青年,果然是很怀念啊!”半晌,刘兴弟发出一声低笑,“曾几何时,我也是这般热血,目空一切、不可一世,觉得自己就如小说里的主角,只要努力就能改变世界。可惜啊,年纪越大,历经世事,又遭受了些不公待遇,便越发畏首畏尾,再没有这一往无前的勇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