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琬知专注地望着窗外,长睫低垂,轻轻颤动着形成一道很动人的弧度,瞳仁颜色偏浅,像是琥珀之类的剔透宝石,又像是明净的小湖,偶尔会荡漾起柔和的波光。他肤色白净清透,整张脸没有任何瑕疵,离得近了才能隐约看到青色的细小血管;嘴唇则是淡粉色,唇缝轻抿,上唇微微翘着,看起来非常好亲。
他望着外面一只飞过去的鸟,转动脑袋,目光努力地跟随,后脑勺对着李彻,朝他暴露出纤细脆弱的脖颈。
方琬知的头发都是自己在家对着镜子修剪,最近有段时间没修,又略长了些,乌黑发尾搭在白皙柔软的皮肤上,显得乖巧又柔顺。在耳后的位置,落着一颗不明显的小痣,非常隐秘,给主人纯净的气质添上了几丝不可言说的味道。
恐怕连方琬知自己都不知道有这颗痣的存在。
李彻喉结滚动,咽了下口水。
李彻很清楚方琬知长得好看,从很小很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知道。那时他跟方琬知还是路都走不稳的幼童,方琬知出现在他视野里的时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上去咬住了方琬知的脸蛋。
那时的他,对任何事物表达喜爱的方式都是用牙咬。
小孩子也是有审美的。在李彻刚见到方琬知的时候,围在方琬知身边,想跟他玩的小屁孩就已经很多很多了。
后来李彻把他们全部都赶走了。
他将方琬知圈在自己身后的阴影里,软硬兼施,一点一点地让方琬知对他产生依赖,全心全意把他当成唯一的朋友。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中学,从中学到高中。
所有试图向方琬知表达好感的人,所有暗恋过方琬知,想要递情书给他的人,都被李彻这堵密不透风的墙堵在了方琬知的视线以外。
他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但他对于这份自私并不羞愧,反而觉得理所应当。毕竟他是除了亲人以外,呆在方琬知身边时间最久的人,当然有资格插手方琬知的任何事。
李彻不会让方琬知脱离自己的手心。未来的事他已经规划得很清楚了,方琬知的成绩也就这样,高中毕业就可以不用再念书,在附近找个没出息但稳定的工作,而他会继续打球,成为专业运动员挣到大把的钞票,买一栋房子,和方琬知同居。
方琬知每天下班之后,就像崔锦红现在一样,给他做饭,准备洗澡水,操持家务事。周末和节假日,如果他有空,不需要出去应酬,他就开车带方琬知到附近的城市游玩,见见世面。
当然,出去玩的时候李彻一刻都不会离开方琬知。因为他知道,方琬知的美貌其实是非常危险的,而这个笨蛋偏偏不自知地拥有着那种引人觊觎的气质。
李彻会照顾他,保护他,让他活在一个狭小,但是安全的世界里面。
这样就很好了。这样难道还不够好吗?方琬知应该对他规划的这种生活感到知足。
李彻边冷静地幻想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方琬知白皙的脖颈,呼吸变得粗重。
他沉重的呼吸声让方琬知很不舒服,疑惑地转头,李彻却已经若无其事地收回了视线,盯着自己的球鞋。
方琬知继续看风景。
博物馆建在一个风景区的半山腰处,大巴逐渐远离了市区,周围的环境变得很清幽,到处都是凉森森的绿荫。
方琬知看得入迷,压在胳膊底下的单肩包忽然微微震动,是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方琬知惊讶地打开背包的拉链。
爷爷奶奶不会用手机,平时除了老师有事通知以外,他收到的只有骚扰电话。
方琬知拿出手机一看,更惊讶了:“段予哲?”
这是段予哲的手机号。不过,段予哲找他会有什么急事呢?他们偶尔聊天也都只是发消息,从来没打过电话。
听到他小声嘀咕的名字,李彻的目光顿时也投了过来。屏幕上的备注是段予哲三个字。
那个莫名其妙和方琬知接触,一再冒犯到他的家伙。
李彻的手在发抖,恨不得从方琬知手里夺过手机摔到地上。但这里是坐满了人的车厢,还有老师在旁看管。
他什么也不能做。
方琬知没注意李彻仇恨的眼神,接起了电话,语气活泼:“你找我什么事呀,段予哲?”
他的好朋友打电话给他了,当然很开心。
“你现在在哪?”段予哲的声音很奇怪,有些不同寻常的紧绷感。方琬知说:“我在学校的大巴上。今天老师带我们去翠枫山参观历史文化博物馆,怎么啦?”
“很重要的事,电话里说不清。”段予哲顿了顿,严肃地说:“我现在赶过去。另外……我有个惊喜要告诉你。”