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碧空如洗艳阳天,裴抒雪给姥爷买完焦圈回来,意外看到自家院里站着的两位客人。
一个笔直挺拔,一身宽松的篮球运动服,眉眼浓黑大气,身高腿长,是那种阳光健美的帅。
另一个梳着刘海,齐耳短发,穿着及膝的白裙子静静立在树荫下,面庞柔和温顺,很是乖巧文静。
俱是和她相仿的年纪。
裴抒雪回来愣在原地,不知是何情况。
觉得分外眼熟,却又不能立马叫出名字。
好在一旁忙着拾掇东西的唐文英看见了,放下东西快步走来,笑容很是和蔼可亲,在身后推她一把,“小圆呐,这是你幼儿园时的好朋友,peter和芊芊,快来打招呼。”
幼……幼儿园?
这是跨过多少漫长的岁月长河啊。
小时候,住在胡同里大得差不多的小孩经常在一起出来玩。呼朋引伴地,一个引两个,两个引三个。
那时的游戏流行“三个字”“木头人”,还有“孔雀开屏”,最简单的“抓人”游戏也是大家热衷的。
小孩们都在巷子里跑,从春跑到冬,棉袄褪下来换成春衫,一起撺掇着到小卖部买五毛钱的零食。
许是为了打破尴尬,那个高个男孩率先开口了,笑容有些腼腆,“我是Peter,大名陆楷,我们小时候在一个中班的,你还记得我吗?”
那时候,长辈喊回家吃饭惯用小名,小孩凑一块儿通常也以小名称呼,人家住哪条街哪条巷也是摸得门儿清。
“记得记得,”Peter?不就是那个胖得像个小肉球一样的男孩吗?知道知道。裴抒雪拿手比划一下,“你以前这么胖,”她又缩短比划的宽度,“现在怎么这么瘦了?”
都成功蜕变为运动系美男了。
陆楷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哈哈,现在开始锻炼了,也长高了不少,能不瘦吗……”
记得以前陆楷在他们班上是小霸王的地位,胖又蛮横,每个小孩都怕他。他还非常喜好掰手指、掐脖子此类非人行为,人人避而远之,还总是抢别人零食。
裴抒雪就曾被他掰过手指,一度在她的童年里留下阴影。
现在这大哥杵在这里,看上去好像……有点傻气啊?
裴抒雪掩饰性一笑,“哈哈,哈哈……”
一旁的陈芊芜向前走了几步,看向裴抒雪略带腼腆地弯起眉眼,“我是陈芊芜,小名芊芊的。昨晚听奶奶说你回来了,我们便来看看你。”
裴抒雪的姥姥和陈芊芜的奶奶是好姐妹,唐文英有一点破事就抖筛子似地往她那处抖。
裴抒雪扶额一下,虽然小时候她抢过陈芊芜的贴画,还惹哭人家,但她如今站在这里,还笑意盈盈地,真是个不记仇的好姑娘。
裴抒雪:“挺好、挺好……我叫裴抒雪。”
陈芊芜笑眯眯回答:“知道。”
三人坐下来聊,从小学聊到初中,再到高中。问起他们在哪一所学校,两人都回答是崇华,裴抒雪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她在崇华好歹也混了一年,却从未与两人打过照面。
陈芊芜笑眯眯解释:“我在十一班,陆楷在九班,我们两班离你比较远,没见过也很正常。”
陆楷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有一次在图书馆见过的,觉得和你很像,但毕竟时间过了这么久了也没敢确认。”
裴抒雪说:“那你应该认识俞祺?”
显然俞祺这名如雷贯耳,陆楷听后,脸上挂出一抹诡异的笑,嘴角莫名上翘,“还行,她跟我们校篮球队的好多人都熟。”
细聊起来,她才知道陆楷现在是崇华赫赫有名的篮球队队长、体育明星,陈芊芜虽文静内敛,却也是文学社必不可少的骨干一员。
和他们相比,她唯有骨灰级咸鱼头衔熠熠闪耀。
裴抒雪默默打量陆楷几眼,不动声色。
当时俞祺一定也同她说过陆楷这号人,只是她没在意,耳旁风一样过去了,不然如此出众的人才她怎会没印象。
他说话时喜好习惯性地挑眉,眉毛浓密且锋利,这样一挑很有风流桀骜气。
光是立在那里便如同雕像般俊美无暇,浑身散发着男性荷尔蒙。
只是……陆楷将右臂短袖拉直最上,炫耀似地向大家展示他的肱二头肌,“哥现在有肌肉了。”
“……”
帅哥形象尽毁。
后来便是,陈芊芜提到了小时候裴抒雪常拖着她去逛小卖部,她第一次用打火机也是裴抒雪教的。裴抒雪哈哈大笑,也揭陈芊芜老底,调侃她以前喜好买芭比娃娃玩贴画,搞得整个胡同的风气都精致起来了。
两个姑娘还不遗余力地将陆楷那些事全抖落出来,他小时候像虎鲨,又胖又横,尽干些欺负人的恶事。陆楷憨憨地挠挠后脑勺,陈芊芜抿着嘴唇笑。
临了末尾,三人一起走出小院,陆楷特意放慢脚步问:“我怎么觉得,你没有小时候那股活泼劲了?”
裴抒雪疑惑地歪歪头,“有吗?”
陆楷点头,“有。”
小霸王小时候一直认为,裴抒雪是最爱闹腾的小女孩。摸鱼上树,拈花惹草,虽犯不着偷猫盗狗,却比同年姑娘大胆,知了虫子的都敢抓。
巷子里的长辈们也都说圆圆这姑娘古灵精怪,很讨人喜欢。
长大了,虽也爱与人开玩笑,却多了些圆滑分寸,没小时候那般机灵活泼了。
不知这货经历了什么,他还是更欣赏她小时候的模样。陆楷遗憾。
送走了陆楷陈芊芜他们,裴抒雪回来也在细想,自己为什么没小时候那般活泼劲了。
她自己也觉得,自从进了崇华后,她自欺欺人地不想努力,以洒脱来麻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